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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俗学会2009年年会论文•
民俗艺术传承人的界说
——兼议相关的命名、保护原则
黄静华
(云南大学人文学院)
摘 要:民俗艺术传承人的界说具有基础性意义。它指向隐藏在“传承人”个体或群体背后的本身意义,通过定其义之所在,限其义之所止,由其质性来和他类群体相区别。在何种意义使用这一表述,决定着传承人研究实践的取向和走向,也影响着传承人问题研究的维度和深度。在本文的视界中,民俗艺术传承人是在民俗生活实践中,通过思维观念、技艺知识、行为范式三个方面的“承”与“传”,体现出展演观念的现实性取向、技艺知识的地方性色彩、艺术行为的生活性操演三项特性,有能力和资格主持、参与民俗艺术的实践活动,肩负着确保其恒久延续之职能的俗民个体或群体。此界说着重显示民俗艺术传承人的内在规定性和外缘边界性,并强调:对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组成的民俗艺术来说,其保护和发展实践应首先落脚于习俗生活语境中的传承人,相关的命名和保护原则也应从这一界说出发而确立。
关键词:民俗艺术;传承人;习俗化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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