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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 国家档案局:《艺术档案管理办法》
  作者:文化部 国家档案局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5-09-28 | 点击数:7865
 

艺术档案归档范围


  一、综合活动材料

  1.各种艺术节形成的材料;

  2.调演、汇演、巡演形成的材料;

  3.各种艺术比赛评奖形成的材料;

  4.专场文艺演出形成的材料;

  5.各种艺术展览形成的材料;

  6.各种艺术活动获奖形成的材料;

  7.各种艺术学术会议形成的材料;

  8.各种艺术活动计划、方案、总结形成的材料;

  9.各种艺术活动的统计报表材料;

  10.各种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形成的材料;

  11.文艺集成形成的材料;

  12.革命文化艺术史料形成的材料;

  13.各种综合性的艺术调查研究形成的材料;

  14.各种文化艺术刊物创刊以来形成的材料及刊物出版的重要原稿;

  15.各种艺术评论、报导、剪报材料;

  16.艺术挖掘、抢救材料;

  17.艺术院团的大事记、组织沿革史、简介材料。

  二、文学创作材料

  1.文学创作活动形成的材料;

  2.文学本(手稿与印刷本);

  3.创作素材材料;

  4.采风材料。

  三、艺术表演材料

  1.剧本、导演本、演出本、改编本、移植本、外国剧作译稿;

  2.导演、舞蹈编导材料;

  3.场记、舞台调度材料;

  4.舞谱材料;

  5.歌曲材料;

  6.旋律曲谱、钢琴谱、合唱谱、总谱、分谱材料;

  7.剧照、造型照、活动照、空景照、气氛照等;

  8.角色自传材料;

  9.舞台美术布景设计及制作材料;

  10.灯光设计材料;

  11.音响设计材料;

  12.服装设计材料;

  13.化妆设计材料;

  14.道具及制作材料;

  15.剧节目审查意见材料;

  16.演出日志、说明书材料;

  17.剧节目宣传材料:广告、海报;

  18.观众来信。

  四、美术、摄影材料

  1.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素描、速写、壁画、宣传画、年画、挂历、漫画、连环画等)创作形成的草稿、定稿、作品照片等材料;

  2.雕塑形成的画稿、三维画稿、定稿等材料;

  3.工艺美术活动形成的材料;

  4.民间美术活动形成的材料;

  5.书法篆刻活动形成的材料;

  6.美术展览活动形成的材料;

  7.摄影艺术活动形成的材料。

  五、社会文化材料

  1.群众文学(小说、诗歌、散文、民间文学等)创作活动形成的材料;

  2.群众艺术活动(各种演出)形成的材料;

  3.组织群众艺术业务培训和辅导形成的材料;

  4.群众文化艺术理论研究形成的材料;

  5.民族民间艺术调查研究形成的材料;

  6.传统民族民间艺术挖掘、抢救、整理、创作形成的材料;

  7.民间剪纸艺术形成的材料;

  8.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形成的材料;

  9.少儿文化艺术材料。

  六、艺术研究

  1.文学艺术论著研究材料;

  2.美术研究形成的课题材料;

  3.艺术史研究形成的课题材料;

  4.艺术品种研究形成的课题材料;

  5.艺术专题研究材料;

  6.艺术作品研究形成的材料(成果、获奖和报批材料);

  7.乐器研究材料。

  七、艺术教育材料

  1.艺术教育教材、教案、教学大纲等;

  2.教职人员在艺术教育实践、创作研究中形成的材料;

  3.师生艺术采风收集、整理的材料;

  4.学生艺术实习、毕业演出形成的材料;

  5.学生艺术实习作品材料;

  6.学生艺术学科优异成绩材料。

   (来源:全国人大法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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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2005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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