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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海林]乡村社会变迁中的村落公共空间
——以苏北窑村为例考察村庄秩序重构的一项经验研究
  作者:曹海林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9-04-06 | 点击数:5613
 

  三、萎缩与凸现:窑村村落公共空间演变趋势的实地考察

  本文之所以选择苏北窑村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窑村在建国后所发生的变化致使窑村出现了不同于以往的村庄特性,特别是在农村改革前后,其内部社会结构状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村庄社会关联生成的重要场域——村落公共空间——自然也会在乡村社会变迁大环境中发生着演变,窑村的社会面貌及其社会结构也随之发生着一系列悄悄革命。

  (一)正式公共空间的萎缩

  1.集体化共同体社会的运作及其解体。

  肇始于1958年的公社化运动在中国乡村社会发展史上产生着极大的影响,其中最为重要的影响便是对乡村社会生活实施整齐划一的有计划社会变迁,村庄社会生活的集体化就是有计划社会变迁中的重要内容。窑村同中国大部分乡村一样在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初农业合作化运动,分别建立了初级农业合作社与高级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开始了自身的集体化、公社化进程。窑村的集体化过程是窑村农民从昔日的家族共同体进入新的集体经济共同体的过程(2)。在集体经济共同体内部,窑村村民的生产与生活更是“密不可分”,村庄共同体的“公共性”因村庄社会的集体化、公社化过程而表现得更加明显,村民的生产与生活表现出程度极高的一致性与相同性,从而形成了一定特殊的村庄集体生产与生活的公共空间。

  集体化共同体社会对窑村人生产和生活的影响,集中反映了大集体对村庄社会的一种特殊整合。大集体是依赖国家的权力把昔日较为分散的并完全依循血缘与地缘关系而生存的村民网罗到自己这一大麻袋之中,村民在大麻袋中的各种社会活动空间自然也由大集体预先编织而来。显而易见,构建集体化村庄共同体社会成员的社会关联链条已经不再是神性的、伦理的和契约的,(陈劲松,1999)而是由国家权力所编织的融入政治、经济与社会关系为一体的被称为大集体的集体化共同体社会组织人为设计而来的,生产队是实践并矫正这种社会关联链条的基本组织单位。也正是这些集体化而来的社会关联链条,越来越把每一个集体社员都牢牢拴在各自大集体组织这一模板之上,从而使大集体成功地导演着全体社员在它所设计的空间舞台上的一举一动。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乡村社会变革,最直接的目标和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对人民公社体制的否定,人民公社制度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产权残缺必然导致存在劳动监督成本过高和劳动激励过低的问题。(林毅夫,1992)而残缺的产权制度得以维持的政治结构是“集体式乡村动员体制”,这种体制以行政强制为特征、以政治运动方式推动经济发展,集体经济组织高度垄断乡村资源,迫使农民依附于集体的同时,又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夺。“由于人民公社实行的一整套做法对农民个人利益的蔑视,农民与人民公社越来越离心离德”,(周晓虹,1998:206)随着反对剥夺性的产权制度和强制性的社会动员体制的呼声日益高涨,集体化村庄社会共同体必然要走向解体,村民在公社时期经常活动于其中的一系列特定公共空间便日渐趋于瓦解,村庄社会关联又面临着新的重构。集体化共同体社会的解体又再一次改变了窑村人的生产与生活,村庄社会内部的人际交往结构便随着一系列特定公共空间的解体而发生着显著改变。

  2.行政性集会的风行及其稀疏。

  集体化村庄共同体社会不仅对农民的生产实行军事化管理,对农民的生活实行集体化控制,而且还通过高度的组织控制和单一传媒渠道的思想意识灌输,来限制农民的活动选择自由,从而对村庄社会秩序的形成进行有效的控制。集体化村庄共同体社会内部一时风行的行政性集会便成为这一时期乡村社会生活中又一道独特的风景,村庄社会又出现了这一较为特别的公共空间。

  在保留三级组织的人民公社中,窑村大队社员代表大会和生产队社员大会每年至少开8~10次。无论是大队社员大会还是生产队社员大会,对于当时窑村社员来讲,已经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必修内容。社员大会作为公社时期集体成员活动的重要公共空间之一,对村庄集体与集体社员有着很大影响。集体共同体社会通过组织集体社员参与社员大会,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对社员一定程度上的社会动员。伴随公社体制的瓦解,窑村跟绝大多数乡村一样,其原有的那种准军事化管理体制便失去了发挥作用的权威基础,在这种背景下,窑村原有的社会动员机制其作用力越来越弱,曾经在公社时期风行一时并发挥相当作用的行政性集会也在乡村变迁中日渐稀疏。通过窑村往年的会议记录以及与一些村组干部访谈所获知的情况,可以看到窑村在改革前后行政性集会大致变化的轨迹(见表1)。

  行政性集会的稀疏不仅意味着行政性集会这一较为特别的公共空间在乡村社会变迁中的不断萎缩,而且更意味着依凭行政性集会所打造出的“捆绑式”行政性关联开始淡出村庄社会生活。

  3.乡村文艺活动的“红火”及其消解。

  在集体化村庄共同体社会,给窑村人留下较深印象的还有大集体时期意识形态化极浓的乡村文艺活动,这一活动自然成为特定时期窑村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活动空间。早在解放前,每到逢年过节,便有一些闲散艺人进入窑村,挨家逐户登门舞狮子、舞花灯、送麒麟、走马灯、跳判官、跳财神、打花鼓。建国以后,窑村的文艺活动则由区文化站进行具体指导和帮助,在此后的20多年时间里,意识形态化的力量一直牵引着窑村文娱活动的开展,尽管此时的乡村文娱活动因代有了浓重的意识形态色彩而发生相当程度的异化,但在乡村文化资源极其匮乏的条件下,它仍然是窑村人社会生活中的一道“文化大餐”。20世纪70年代后期乡村露天电影的出现,不仅大大丰富了窑村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更重要的是为窑村人提供了见面交流的又一个机会,在乡村生活中又创造了一个新的公共活动空间。在集体化村庄共同体社会,窑村的文艺活动显然是窑村人的重要活动空间,村民们进入这一空间已不再主要是为了观赏,更是为着聚集与交流而带给他们的愉悦。

  然而,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窑村宣传队的文艺演出随着集体化村庄共同体社会的解体而逐渐消失,窑村原有的传统文娱活动也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日渐淡出村庄生活,窑村人在文化生活领域中的公共活动空间不断受到侵蚀。特别是随着电视的普及,乡村露天电影已完全没有了市场,窑村人在文化生活领域中的原有公共活动空间几乎丧失殆尽。昔日曾在窑村社会“红火”过的乡村文艺活动,不单单是窑村人娱乐消遣的公共活动空间,而且更是集体化共同体社会对窑村人进行精神控制的又一重要场所。乡村文艺活动的消解,一方面标志着意识形态化的村庄社会关联趋于松解,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乡村社会变迁中公共文化生活空间缺失的严峻现实。

  (二)非正式公共空间的凸现

  经历了由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向新时期乡政村治体制转变、农村相继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窑村内各种经由集体化村庄共同体、行政性集会、乡村文艺活动等所打造出来的村庄社会关联也随着体制的转换与新制度的实施而逐渐消解,作为一种替代性现象出现的,则是窑村社会内部日益凸现并以多种形式存在的一系列非正式公共空间接续着新的村庄社会关联的重构,村庄社会关联在乡村社会变迁中的生成又重新找到新的生长点。

  1.村落集市的拓展。

  村落集市历来是中国传统村庄社会的活动中心,不少乡村研究者都已注意到乡村基层市场体系不仅为乡村经济物品的流动与交易提供了场所,而且也是村庄所在区域的地方性社会的中心。(威廉·施坚雅,1998)窑村村民的交往活动历来是与地方集市贸易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窑村所在白驹镇商贸起源较早,在唐宋时期已有盐业生产,元朝初年,建立白驹场,管理煎盐场亭,盐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元朝中期,白驹已成为江淮地区著名的盐场,随着盐业的兴旺,盐商接踵而来,白驹逐步形成以盐为主的商业集市贸易场地,集市贸易交换极其频繁。

  历史悠久的地方集市贸易活动传统对窑村农民的交往活动产生着很大影响,整个窑村村民无一不生活在同一“基层市场社区”(3)之中。窑村人的社会生活对基层市场社区的依赖十分明显,通过参与基层市场社区活动,窑村人不仅能获取到他们所需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以及各种劳务,而且能够结识更多的熟人,在基层市场社区中不断铺设各自的关系网。集市贸易活动早已成为窑村人进行社会交往的公共空间,在这一公共空间中,窑村人的参与不一定就是为了贸易或求人办事,有时压根儿就是为了去看热闹,在这种集市贸易活动中的互动,窑村人建立起了比窑村范围更广的社会关联网络。然而,自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末这30年,由于国家对农村施行具有特定取向的社会主义改造,窑村人的集市贸易这一公共活动空间在这一时期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1955年后,白驹镇的所有店铺一律被改造为集体化的合作商店;1958年随着公社化运动的开始,农民的自留地被取消,家庭副业被迫停止,白驹基层集市贸易更失去了其存在基础;1966年“文革”爆发,在随后的10年中白驹的集市贸易更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而被限制甚至被禁闭。所有这一切都使被窑村人视为自己重要活动空间的集市贸易活动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挤压,由集市贸易所形成的“基层市场社区”及其功能在经历了几次轮番轰炸后几乎荡然无存。

  所幸的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改革再次使集市贸易活动成为连接村庄与地方社会的通道。白驹镇集市贸易在整个国家大力培育市场、发展市场政策的鼓舞下又重新活跃起来,进入90年代以后,集市贸易市场更是向各村拓展,窑村内的各种桥头小店、路口货栈相继出现,散布于窑村各主要路口的日用品小店、各类修理行也是窑村人常往并歇脚的地方。所有这一切变化,不仅为窑村人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而且更重要的是,地方集市贸易的繁盛与拓展为窑村人提供了消费、娱乐和休闲的基本活动空间,在这一空间中延续着由窑村地方社会滋生出的各种地方文化与民间传统。在这些场所中的互动,窑村人不仅获得了更多村庄内外的信息,而且可能在与外村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建立起比窑村范围更为广大的社会关联网。

  2.红白喜事的兴盛。

  如果说村落集市的拓展为窑村在改革后重建村庄社会关联提供了更多的现代性因素,地方集市贸易活动不断孕育的市场经济意识与日益频繁的人口流动,不断建构出以现代经济理性为基础的契约关联的话,那么,目前窑村社会生活中日益兴盛的红白喜事则是窑村人重构村庄社会关联过程中对并未完全丢失的民间传统资源的重新借助。村落社会内部的红白喜事早已成为村落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越来越成为村庄人公共交往的一种重要形式。事实上,无论是在传统社会还是在转型社会,红白喜事作为一种村落社会公共交往的形式或空间从来就有,即使是在社会意识形态化很强的特殊历史时期它也以某种形式和规模而存在。但如今重新审视这一民间传统,人们将会看到它在乡村社会场景中已拥有了更为现代的意义层面。

  在窑村,像过生日、婚礼与丧礼等生命礼俗中的交往,村民历来十分重视,特别是婚嫁与丧葬这样的大事可以说是窑村开放性的全村性公共仪式活动。虽然窑村中的红白喜事在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因为村庄生活的政治化与意识形态化而在村庄社会内部发生了一定变形,红白喜事的规模受到严格限制,并且还增加了某些政治化的程式,但是,20世纪80年代后,乡村社会的变革转型又再一次让窑村中的红白喜事获得了走向村庄社会生活前台的机会,红白喜事在窑村又不断兴盛起来。只要一有人家办事,这样的消息会在整个村子里迅速传遍,虽然窑村内部的信息传递主要靠的是村民之间的口传,但像红白喜事这样的公共性仪式活动一般都不会漏传,而且,村庄内部的红白喜事规模越办越大,谁家有喜,谁家举丧,事主不需发出邀请,凡知道消息的人家大多会自觉地派代表参加。80年代以来,窑村内的红白喜事之所以越办越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便是红白喜事为集体化村庄共同体社会瓦解以后缺少社区公共生活的村民们提供了一种较大规模的聚会和人情互动的场合。

  窑村内部的红白喜事对于地域相对狭小的村落社区来说,显然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村庄人进行精神交流的公共空间。当村庄大集体的政治性社区解体,村庄分解为原子化状态,日益减少的行政性集会又不断与村民的利益需求相脱离的情况下,红白喜事作为村落公共空间的表达方式,正好为窑村人提供了见面、沟通和交流的场合与机会,红白喜事在村庄生活中的作用不断凸现,它部分地填补了村落公共空间的空缺,满足了村庄情感交流的需要。这正是窑村内红白喜事不断兴盛的一大现实根源。

  3.市场网络的延伸。

  窑村所在白驹镇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就素有全省“玩具之乡”之美称,星罗棋布的玩具业让白驹走向了世界,全镇规模较大的玩具厂就达30家之多,已形成远近闻名的玩具生产群体,其产品不仅内销,更多的是出口,产品畅销英、美、法、意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窑村内部的村办工业也正是在这样的地方市场辐射下开始了大起步,1993年鸿达玩具有限公司首先在窑村投资办起了玩具加工点,从而使窑村村办工业实现了零的突破。在以后的10年中,又有杉童玩具有限公司、神龙玩具有限公司等外资和独资企业在窑村投资办起了11个玩具加工点,一下子安置了窑村600多名富余劳动力,成为全镇最大的玩具加工村。

  遍布于全村的10多个加工点为窑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这也因此成为窑村非农经济的一大特色。窑村非农经济的快速发展,引发了窑村社会一定程度的嬗变,这种变化一方面表现在窑村与外部的经济联系得以进一步加强,非农经济加强了窑村与周围市场网络的联系,使窑村逐渐融入地区经济之中;另一方面更表现在外部的市场活动对窑村的冲击,窑村内部的社会关联方式及窑村人的社会心理都发生着一定的转变。对窑村而言,周边市场网络的切入以及由此产生的村庄经济非农化趋势,极大地改变了窑村传统的经济活动模式,它将村庄内部的生产与村庄外部的经济活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为村民在乡村转型期又提供了一个新的公共活动空间。这一公共空间不仅为村民创造了更多见面交流的机会,而且更向村庄社会不断塑注以经济理性为基础的契约关联。加之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窑村富余劳动力越来越明显,除一部分劳动力在窑村内部的玩具加工点得到安置外,还有相当一批劳动力不断向窑村外流出。不少外出打工的村民自发成立了10多个“打工小组”,流动在外的“打工小组”对窑村又有着非同寻常的村庄意义,“打工小组”虽然身在村外,但窑村内发生的一切他们都能随时知晓,窑村内的重大活动与决策,他们基本上都能“参与”或发表看法。“打工小组”越来越成为窑村社会生活的外延空间,这一空间是窑村走向更大外部世界的窗口,更是使窑村现代性不断增强的信息通道。

  4.民间互助的复兴。

  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户作为一个因子重新进入基层社会的互动结构,基层社会获得了实质性改变。农户与国家的互动关系以及农户与社区的互动关系均发生着明显改变,村民与社区之间的关系绝对不再是集体化共同体时期那样的一种服从与庇护关系。村民对集体的依赖性明显减弱,村民的活动自由似乎是扩大了,但即使面对村社区极其简单的社会生活,村民们同样会经常遇到仅凭自身能力而所不能及的事情,每每遇到这种境况,村民们不得不相互求助,而在缺失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机械式团结之后,村民们之间的互助需求越来越强烈。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窑村的多种民间互助形式再一次在窑村社会生活中凸现出来,在窑村社会秩序的重构中,它同样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在窑村,民间互助的一种典型形式便是劳动力的互惠互换,集中体现在农忙时节亲戚朋友与邻里之间的相互换工或帮工。与一些研究者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如苏南农村)所看到的花钱雇工的市场交易行为不同,窑村的这种互助协作是完全意义上的自愿互助,有时这种自愿互助是跨村民小组的,亲戚朋友甚至能从其他小组大老远骑车赶来帮忙,在这一意义上,窑村的互助协作可谓是全村性的。窑村人通过这种家户之间的互助协作,既缓和了农忙时劳动力暂时不足的矛盾,又为他们自己自由聚集在一起创造了一个活动空间,在这一空间窑村人又获得了难得的交流机会,也正是窑村人的互助协作使日趋呈现“原子化”状态的村庄结构又重新具备了“有机结合”的可能,这种互助协作的社会互动网络无疑对重建村庄社会关联起到极大作用。

  互助协作完全是自愿性的,也就意味着这种互助协作的无偿性。但在窑村笔者却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农忙时获得帮助的主人只需要备以简单饭菜来招待前来帮忙者即可,家常便饭待客并不被视为失礼,因为农忙没时间也没劳力准备上档次的酒菜来招待帮忙者,但窑村人自有其补救的办法,这便是在村中较常见的走了样的“供会”。据村里老人介绍,“供会”原是一个家族的祭祖仪式,这种仪式活动在解放前的窑村非常盛行,场面正式且宏大。新中国成立后至80年代初迫于国家政治化力量而逐渐消失,80年代后期又重新在村中流行开来,但已完全走了样。走了样的“供会”不再完全是一个家族的聚会,更不是主要为了祭祖目的,“供会”的承办户借祭祖之机把平时帮忙的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召集到一起备以酒菜以招待来客,从而弥补农忙时的招待不周。这才是如今窑村盛行“供会”的真正本意。在窑村,一般人家举行“供会”一年一次,而且各户人家分开进行,基本上每月都有人家办“供会”。这种仪式活动的举行不仅使窑村人基本上每月都能如他们所戏言的改善一次伙食,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仪式活动的举行使窑村每10多户人家获得了能聚集在一起进行交流的机会,这无疑是现今窑村人又一重要活动空间。虽然窑村的“供会”不及王铭铭等学者所关注的福建等地的民间仪式活动来得那么隆重,但“供会”对于窑村社会关联的重构确实有着一定的村庄意义。

  对窑村村落公共空间演变历史的考察,笔者得出这样的结论,农村改革前后,乡村内部社会结构状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村庄社会关联生成的重要场域——村落公共空间——自然也会在乡村社会变迁大环境中发生着演变。依靠外部行政性力量生成的行政嵌入型公共空间,在村庄社会生活中逐渐淡出,呈现不断萎缩的趋势;而由村庄社会内部力量生成的村庄内生型公共空间,则从村庄社会生活的后台重新走到村庄社会生活的前台,其地位与作用在村庄社会生活中不断凸现。村落公共空间在乡村变迁场景中的双重演变趋势,不但折射出村庄社会内部原有社会关联解体与新生社会关联重构的真实历程,同时也呈现出村庄社会秩序基础发生变更的大致轨迹。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乡村社会秩序随着社会变迁而发生着演化,由于国家政权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乡村社会的影响程度不等,村庄社会的秩序状况及其生成的根据表现出明显不同。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一段时间里,国家政权力量对于乡村社会渗透日益深入,国家权威在乡村生活中日益强大,此时的乡村社会整合于国家权威之下,村庄社会的运转是在国家建构性秩序的规划之中,村庄社会的整合愈来愈依靠外部力量的强行进入。这一时期乡村社会一定秩序的形成明显缺乏广泛的社会基础,因而使这种靠外部力量来实现的整合往往需要支付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成本。虽然此时的乡村社会也处于一种秩序“均衡”状态之中,但这种秩序“均衡”状态的获得并非是建立在乡村社会内部自治的社会关联基础之上,乡村社会内部的行动主体很难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并开展其社会活动,更不用说自发形成一致行动能力。人民公社时期的乡村秩序之所以能呈现“良性”态势,这完全与国家对乡村社会实行的全控型治理分不开。国家政权不仅凭借“三级所有”的人民公社体制对农村经济资源实行高度垄断,严重剥夺了个体农户的生产经营自主性,而且通过反复的意识形态灌输以及高度严密的组织约束体系,使农民完全丧失了自由选择活动的权利与空间,整个乡村社会成了国家实践理想社会模型的试验场。在这一试验场中,乡村社会秩序丝毫不具“草根性”,人们遵守秩序也只是缘于垄断农村政治、经济资源的人民公社组织的强大约束,整个乡村社会秩序的基础只不过是国家权力对乡村控制而实现的农民“捆绑式关联”。而这种靠行政强力控制与乡村经济资源垄断所致的社会关联很难具有持续持久性,因为无论行政强力控制还是垄断乡村经济资源,都无法实现对农民内在积极性的有效监控,因而自然会出现监控成本上升与社会活力下降的双重难题。乡村建构性秩序的基础必然随着国家保持强大行政控制能力和意识形态控制能力之必要性的降低而逐渐丧失。

  人民公社体制的废除意味着乡村社会结构的重大调整,一个明显的事实,村庄内生型公共空间不断涌现,农民重新进入基层社会的互动结构,这便意味着农民在乡村日常生活实践中能够依循自身的生存理性选择,从事不同活动类型的人际交往,创造乡村社会秩序赖以存在的各种社会关联。此时乡村社会秩序重建的主要动力则要从乡村社会内部加以挖掘。与人民公社时期不同,乡村社会秩序的形成与维持不再完全是依靠由外部的国家力量强加给乡村社会的规定性权威,而主要来自于乡村社会内在力量形成的内在性权威。乡村社会的整合不再主要是建立在外部的“建构性秩序”基础之上,而是更多的依靠乡村社会内部形成的“自然性秩序”。秩序是由行动主体参与建构的,自从中国乡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民作为一个重要因子又重新进入乡村基层社会的互动结构,正是这一重大变化,乡村基层社会获得了一定实质性改变,村庄内生型公共空间的凸现则带来了乡村“自治性社会关联”发生的极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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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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