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成功举办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开班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拟录取学员名单公告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中国实践

首页民俗与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实践

[周波]从“身份认同”到“文化认同”: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设计的新面向
  作者:周波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22-04-22 | 点击数:10730
 

摘   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本质上是借助国家话语,通过将各种权益与代表性传承人身份绑定而构建的身份认同。这种制度设计,并没有将非遗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内化在代表性传承人的身份认同之中,不利于解决当下非遗认同的困境。面对国际社会中的文化霸权和由文化“位势差”可能导致的文化涵化现象,应当发掘非遗蕴含的中国文化特点,通过区分非遗的传承空间、生产空间、表演空间,建构非遗的新体系和新价值,确保非遗自身的活力。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的设计,应该从激活少数人的“身份认同”,转向调动多数人积极性的“文化认同”。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身份认同;文化认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

作者简介:周波,男,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吉首大学旅游与管理工程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改进设计研究”(项目编号:17ZDA16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引言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十四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均提出了“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的工作任务。那么,如何完善呢?在此前的研究中,学术界针对代表性传承人制度进行过不少讨论,指出在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审批、管理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譬如在认定过程中,由于社区参与度不够,评审专家屈服于行政官员等原因,存在考查时以申报者的社会资本替代人力资本的现象,导致政府、民间意见不统一,传承人与文化传承空间错位;在认定的类型方面,偏重“个人认定”,缺少“综合认定”“团体认定”的做法,加剧了代表性传承人与一般性传承人之间的矛盾;与此同时,国家行政力量的强力介入,不仅使得代表性传承人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事业中“被保护的个体”,而非具有自我认知、自我决策能力的“传承主体”,而且存在着短视行为和绩效思想,违背文化规律,致使非遗保护多年以来,主体承袭的根本问题仍然没有很好的解决。上述这些问题,一部分属于制度执行层面的问题,另一部分属于制度设计层面的缺陷,但是归根到底都可以指向一个核心问题:即非遗传承群体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也就是说现行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一方面存在挫伤一般性传承人群体非遗保护积极性的风险;另一方面,行政力量的过多介入也可能造成代表性传承人自身主体性的缺失,进而陷入了非遗传承的困境。

  内生动力,在西方个人主义的语境下,即是自我决定理论中的“内在动机”,强调个人需要是自我行为的基本出发点。而在我国,非遗保护是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社会实践。在这种情境下,“认同”或可以成为破题的一个关键。

  “认同”对应的英文是identity,词义上有“身份、特征、同一性”等内涵。这一概念最先由弗洛伊德应用在心理学领域,用以描述个体在心理、感情上的趋同过程,随后被运用于社会心理学、社会学等领域,在个体-集体-社会的互动中,具有了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博大的解释能力。目前,虽然也有部分学者将认同理论与非遗保护结合讨论,但主要是从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推行以后所形成的结果和造成的影响来分析,对于传承人认同形成的过程和机制却少有深入,在认同的主体方面,也基本上只关注了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同,鲜有文章从一般性传承人的角度来分析认同。一项非遗项目,从其传承和发展的规律来看,具有群体性的特点,如果忽略非遗的群众基础而只注重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同,必然使我们的研究有了视域上的盲区。因此,应该将认同的研究对象扩大到一般性传承人,既考虑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同,也考虑一般性传承人的认同,而后者恰恰是传承人制度完善和转型设计时需要重点关注和考虑的。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上一条: ·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词审定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
下一条: ·[向云驹]论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层级及其呈现
   相关链接
·邮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传承与创新交融论坛举办·[马盛德]《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讲》
·[郭翠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到“活态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术语选择事件史循证研究·中山大学 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全国高校非遗政策与实务培训班招生简章
·[康丽]从女性赋权到性别协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发展史上的性别平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非遗公约》缔约国大会第十届会议将于6月在巴黎召开
·非遗热点丨全国人大代表巴莫曲布嫫:通过非遗保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敬文民俗学沙龙:第40期活动预告
·首期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插花高级研修班在京开班·朱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研究:概念、历史及趋势》
·巴莫曲布嫫: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研究:概念、历史及趋势》·青岛大学举办“万柿大集——第三届柿子采摘文化节暨胶州非遗进校园活动”
·王晨阳: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学术论坛上的致辞·“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学术论坛在山东大学举办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亚多部门地区办事处驻华代表处主任夏泽翰教授:两个关键点·视频 ‖ 水是一切生命之源:魁立先生访谈
·新书发布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经验》·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选编
·[王晨阳]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王晨阳]非遗成都论坛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