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征文启事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2024)预备通知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召开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政策·法律·法规·

首页民俗与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法律·法规·

文化部 国家档案局:《艺术档案管理办法》
  作者:文化部 国家档案局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5-09-28 | 点击数:7467
 

艺术档案归档范围


  一、综合活动材料

  1.各种艺术节形成的材料;

  2.调演、汇演、巡演形成的材料;

  3.各种艺术比赛评奖形成的材料;

  4.专场文艺演出形成的材料;

  5.各种艺术展览形成的材料;

  6.各种艺术活动获奖形成的材料;

  7.各种艺术学术会议形成的材料;

  8.各种艺术活动计划、方案、总结形成的材料;

  9.各种艺术活动的统计报表材料;

  10.各种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形成的材料;

  11.文艺集成形成的材料;

  12.革命文化艺术史料形成的材料;

  13.各种综合性的艺术调查研究形成的材料;

  14.各种文化艺术刊物创刊以来形成的材料及刊物出版的重要原稿;

  15.各种艺术评论、报导、剪报材料;

  16.艺术挖掘、抢救材料;

  17.艺术院团的大事记、组织沿革史、简介材料。

  二、文学创作材料

  1.文学创作活动形成的材料;

  2.文学本(手稿与印刷本);

  3.创作素材材料;

  4.采风材料。

  三、艺术表演材料

  1.剧本、导演本、演出本、改编本、移植本、外国剧作译稿;

  2.导演、舞蹈编导材料;

  3.场记、舞台调度材料;

  4.舞谱材料;

  5.歌曲材料;

  6.旋律曲谱、钢琴谱、合唱谱、总谱、分谱材料;

  7.剧照、造型照、活动照、空景照、气氛照等;

  8.角色自传材料;

  9.舞台美术布景设计及制作材料;

  10.灯光设计材料;

  11.音响设计材料;

  12.服装设计材料;

  13.化妆设计材料;

  14.道具及制作材料;

  15.剧节目审查意见材料;

  16.演出日志、说明书材料;

  17.剧节目宣传材料:广告、海报;

  18.观众来信。

  四、美术、摄影材料

  1.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素描、速写、壁画、宣传画、年画、挂历、漫画、连环画等)创作形成的草稿、定稿、作品照片等材料;

  2.雕塑形成的画稿、三维画稿、定稿等材料;

  3.工艺美术活动形成的材料;

  4.民间美术活动形成的材料;

  5.书法篆刻活动形成的材料;

  6.美术展览活动形成的材料;

  7.摄影艺术活动形成的材料。

  五、社会文化材料

  1.群众文学(小说、诗歌、散文、民间文学等)创作活动形成的材料;

  2.群众艺术活动(各种演出)形成的材料;

  3.组织群众艺术业务培训和辅导形成的材料;

  4.群众文化艺术理论研究形成的材料;

  5.民族民间艺术调查研究形成的材料;

  6.传统民族民间艺术挖掘、抢救、整理、创作形成的材料;

  7.民间剪纸艺术形成的材料;

  8.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形成的材料;

  9.少儿文化艺术材料。

  六、艺术研究

  1.文学艺术论著研究材料;

  2.美术研究形成的课题材料;

  3.艺术史研究形成的课题材料;

  4.艺术品种研究形成的课题材料;

  5.艺术专题研究材料;

  6.艺术作品研究形成的材料(成果、获奖和报批材料);

  7.乐器研究材料。

  七、艺术教育材料

  1.艺术教育教材、教案、教学大纲等;

  2.教职人员在艺术教育实践、创作研究中形成的材料;

  3.师生艺术采风收集、整理的材料;

  4.学生艺术实习、毕业演出形成的材料;

  5.学生艺术实习作品材料;

  6.学生艺术学科优异成绩材料。

   (来源:全国人大法规库)

 


继续浏览:1 | 2 |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2005年08月21日

上一条: ·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下一条: ·国家民委编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学习辅导读本
   相关链接
·文旅部非遗司: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出台《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国家宗教事务局:《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国家宗教局:藏传佛教寺庙事务不受境外干涉·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学会理事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