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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慧]何以“原生态”? ——对全球化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反思
  作者:姚慧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9-06-12 | 点击数:11499
 

  二、从乡野到舞台:“原生态民歌”的语境化、去语境化与再语境化

  很多学者与歌手认为,搬上电视/舞台的“原生态”民歌并没有失去其本真性,即使有所变异,其根本属性也不会改变。那么,真实的情况是这样吗?

  乔建中曾认为“舞台化”具有“双刃”效应,它对民歌传承、创作乃至其本质特征等都产生了相应的负面影响。首先,任何民间歌曲一旦登上现代舞台,必然要适应舞台的要求,如服装、化妆、手势动作以至表演心理,皆与日常生活的“舞台”差别很大。实质上这就是专业表演的要求。所以,舞台化就是专业化,对于专业歌唱家而言,上述行为完全合理。但对民间歌手来说,就未必合理顺畅。它消解的可能是最有特色的方面,增添的则可能是些“多余的成份”。至少在形式上改变了他们歌唱的“原貌”。其次,民歌手在自然环境中歌唱时,随意自在、质朴无华,犹如鸟在天空飞、鱼在水中游。但在现代舞台上,通过一次次“排练”,必然使“不可重复”、生气盎然的原生性歌唱被“定型”“预制”,那种率性、即兴、“我口唱我心”的实感随之大打折扣。有些没见过这种场面的,其“表演中创造”的能力甚至会荡然无存。这可能是舞台化对于民歌本真性最直接的冲击。第三,舞台化实践和过多的比赛,常常诱使一些来自民间的优秀歌手为了比赛而将自己的演唱曲目、风格相对“固化”,形成以一两首民歌闯天下的不良倾向,也与传统民歌的即兴性、创造性背道而驰。第四,民间的歌唱,向来一律使用民族语言和方音土语,由此直接体现不同民族、地域的风格特色。但我们注意到,几十年的“舞台化”表演,最多丢掉的就是方言土语。一则因为外乡人学唱无法学得很像;就是本乡人,如果长期住在大城市,长期在舞台上表演,也同样会为了适应城市观众的口味而有意无意地改换语音。至于院校的专业歌手在演唱某些民歌时,更会不经思索地选择“普通话”,由此,民歌风格的退化,也就会因为“舞台化”而成为某种“合理的改变”。[15]

  乔建中实际上已涉及到了几个关键点,笔者再做些许补充。因为“被舞台化”或进入电视歌唱比赛的民歌不止一种,因此,在此问题上也需要区别对待。有些民歌在原生环境中常常就是唱给自己听的,是为缓解孤独的一种“私密性”的自我表达,重在个体情感的抒发。歌手本人并非职业,唱歌既不必然有听众在场,更不需要掌握如何与听众互动的策略与技巧,所以这种类型的民歌演唱尚未构成“交流事件”,也无需遵循其中关于信息符号传递的系列法则。但是当民歌被搬上电视/舞台,由主要唱给自己听转而唱给广大受众听,由自娱变为娱他[16]时,就需要在交流法则和诸如电视比赛等的操作规则下进行表演,遵循所要求的相关通则。实际上,歌手经历了一个“语境化”的转变,由一个人的自我对话与情感抒发到把自己展现给他人的一个转化表演的过程。

  当然,民歌在原生环境中也处于某种交流互动中,比如歌会赛会、宗教仪式及礼俗中的民歌或长篇说唱等。此类民歌在一定地理与文化区域内,歌手与听众共享着一套只有当地人才能心领神会的地方性知识,也就是符号编码与解码过程中所需要的识别系统,这套系统具有区域范围内“局内人”公开共享的、基于传统的符合乡土社会运行机制的集体观念及其承载方式。在这一传统语境中的“原生态民歌”也是作为“交流事件”而存在的,并不仅仅是单纯的音乐形态的自在呈现,重点是歌手与听众在口头表演现场的交流与互动。当然,基于生活日常的民歌毕竟与需要高度依赖地方性知识与“局内人”符号辨识能力的民间史诗或曲艺、戏曲、仪式音乐略有不同,它们所描摹的多是寻常喜怒哀乐与世俗情感,即使因地理区隔而生活经验有所不同,但对生活的理解可以有超越语境与地方性知识的一面,搬上舞台听众也不会完全听不懂。但这仅限于汉族民歌。受语言、地方性知识的限制,少数民族民歌在面对非本民族观众时,也依然会面临脱离语境所带来的交流不畅等诸多问题。

  那么,这种类型的民歌在舞台化表演(符号编码)与听众听赏(符号解码)过程中丢失的究竟是什么?口头传统中的“原生态民歌”,歌手与听众在表演互动中共同建构民歌文本,歌手会随着表演语境与观众的反应在口头表演中一次次再造文本,形成每次演唱都有不同的多元化的民歌呈现。但当“原生态民歌”被搬上电视/舞台、参加比赛而“去语境化”后,台下观众不再是他们那县、那乡、那村的共享地方性知识的“局内人”时,这套编码、解码系统以及由地方/民族传统支配的隐匿却有支配效力的“无声契约”便在某种程度上失效,表演中创编的语法规则就会被打破或遭遇识别障碍。当交流过程中的受众由“局内人”变为“局外人”,多元化的活态呈现所蕴含的想象力与即兴创造力也会在相当程度上被消解。民歌手石占明说:“舞台演出与在山里‘喊歌’有很大的不同。在山里面对的是一群羊,看到的是绵延的大山,‘喊’起歌来很自由。站在舞台上,面对那么多观众,往往会比较紧张,因此不能很好地发挥出真实的水平。”[17]悖论在于,我们要保护的恰恰是多元活态的创造力,脱离语境后的“原生态”民歌是否还能发挥维护与传承地方性知识体系的功能,没有听众参与建构的民歌文本是否还是活态的文本,又或者“原生态民歌”的活态创造力是否会被电视/舞台所固化等,都会成为问题。

  再者,走出大山与乡野、登上“央视”的“原生态”歌手,还需要经历一个电视打造的“再语境化”过程,尤其是对于在原生语境中就有自我文化规定的仪式语境的民歌[18]。在此过程中,表演者与观众(录制现场与电视机前的观众)之间需要迅速建构出一个基于电视的、还原式的、具文化理解性的再造语境及一套基于多元观众交流互动的符号系统。也就是说,电视上如何呈现,已不是“原生态”歌手的自主选择,而是要经历电视编导“二度创作”从而进入一个“再语境化”的过程。[19]

  2013年“央视青歌赛”不再单独设立“原生态组”,继续回归了民族、美声、通俗三大类演唱格局。为此,田青在当年全国政协会议上提交了反对“青歌赛”取消“原生态组”的提案,并获34位文艺界政协委员签名,但最终也未能改变局面。“青歌赛”组委会给出的解释是:“回归三大唱法并不是不重视原生态,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原生态歌曲是展现地方文化的一种歌唱形态,不可再生,也很难有新作品涌现,曲目上重复很多,选手在选曲上也在不断重复;再有,因为参赛范围大,很多地方很多参赛队伍没有原生态歌手,外雇选手增加很多负担,比赛意义也不大;第三,从推出伊始至今,一直存在分歧,专业观点上有其不可比的理由,作为地方文化的精华,各自都有独特的艺术风华,技术上很难比较。”[20]

  这一解释是否合理暂且不论,但至少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来自乡野的“原生态民歌”在电视的“再语境化”过程中所经历的所谓“地方”与“非地方”(全国各地更多元的电视观众)的两套知识符号系统在价值认知方面所出现的相互抵牾。重复是民歌在原语境中的一个重要法则,但这一法则是以本土文化语境与受众为基础的。外人表面看来的重复,在歌手表演与“局内”受众的识别系统中并不完全一致,在基本框架下,歌手的即兴创编会在本土语境与受众的接收过程中随时迸发出新的火花,而重复对他们而言也并非没有意义。传统规定的文本框架与歌手个性化的创编之间的游动空间恰恰是本土受众欣赏品咂的趣味所在,不重复反而得不到接受与认同。但在对本土文化不了解、不熟悉的电视观众看来,不仅这种符号法则因“去语境化”而无法被辨识,其中的乐趣也基本上是“鸡同鸭讲”;在以时时出新、吸引眼球为要义的电视语境中,重复反而犯了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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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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