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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霓 张继焦]新古典“结构—功能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现代产业发展的内源性动力
  作者:陆霓 张继焦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20-04-29 | 点击数:8303
 

结论

  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日益重视,许多专家学者均就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研究。然而,仅仅从保护本身谈保护,很容易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脱节于现实生活,陷入原真性和主体性的探讨。因此,需要思考如何对其进行有效转化,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社会的现实场域中充分发挥作用。在现代产业尤其是本土企业的发展中,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的内生性文化资源并非只是刻板固化的被保护物,而是具有活力、具有相应功能的存在,是能够起到资源配置作用、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的重要资源。

  通过吴川月饼和拖罗饼的案例可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和不同场域中会发生相应的功能转变,而这些功能的转变又会促成不同产业结构的形成。制饼产业从最开始的手工作坊到小规模的家庭企业,再到现代大规模的产业集群,其功能的变化自然推动着产业结构的发展。通过化橘红产业发展的案例可知,在现代科技的帮助下,通过产学研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但不会脱节于现代社会,反而会焕发新的生机。因此,现代科技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功能的开发和拓展,有利于将其运用到现代化生产中,成为其发展的原生驱动力。在笪桥黄瓜的案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功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在不同的产业结构中被能动地创造,新功能的产生将有助于形成新的结构。在农业社会中,笪桥黄瓜原本只是农产品,而在现代化工业社会这一新的场域中,具有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商品的功能不断被形塑,实现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在当地形成了新的产业集群结构。

  所以说,对于发展中的地区来说,简单地对发达地区成功模式的模仿和复制不一定能够获得成功,应该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地创造适合自身的产业发展模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内源性动力进行企业化运作,在现代产业发展中不仅可能以不的同形式表现新的功能,而且可能形成不同形式的新的结构,以新的结构—功能作用于现代产业,影响资源配置,推动现代产业的发展并形成竞争性优势。以上实践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激发了地区内在活力,提高了地区和民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实现了发展不是依靠“外来输血”而是“自我造血”的目标。当然,这一研究并不代表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能够并且应该运用这样的实践进行开发和利用,但相关案例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企业的结合可以是卓有成效的。

  (本文刊载于《内蒙古社会科学(汉文版)》2020年第1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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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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