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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评奖活动的 通 知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民间文艺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中国民间文艺事业的深入发展和繁荣,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定于2011年3月下旬举办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评奖活动。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是经中宣部批准,由中国文联、中国民协共同主办的国家级民间文艺奖项,在民间文艺界和全社会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参评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评程序   1、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专家学者、个人自荐参评;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之乡,中国民协各专业委员会,各高等院校,各级有关文化部门和出版、研究机构推荐。   二、参评条件   1、参评者为中国民间文艺研究工作者;   2、每位参评者仅限一部代表作参评,同一参评著作寄送三本,同时附内容简介及联络方式;   3、除作品外,应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材料中,可附国内外报刊杂志的有关评论、报道、介绍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个人自荐信或单位推荐函。   三、 作品分类   1、民间文学研究著作与论文集;   2、民间艺术研究著作与论文集;   3、民俗研究著作与论文集;   4、民间文学、艺术及民俗调查报告集、民俗志书等。   四、 参评作品范围   1、 参评作品需是在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   2、合著的作品集体参评;   3、主编多位作者成果的论文集不在参评范围;   4、与民间文学、艺术、民俗相关的杂谈、随笔、报道、综合介绍、各类散文描写、漫话、导游等文集,不在评奖范围;   5、与民间文学、艺术、民俗无关的城乡现代化建设论著不在参评范围;   6、各类译著不在参评范围;   7、已故学者的专著不在参评范围;   8、所有非法定出版社或内部出版发行的各类著作不在参评范围;   9、少数民族语文本著作不在参奖范围;   10、以丛书形式出版的著作,可以以个人专著或丛书整体两种形式参评。   五、 奖项设置   1、民间文学研究类(如神话学、歌谣学、史诗学、故事学等),设获奖者5名;   2、民间艺术研究类(如民间音乐学、民间美术学、民间表演艺术研究等),设获奖者5名;   3、民俗学研究类(民俗学、人类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设获奖者5名;   4、民间文化田野考察报告类,设获奖者3名。     请参评者于2011年3月15日之前将参评著作寄送至北京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院中国文联B座11层中国民协组联部。   邮编:100083   电话:(010)59759619   传真:(010)59759619   电子邮箱:xsma2003@yahoo.com.cn   联系人:刘慧 马雪松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   2011年2月8日    
  
 第十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民间文艺学术著作奖参评表 
 
    
        
            |  著作名称 |   |  出版年月 |   |  
            |  参评者 |   |  出版社 |   |  
            |  地  址 |   |  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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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此表可复制)     文章来源: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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