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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浩]从“各美其美”到“美美与共”
——费孝通看梁漱溟乡村建设主张
  作者:张浩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20-02-13 | 点击数:5629
 

  二、“社会是多么灵巧的一个组织,哪里经得起硬手硬脚的尝试?”

  概言之,费孝通早年对梁漱溟的乡建主张抱持保留态度。费孝通曾回忆道:“我在做学生的时候就读过他(梁漱溟)的书,但是没有全部读懂,所以对我早年的影响不大”。“没有全部读懂”与“影响不大”隐约表达了他当时对梁漱溟乡村建设主张的不同看法。如果说激起不同的见解也算是一种影响的话,从费孝通的早年著文中可以明显看到这一影响。

  1933年11月,费孝通在《北平晨报》发表《社会变迁研究中都市和乡村》一文,在文章的开头开宗明义地指出:“近来在国内似乎有一个趋向,以为‘中国问题’是一个乡村问题。若是所谓‘中国问题’是指中国社会变迁而言,则在社会研究的观点上论,我们不敢附和这种见解。我们认为中国社会变迁中都市和乡村至少是有同样的重要。若是离开了都市的研究,乡村的变迁是不容易了解的……乡村社会的变迁常策源于都市。我们要明了乡村社会的变迁,自然不能不从变迁的源头都市入手”。

  基本可以肯定,这一段话多少是针对梁漱溟关于乡村建设的观点。在此文发表的三个月前,费孝通离开了短暂参与的山东邹平的乡村建设工作,进入清华大学开始研究生学习。参与乡建工作期间,他自然会从梁漱溟的文字或演讲中了解其关于乡村建设的基本主张。在完成于1929年的《河南村治学院旨趣书》中,梁漱溟第一次公开地系统阐述了其乡建思想,他在开篇指出:“中国社会一村落社会也。求所谓中国者,不于是三十万村落其焉求之?”一年后,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成立,在《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设立旨趣及办法概要》中,梁漱溟再次表示:“中国原来是一个大的农业社会。在它境内见到的无非是些乡村;即有些城市(如县城之类)亦多数只算大乡村,说得上都市的很少。就从这点上说,中国的建设问题便应当是‘乡村建设’”。在山东六年的乡村建设工作中,梁漱溟发表了大量演讲,屡屡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例如,他在1934年1月3-6日所作的题为《自述》的讲话中说:“我所主张之乡村建设,乃是解决中国的整个问题,非是仅止于乡村问题而已。建设什么?乃是中国社会之新的组织构造”。在1934年10月10日第二次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上所作的发言中,他指出:“所谓四面八方而来的乡村运动者,正为中国问题原即乡村问题,——愈到后来愈见出是一个乡村问题。中国问题的解决还只有于乡村以求之,——愈到后来愈反逼到此一路。于是举国上下东西南北各方面乃不得不集中于此”。在《乡村建设理论》一书中,他再次强调:“做乡村运动而不着眼整个中国问题,那便是于乡村问题也没有看清楚,那种乡村工作亦不会有多大效用。须知今日整个中国社会日趋崩溃,向下沉沦,在此大势中,其问题明非一乡、一邑或某一方面,所得单独解决。所以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或可云一种建国运动”。

  年轻的费孝通显然在两个方面不能同意梁漱溟的主张:第一,不同意简单将中国问题归结为乡村问题;第二,不同意将关注的重心置于乡村,而认为在社会变迁中,都市和乡村具有同样的重要性。与后来主要关注乡村形成对比,时年23岁的费孝通明显正深受美国社会学家派克的影响,后者于前一年秋冬到燕京大学讲学,鼓励学生们把北京当作一个社会学的实验室,并亲自带领他们走进北京的天桥、监狱、贫民窟乃至八大胡同去实地观察。耐人寻味的是,从费孝通在文章题目《社会变迁研究中都市和乡村》之中以及正文中的限定词“社会变迁研究中”“在社会研究的观点上”可以发现,费孝通有意表明他是从学科研究的意义上提出上述批评的。从所指涉的内容来讲,费孝通的批评固然有其道理,但多少予人一种就事论事、与梁漱溟的主张不在同一个层面因而显得“对不上”的感觉。对于梁漱溟历经长期探索形成的乡村建设主张及其背后繁复曲折的理路和体系,费孝通似乎并未了然于胸,或许正如他后来表示的,他当时对梁的作品“没有全部读懂”。

  如果说前引的一段话还只是对梁漱溟的观点隐晦地表示不同意见,那么同一篇文章中的另一段话就是直言不讳的点评和质疑了。费在文中说:“目前中国,在社会研究上,最有意思的问题,就是农民对于乡村运动所抱的态度是怎样的。我们只看见要知识分子下乡去的宣传,要改革这样要改革那样的呼声,但是我们绝没有机会听见一个调查农民态度的忠实报告。好像邹平、定县已在乡村中引入了种种新的生活形式,我们很愿意知道这辈在改变生活形式中的农民对于这些新形式的认识是怎样的,在态度上,我们才能预测这种乡村运动的前途”。判定一项社会运动、制度或政策是否合理或是否有成效,离不开对基层民众的认知、反应和接受程度的关注。

  1934年,在以姐姐费达生的名义发表在《大公报》上的一篇文章中,已经成为一名功能主义者的费孝通更加直接地批评道,正是因为对民众反应和接受程度的关注和了解不够,离开了社会研究和社会知识的支撑,包括乡村建设在内的很多的社会运动和社会实验不过是一种“硬手硬脚的尝试”,虽则打着“建设”的旗号,其效果却往往适得其反,造成对乡村社会的破坏:“我们现在所做的农村工作,一方面可说是‘建设’,另一方面亦可说是‘破坏’……我们的社会知识太缺乏。社会知识的缺乏,非但会引起不良的副作用,甚而会影响到建设事业的本身……社会是多么灵巧的一个组织,哪里经得起硬手硬脚的尝试?……正因为社会是一个有机体,若要免除或减少变迁时代中的失调痛苦,惟有从多方入手的办法。在目前讲求或试验农村建设的地方,很多是犯了单刀直入,破坏了原有社会的有机性,弄到一盘碎局,无从收拾。整个的中国,不就是如此么?”在初版于1936年的《花篮瑶社会组织》一书的《编后记》中,费孝通再次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我们认为文化组织中各部分间具有微妙的搭配,在这搭配中的各部分并没有自身的价值,只有在这搭配里才有它的功能。所以要批评文化的任何部分,不能不先清理这个网络,认识它们所有相对的功能,然后才能拾得要处……现在所有种种社会运动,老实说,是在拆搭配。旧有的搭配因处境的变迁固然要拆解重搭,但是拆的目的是在重搭,拆了要搭得拢才对。拆时自然该看一看所拆的件头在整个机构中有什么功能,拆了有什么可以配得上”。

  费孝通认为,要解决问题必须先认清问题,对中国社会的正确认识是解决怎样建设中国这个问题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说,费孝通对乡村建设派改造社会的努力并不反对,他反对的是在没有科学地认识清楚社会病症之前就匆忙地去做改造的工作。

       行文至此,费孝通对自己志业的设定也就呼之欲出了。他说:“我们希望现在做社会研究的人,能详细地把中国社会的结构,就其活动的有机性,作一明白的描述,使从事建设的人能有所参考”。在博士论文基础上出版的Peasant Life in China(《江村经济》)一书中,他再次强调,中国乡村正在经历一个巨大的变迁过程,“正确地了解当前存在的以实事为依据的情况,将有助于引导这种变迁趋向于我们所期望的结果。社会科学的功能就在于此……中国越来越迫切地需要这种知识,因为这个国家再也承担不起因失误而损耗任何财富和能量”。在推动社会改造之前,先来做一番切实的认识社会的工作,这是对社会科学研究者的期望,更是自己准备承担的使命。费孝通坚定地选择了一条“学院派”的路子,矢志不渝地从事“认识中国社会”的研究探索工作。问题是如何去进行社会研究才能有效获取“以实事为依据的情况”,弥补“社会知识的缺乏”,从而提供“从事建设的参考”、实现“社会科学的功能”呢?

  在当时,经过一些前辈学者的努力倡导和践行,实地社会调查的重要性已为学界所认知和接受。在社会学引入中国之初,即有一批教会学校的外籍教师主持进行实地社会调查。以陶孟和、李景汉等为代表的中国第一批社会学者继而发起了一场通过社会调查探寻中国社会问题并寻求解决之道的颇具声势的社会调查运动。这些调查大体属于定量性质,即运用统计方法对某些区域和领域内的状况进行概括描述,当时几项最为著名的调查,例如陶孟和关于北平生活费的调查(1930)、李景汉关于定县的社会概况调查(1933)、卜凯关于农场经济的调查(1930)、潘光旦关于家庭问题的调查(1928)、严景耀关于犯罪问题的调查(1928-1934)等,皆属此类。乡村建设的倡议者认同这种社会调查的重要性。晏阳初在为《定县社会概况调查》所作的序言中指出:“一切的教育工作与社会建设必须有事实的根据,才能根据事实规划实际方案”。在1934年第二次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上,他再次表示:“农村建设的工作必须有具体的方案。具体的方案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事实的根据,又必须靠有系统的精确调查”。梁漱溟在1929年初游历考察了晏阳初与平教会的定县工作后认为,在平教会最主要的三项工作(文艺教育、社会调查、农业改良)中,最有价值的便是李景汉主持的社会调查工作。他说:“平教会所办的社会调查部,我想是最有价值的工作……平教会所替社会作的事,要以请李景汉先生到外县乡间去办社会调查为最大功德”。

  在老师吴文藻的影响下,费孝通对这样的社会调查并不满意。他承认这一类问卷式定量调查在某些方面或许有其功用,但认为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无法据以深入理解社会。他和他的老师更属意的是在“社会学中国化”的旗帜下经过一番摸索形成的一种新的实地研究方法——功能主义的社区研究法。吴文藻于20世纪20年代留学美国,经历了社会学美国本土化的过程(吴文藻所在的哥伦比亚大学社会学系系主任吉丁斯是美国本土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受此启发,回国后主张并推行社会学中国化。他提倡的社区研究正是社会学中国化的一项主要工作。社会学中国化的初步工作是把中国社会的事实充实到社会学中去。当时学界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是用中国已有书本资料,特别是历史资料填入西方社会学理论,另一种即上面提到的,用通行于英美社会学的社会调查方法编写描述中国社会的论著。吴文藻对两种途径都表示怀疑,认为无法由此充分了解中国社会实际。他从到燕京大学讲学的派克教授那里获得启发,提出了有别于“社会调查”的“社会学调查”方法,主张将社会学理论与社会人类学方法结合起来,对中国进行社区研究。费孝通认同吴文藻的主张,认为社区研究是认识中国社会的最理想和合适的方式。倡导社区研究法是费孝通及其师友的主要贡献,他们的工作甚至被视作形成了社会学人类学的燕京学派。这也构成了费孝通认为的他与梁漱溟等乡建派主张的主要区别。

  正是通过践行功能主义的社区研究方法,费孝通看到了乡村经济结构的特别之处,形成了恢复乡村工业的基本主张。在研究进路上,如果说梁漱溟主要从政治和文化方面认识乡村的衰败,费孝通则着眼于农民的经济生活和生计困顿。1935年在江村看到的“站在饥饿边缘上”的农民,给费孝通留下如此之深的印象,令他得出“中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的重要判断。为什么农民连最基本的生存问题都无法解决呢?通过对江南和西南几个村庄的观察,费孝通敏锐地意识到,中国传统经济结构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农业经济,而是一种“农工混合的乡土经济”。他说:“中国从来不是个纯粹的农业国家,而一直有着相当发达的工业。可是传统的工业都并不集中在都市里,而分散在无数的乡村里,所以是乡土工业……乡土工业在劳力利用上和农业互相配合来维持农工混合的经济。也只有这种农工混合的乡土经济才能维持原有的土地分配形态……同时也使传统的地主们可以收取正产量一半的地租,并不引起农民们的反抗”。近代以来随着西方工业扩张进入,乡土工业无力与之竞争而濒于崩溃,“土货的市场让给了洋货,在享乐上是提高了买得起洋货者的水准,可是同时却引起了乡村里无数靠着制造土货的工人们的失业”。乡土工业的崩溃激化了“传统经济里早就潜伏着的土地问题”,激起了走投无路的农民对土地所有者和收租人的仇恨和反抗。“中国的租佃制度并不直接建筑在土地生产的剩余上,而间接地建筑在农民兼营的乡村工业上,所以乡土工业的崩溃实在打击了中国‘地租’的基础”。着眼点不同,看到的问题不同,提出的应对也不同。梁漱溟躬身践行乡村建设,费孝通则主张通过恢复乡村工业,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的生计,进而实现乡土重建。他认为,解决中国问题最紧迫而必须的第一步是土改、减租、平均地权,但这仅仅是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因为如前所言,中国农民单靠种地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准。最终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根本办法乃在恢复发展乡土工业,使之能从传统落后的乡村手工业转化为乡土性的现代工业,这一乡村工业的改造转化是一个“社会重组”的过程。他说:“最终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办法不在于紧缩农民的开支而应该增加农民的收入。因此,让我再重申一遍,恢复农村企业是根本的措施”。在此后数十年间,秉持“志在富民”的学术志向,费孝通孜孜不倦地持续关注农民的生计,从江村到云南三村,从村庄到市镇再到更大区域,一路行行重行行,在乡村工业、土地问题、士绅角色、科技下乡、乡村组织等方面形成了有异于乡村建设派主张的基本认识和判断。

  在为1947年日本社会学会年报所做的一篇题为《中国社会学的长成》的文章中,费孝通再次批评乡村建设实验区缺乏扎实的社会研究工作,并对包括他自己领导的云大—燕大社会学研究室在内的研究机构和人员所进行的社区研究工作的意义进行了回顾和评论。他指出,这种实地的社区研究工作尝试用西洋所传来的科学方法和已有的社会学理论,对中国社会的现实生活进行观察和分析,并更进一步地提出解释。“所提出的解释,因为观察范围的有限,很可能是部分的、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但是这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能从可以证实的现实生活中去求概然性的解释,使我们对于中国社会有了去认识的兴趣,以及继续研究的基础了”。因此,“这些工作如果从科学水准上估价也许并不能认为有重要的贡献,但是从中国社会学的发展上去检讨确可认为是一步重要的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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