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及其超越
—— 民俗学/民间文学 的对象与伦理关切”学术研讨会
会议通知
民俗/民间文学研究如何切入对伦理/道德问题的思考,如果不是道德化的话?
民俗/民间文学研究如何界定日常性?如何确立日常与非日常的边界?
民俗/民间文化能否仅仅被化约为诉诸习惯性的知识体系,其具身性与感受性能否仅仅被还原为一种“知”的前奏?
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如何思考灾异、苦难/受难、无声的呼唤?
如果民间可以被理解为主体间,那它是何种意义上的主体间?是共在性的存在论的主体间性(海德格尔),还是“此一者为另一者”的伦理学的主体间性(列维纳斯)?
如果“伦理地”思考伦理,民俗/民间文学的描述、阐释与批评方向会因此有何可能的改变?
口头传统之口头性与语言之呼格的(vocative)、祈使的(imperative)伦理意义维度有何本质关联?
伦理是为存在论服务还是为存在论奠基?是存在的润滑剂还是命令着存在的神圣高度本身?
民俗/民间文化所承诺的“自由”是什么?
公民性与道德性及正义的关联在何处?
伦理理性能否被化约为那仍奠基于“我思”模型的实践理性?民俗学的伦理关切有哪些内容和层次?
可见的历史和不可见的历史之间关系如何?不可见性只能被理解为一种缺陷吗?
民俗研究能否昭示一种表面之恶中的善,以及表面之善中的恶?
民俗学如何理解那个代表人类总体自我理解的普遍性问题?普遍性是理性的和哲学阐释之排他性推论意义上的普遍性?还是生物学的准科学术语或种族主义意义上的普遍性?还是指一种普遍的人道性?
……
近代启蒙哲学、意识哲学以及当代现象学哲学对文化研究有着无法回避的深刻影响,这种影响不仅体现在其对后者在认知、伦理和审美之不同维度的跨学科对话要求上,也体现在其对后者在视角、方法、主题化之深度与精度的形塑上。面对当下中国社会发展变革,这些思想资源对于民俗学/民间文学研究这种聚焦于日常生活或生活世界文化现实的学科来说,无论是拓展其学术关怀的疆域,还是寻求问题意识深化的可能性,都具有持久且根本的重要性。
在 20 世纪,科学的终极性或知识的霸权在胡塞尔之后受到了严峻挑战。知识自身,并不能决定价值或目的,并不能排列重要性的等级。它的客体是“差异”而非“卓越”(Excellence)。知识甚至不能对其自身的优先性进行辩护。相反,它把它自身以外的一切都还原为知识,直到除了它自身和无知之外空无一物为止。这样,知识保持了一种对人之人道性的冷漠。然而,人们无法从一个科学的“是”中推出一个伦理的“应该”。康德早已表达了“我该做什么”与“我有权希望什么”并不求助于“我能知道什么”,并不归结为“存在的史诗”。
在启蒙现代性及其世俗化视野中,社会科学在认识论/存在论的“我思”模型中积累,民俗/民间文化与作为总体化的伦理、与法律的关联被强调,但其与真正的外在性、与并非作为最高存在之超越的关联则被摒弃。现代人道主义服膺真理而非启示,民俗/民间文学被定位为文化的一种根基形态并被赋予了一种不完善的、等待着被理性纠正的此岸性。
不满于实证科学之天真性与意识哲学之抽象性,现象学不再从精神实体及其现象表现(客观化/对象化)之间区分的意义上理解现象。相反,与意象对象的关系才是现象学所说的“现象”,它不同于意识哲学中抽象出来的那种主体与一个客体的关系。从胡塞尔到列维纳斯,现象学最终用作为主体间性的主体性替代了认同主体间性的主体性,这个跨越实现了伦理从“我思”、从内在性向外在性的转向。伦理开始意味着对“我思”及其各种变体、对唯我论的自我封闭的意识生活之突破或冲击。
根据列维纳斯,伦理是比规范性、比初始或先验的理性原则更加“纯粹”或更加紧迫严格的他者在命令,是“先于和没有戒条的诫命”(Commanding prior to and without commandments)。规范性只是一种有条件的发展,它出现在后来或后果意义上的正义层面上。法律只是一个发展了的道德性的一部分,但它们不是道德性之最初的动机。
从伦理的视角出发,有别于从存在论/认识论视角出发对文化现象的考察,它将回归到视文化为教化或那个先于一切“所说”的“说”本身之中,而非仅仅视其为一种可被装进一个人的精神口袋并带走的事物。它要考察的不是文化作为客体存在的本质,而是文化作为意义再生产或召唤结构的可能性。文化的后一种来到观念或成为现象的方式并不必然以其可知性/可理解性为前提,而是以其可参与性和可感品质为前提。
从伦理的视角出发,我们能看到在民俗/民间文学乃至非遗的实践或传承中,感觉与情感是作为与认知/思维同等重要的主体建构力量。它们并非知识,并不具备如知识那样的可见性,但它们也产生着意象性,也是看的样式,它们所产生的与世界关系之特殊性一样值得肯定和尊重。它们的重要性在于能建构世界的价值等级,或者说,赋予世界以价值或建构价值世界,在这个方面,它们诱使人走出存在论而进入价值论。
……
本研讨会拟在对前述思想的梳理、解读和比较基础上,将民俗/民间文学研究置于现代性/后现代性伦理与文化政治的反思语境中,观照并阐发其与日常生活的关联,以期更新、深化、延伸对其作为日常生活文化之价值与意义及其他相关理论议题的讨论。
研讨会议题:
议题一: 日常性及其危机——“超越 ”与“恶 ”的问题
议题二:历史之可见与不可见——符号自由与符号责任问题
议题三:风俗与伦理——主体性与主体间性/社会性问题
议题四:追寻普遍性——启蒙、道德性、正义及信仰问题
研讨会论文征集
本次研讨会欢迎全国相关研究领域专家、学者及在校学生报名参会,入选论文将于本次研讨会上宣读。
征稿要求如下:
论文字数不限,论文格式请参照《民俗研究》投稿要求。
论文需包括标题、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等必要信息。
请注明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电话、邮箱、通讯地址、邮编等有效联系方式。
有意参会者请填写“参会回执 ”(详见附件),并将论文全文一同发送至会务组邮箱。文件名请改为:“会议投稿:姓名-所在单位-论文题目 ”。
投稿邮箱:1043286394@qq.com
截止日期:2024 年 9月 20 日
参会回执:请下载文末附件
主办单位:
辽宁大学民俗研究中心
辽宁大学文学院
协办单位:
中国民俗学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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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会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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