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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守永
(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与博物馆学 教授)
当前文化遗产保护中四种力量的协调与平衡
当前文化遗产(这里指各类遗产而言)保护工作中有四种核心力量,即政府的主导与推动力;学者(学院派与地方学者)的学术指导与影响力;遗产传承人/群体(考古遗产的所在地群众,或工业遗产的所有企业)的文化自觉与内省力;体制机制(包括市场、旅游)的创新力。
这四种力量也可以说是四种关系,前三者之间是利益相关群体,相互之间有矛盾存在“兴奋点”的差异。处理好这四种力量的协调与平衡,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遗产保护与再利用就能够步入良性轨道而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其实我要讲的内容,刚才两位先生讲的也包括了一些,刚才余少华教授讲的学者,怎么去和地方政府打交道,来跟地方政府做工作,然后学者在中间起到一个什么角色或者责任。他讲的已经很清楚了。我觉得当前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当中,确实这几种力量还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就是政府,我把它叫做行政推动力,行政的力量。因为目前的最大资源,或者最大的规则的制定者,还是行政这一套,不管是哪种制度之下,行政的推动力是我们文化遗产当中的一个,或者说一个核心的力量。在过去,大家都知道,在大陆的话,它是一个破坏性的力量,对吧。萨满你要敢跳大神,然后就把你监狱里,监狱伺候,对吧,你就是封建迷信。所以它,目前来说,我觉得它从过去的一个破坏性的力量变成了一个推动性的力量,我觉得还是应该欢迎的。我觉得一个学者一个很重要的责任,应该学会跟政府合作,而不是一个对抗。但是我们适当的应该有一些学者来批评,有时候政府的确是一个短期行为,因为这个没办法,因为涉及到一个机制和体制的问题,文化的工作呢却是一个长期的。
第二个力量就是学者的影响力。我要说的是,所谓学者在遗产的工作当中应该把握一个什么样的度,学者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第三个力量我想说一下就是属于专业团队、传承人和遗产所在地的社区。我把它合到一起,因为从国际上看呢,包括日本的经验,实际上遗产保护当中所谓民间力量特别强大,目前在中国的这个体制之下是不太可能的,我们除了像昆曲这样的,比较强有力的这样的,这种它可以有票友,或者以票友的形式,或者以别的形式。但是你像一个普通的,或者说不是戏剧类的这样的,戏曲类的,大家知道还是比较警觉,认为在中国历史上,能够给中国带来灾难性影响的,大概民间的信仰是一个很重要的。我觉得这种情况下,就是民间的这种,我们学者应该也有机会来给他们设想一下有没有一个出口,在这种不可改变的情况下有没有别的出口。
最后一个力量,我想到的就是怎么看这个所谓的假想的西方,一方面把西方当作一个假想敌似的,一方面当作是一个我们要顶礼膜拜的导师。
文章来源:新浪读书 2009年09月21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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