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文旅融合背景下乡村振兴与物质民俗研究学术工作坊招生启事   ·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在中山大学开幕   ·[叶涛]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开幕词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立法保护

首页民俗与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保护

[王晓葵]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的演变及相关问题
  作者:王晓葵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10-18 | 点击数:23307
 

  1975年7月1日,文部省公布法律第49号,再次对文化遗产保护法进行了修订,民俗资料中加入了“民俗艺能”, 并改称为民俗文化遗产。这次修订最重要的是,将原来只对有形民俗文化遗产进行重点指定扩大到无形民俗文化遗产上。 同年11月20日,日本文部省发布156号告示,对重要无形民俗文化遗产的指定基准分列如下:

  一 风俗习惯中符合下列各项之一的特别重要的事象。
  (一)其由来、内容能体现我国国民基础文化生活特色的,带有典型性的。
  (二)在年节礼仪、祭祀、法会等活动中能体现艺能基础的。
  二 民俗艺能中符合下列各项之一的特别重要的事象。
  (一)体现艺能的产生及成立的。
  (二)显示艺能变迁的过程的。
  (三)显示地域特色的。

  从上述法令的内容来看,无形民俗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风俗习惯,二是民俗艺能。

  2004年第159届国会对《文化遗产保护法》再一次作了修订,并于2005年4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除了创设“文化景观保护制度”,即“重要文化景观”的“选定”制度以外,还在“民俗文化遗产”的范畴中,增加了“民俗技术”的内容,还有一点是扩充了“文化遗产登录制度”,即对建筑物之外的那些未能获得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地方政府)“指定”的“有形文化遗产”、“有形民俗文化遗产”以及“纪念物”等,也实行“登录”方式予以保护。

  现行文化保护法中,日本的文化遗产分为下列8类:
  (1)有形文化遗产
  (2)无形文化遗产
  (3)民俗文化遗产
  (4)纪念物
  (5)文化景观
  (6)传统建筑物群
  (7)文化遗产的保存技术
  (8)埋藏文化遗产

  其中无形文化遗产的定义是那些在历史和艺术上有较高价值的传统戏剧(演剧)、音乐、艺能、乐舞、工艺技术等“无形”的文化。对于无形文化遗产中重要的部分,有重要无形文化遗产的指定和重要无形文化遗产保持者的认定制度。重要无形文化遗产是“在历史上和艺术上具有较高价值的戏剧表演、音乐、工艺技术等无形的文化事象”。由于无形文化遗产具体体现在人的“技巧·技能”方面,是由掌握这些技巧·技能的个人或集体体现出来的。保护无形文化遗产产具体要通过保护其技巧·技能的体现者来进行的。因此,重要无形文化遗产的指定和其保持者的认定是表里合一的。其指定范围主要包括两类,1是音乐、舞蹈、演剧等传统艺术。2是陶艺、染织、漆艺和金属工艺等工艺技术。选择的标准主要有三个:1、艺术上具有较高价值的。2、在艺术史和工艺史上占有特别重要地位的。3、兼有1、2两方面的特点、并具有地方色彩或不同流派风格的。目前的问题是上述领域以外的无形文化遗产是否列入范围。在指定以后、传承人的培养、技能的公开、技能的记录等措施。指定类别的平衡、濒临灭绝的的领域要特别重点予以指定。

  而民俗文化遗产中的无形民俗文化遗产,分为风俗习惯、民俗艺能、民俗技术三类。其中重要的由国家指定为重要无形民俗文化遗产。截止2008年3月为止,有257件得到指定。其中风俗习惯 100件、民俗艺能150 件、民俗技术7件。而对没有列入重要无形民俗文化遗产名录而又有资料价值的则列入“应采取记录措施的无形民俗文化遗产”。截止2008年2月有567件被选出。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
【本文责编:思玮】

上一条: ·我国首次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
下一条: ·[周林]“保护”应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线
   相关链接
·[毕雪飞]寄寓神威:日本八幡信仰的多重面相·[周玥]刺绣非遗生产性保护中的文化协商与女性主体赋权
·[周腾]从故事到非遗:苕瓜打金牛传说的地方实践探颐·[郑博宇]日本素戋呜尊神话对中国“水”传说的化用
·[赵月园]非遗记忆下的民间信仰空间构造·[张竹村]国际非遗保护领域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工匠管理机制分析与启示
·[张多]成为活态遗产:当代中国活态神话的遗产化进程及其思想轨辙·[姚慧]黄河流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姚航]都市民俗的“再嵌入”及其调适:非遗的“异地落户”现象研究·[徐梓淇]“民具”的再定义:21世纪日本民具学的转型与反思
·[吴珂]玩具研究批判与日本藏中国乡土玩具资料群补遗·[王心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在地实践:以浙江省“3+N 保护行动(2018-2024)”为主线
·[王翘楚]“网红旅游城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品牌互构实践探究·[王静怡]仪式实践与文化传承:基于岷县宝卷的田野调查
·[王东 蒋楠]饮食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研究·[谭昱芊]论五来重“佛教民俗学”的思想脉络
·[索朗旺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阈下“波罗木刻”传承与创新研究·[孙瑾]西王母传说在日传播研究
·[孙佳]中原地区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生产与价值重构·[齐琪]从民俗活动到进入春节申遗文本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5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