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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学术评价
  作者:记者 张梦薇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8-07 | 点击数:636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文学术研究成果呈“井喷”状增长,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目前已跃居世界第一位。与之相伴,学术评价制度也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为此,记者做了一些调查采访。

 

  学术评价数量化是必要的

  作为“舶来品”,1990年代数量化的学术评价制度进入我国,成为主流的学术评价方式。虽然十几年来,对学术评价数量化的批评一直没有间断,但可以肯定的是,数量化的学术评价为近年的学术发展起了相当积极的推动作用。采访中,几位专家都不约而同地肯定了学术评价数量化的合法地位。“目前还没有找到一种更好的方法能够替代数量化的学术评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表示,虽然学术评价数量化是退而求其次的办法,但是完全抛弃并不现实。关键问题在于如何找到适合本国国情的学术评价方法。

  清华大学原学风纪律委员会成员曹南燕教授则从中国学术发展的趋势分析了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必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做学问不再是‘冷板凳’和‘清贫’的标志,科研受社会的资助越来越多,与社会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在这个时候,一套完整的学术评价制度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创新能力不足,是学术评价数量化受质疑的一个方面。反对的人认为,工作任务“量化”是悬在研究人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高产”与“低质”是它带给学术界的副产品。对此,张保生有不同的看法。他告诉记者,“量化法”与“同行评议法”是全世界通行的两种学术评价方法。量化法尤其在荷兰得到广泛运用,但是荷兰的学术创新能力并没有因此而减弱。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公布的2009年《世界竞争力年度报告》显示,在全球57个经济体中,荷兰排名第10,中国大陆排名第20。浙江行政学院教授刘明解释了量化法在荷兰得以发展的原因,“荷兰的基础科学规模小,本国专家的评议力量有限,运用国际上的评价力量来评判研究水平比中国更合适。”看来,找到一套适合本国的学术评价方法至关重要。

  那么,学术评价数量化是否会直接带来学术不端现象发生呢?“这并不是学术评价数量化惹的祸。”曹南燕认为,“在我国学术界,有相当一部分学者,特别是青年学生和教师,不是有意抄袭,而是不了解什么是学术规范。我国没有学术规范的传统,在古代,做学问讲究‘师承’,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老师的就是学生的;引用别人的文章也不需要加注。学术规范和数量化的学术评价制度进入中国不过十几年的时间,很多规范还需要细化。”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的调查印证了这一看法。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王宁教授告诉记者,从2004年学风建设委员会成立时起,就展开了对学术失范行为的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学术不端行为是因为不了解学术规范的细则所致。看来,是否可以将学术不端行为与学术评价机制直接挂钩,还具有很大的讨论空间。

 

  学术规范教育迫在眉睫

  减少学术失范行为显然需要加强学术规范教育。然而,目前高校既没有相关的专门课程,也缺乏这方面的培训。

  记者就“参考文献引用比例是多少”的问题随机采访了两位硕士和一位博士,他们有的认为引用比例不能超过论文的20%,有的认为不能超过30%。并一致认为引用率不能超过50%,否则就是过量引用,就变成了对别人资料的堆砌,而非自己的“原创”论文。

  张保生曾经翻译《世界贸易宪法》一书。这本由《哈佛法学评论》结集出版的著作,近100页,有70多页引文,20多页作者的独立观点,引用率近80%。张保生认为,这样才是做学问的规范。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我国每年生产100万篇论文,一篇论文一万字,若有30%的创新内容,那社会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就会得到飞速发展。实际上,一篇一万字的文章中,只要有一两千字是对学术界的“原创”贡献,就已经很了不得了。

  王宁认为,学术规范教育“非常必要”,而迫在眉睫的是撰写一部学术界内部的“行业规范”。从2004年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成立之日起,委员会就着手运作一部学术规范指南,主要是明确学术共同体间的学术规范。据王宁介绍,由其主编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6月份已经出版,学术规范多少已经“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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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2009-7-2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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