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传统音乐表演艺术的生存和发展常常依存于相对固定的表演场所。一般情况下,宗教音乐、宫廷音乐对于作为物质文化遗产的寺院、道观、宫廷等固定表演场所有较大的依赖性,很多这类场所也由于是著名建筑物而成为重要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至于它们对传统表演艺术所起到的保护和传承作用,根据我们对藏传、南传和汉传等佛教寺院进行的考察所知,多数这类依托固定崇拜场所或著名宗教建筑生存的宗教仪式音乐,一般都能保持较鲜活的发展态势和较纯正的传统风格样式。由此可见,原生性表演场所对于这类传统表演艺术的保护也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所不同的是,民间音乐中,一般来说,职业艺人从事的戏曲、曲艺等表演艺术对具有物质文化遗产性质的表演场所有明显的依赖性。另外,各民族民歌中,比如侗族大歌与鼓楼之间,也缺少不了“无形”与“有形”两类文化遗产的优势互补。某些表演性的民间歌舞也往往离不开相对固定的表演场所。在现代传媒条件得到扩展和文化展示的空间不断转移的情况下,即使是在一种“次生态”表演环境中,这类表演场所并非可有可无,比如说,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上演“鼓子秧歌”,在舞剧《红色娘子军》里出现“黎族舞”表演,也一定要在舞台上虚拟一个原生的表演场景,从而导致一种“戏中有戏”“景中置景”的异象。因此可以说,舞台空间的置换,并不代表人们对原生表演环境的完全忽视或舍弃。
最后,传统音乐表演艺术的生存和发展,有赖于内外通畅的自然、地理、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种生态环境因素的制约。这个问题牵涉太广,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上述仪式或仪式化,社会群体、个体及文化观,表演场所和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总和起来,便构成了“语境”中的内部环境条件因素,而来自该群体社会外部的各种社会文化影响,就是外部条件因素,它们共同对传统表演艺术的存在和发展起到了制约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种综合了“型态”“语境”两种要素的“文化生态”层面。就此来说,前面所言的有关民歌样态的“原生”“次生”和“再生”等三种文化演生层次,在生存和发展的过程中会受到内部和外部社会生态环境的制约。继而,若在“文化生态”的意义上,再将“型态”与“语境”两者因素加以整合,便可以同样划分出“原生”、“次生”、“再生”等不同文化演生层次。然而,这种文化生态上的层次性划分,要比单纯“型态”上的划分要复杂得多。具体来说,一种原有的本土文化格局未有根本变革的文化生态状况,就可以称为一种“原生态”。但在文化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型态”与“语境”之间关系的变幻莫测,就会在文化生态的“次生”“再生”层面上出现种种更为复杂的变异状况。因此,人类学所说的,文化发展过程中变异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用在这里也同样合适。一个显见的例子是,以往人们常比较多注意到某种“原生态”音乐或表演艺术在不同的内部或外部表演环境中变换转移时发生的形态变迁,但却很少提及另外一种极可能发生的变异现象,即由于内部、外部两方面环境条件的影响,在圈内人身上和原生文化环境中,本土的“原生性”传统音乐也会发生某种程度的文化变异或变迁。
廖: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赖的文化生态,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生着急剧的变化。这一切,在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而从“型态”与“语境”的关系角度来看传统音乐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确实涉及了这个问题的瓶颈。
杨:在这个意义上讲,近代史上,中国本土的传统文化或古典文化的发展曾经发生过几次全面的断裂,近几十年又得到了一定的重续。这在学术界已经形成了共识。这种断裂与重续也同样发生在传统音乐的表演艺术或民间音乐领域。可以举一个我最近在云南省布朗族地区做田野考察的例子,来看一看我对布朗族传统音乐传承现状进行的三种基本划分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布朗族的传统居住地是山区或半山区,如今仍有一类村寨保持这样的居住状态,他们的传统音乐中能够被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野的,主要是南传佛教音乐和传统民歌。同样是受到封闭的自然和地理环境的限制,其佛教音乐由于在具有同类信仰的本族群和相邻民族中保持着长期的互相交往,有的村寨还以具有重要物质文化遗产品质的著名寺院为依托,以致能够较好地延续下来。而传统民歌的传唱活动和传统民歌品种的传承则由于一方面缺少同外界的交流,另一方面也受到外来现代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目前呈现出逐渐式微的状态。从保护和发展的角度看,其情势不容乐观。从文化生态角度看,这是典型的原生层次。而另一些村寨是从深山里迁到山脚或平坝,位于旅游区边缘,环境相对开放,近年来由于歌手及民歌演活动的内外交流比较频繁,已经出现了一些受外来音乐影响而使传统民歌得到更新的发展势头,其民歌活动在民间也相对地呈活跃状态,这是次生层次;还有一种情况,即当地歌手组成了民歌演唱的新型“组合”,开始到村外的同旅游业相关的不同舞台化、商品化环境中去演唱,并且通过较频繁的从本土到外地的来回走动,使外界的信息不断地反馈回本地,最后还借助于演出的舞台经验,使本土歌手的民歌演唱在各级政府举办的歌手比赛中获得了较好的名次,这是再生层次。从“原生态”环境的角度看,这后两类民歌品种尽管在音乐表演方式和音乐型态上有了较大变异,但由于它的变异过程一直是在本土生态环境和本民族文化认同程度的许可范围内完成,其间并没有直接受到明显的专业人员或外来影响等外力的干扰,它从文化生态环境意义上体现出来的“原生态”整体文化品质,却是令人难以否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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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音乐评论网 2008-5-1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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