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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谈中国文化遗产的实践与经验
  作者:项兆伦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09-27 | 点击数:4111
 

  在这里我想与国际同仁分享近年来我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探索的理念和做法。

  在近年来的工作中,我们总结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三个理念:

  一是在提高中保护的理念。作为活态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是人的传承。只有不断提高传承水平,才能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力和吸引力,维护和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加入传承行列,实现可持续的保护。

  二是走进现代生活的理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核心、以生活为载体的活态传承实践。要提高遗产保护与民众日常生活的关联度,通过提高传统艺术的表现力和传统工艺的设计、利用水平,将提高遗产持有者的传承能力与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联系起来,让社区民众更积极、更广泛地参与遗产保护,实现遗产的保护与再创造。

  三是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生态保护理念。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环境息息相关,失去了特定的环境,便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土壤和条件。因此,我们要求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其得以孕育、滋养的人文环境一起保护。

  在上述三个理念的指导下,我们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加强对遗产持有者和相关从业者的培养。对杰出的遗产持有者,我们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并对其进行多种扶持。目前,我们已对571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了抢救性记录,全面记录、整理和保存他们掌握的知识和精湛技艺;中央财政补助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2万元人民币传承活动补助经费,出资建设了9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设施,今后五年还将再建200个。目前,中国各地已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展示馆(室)8720处。2015年起,中国文化部和教育部启动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委托大学对遗产持有者和普通从业者开展培训,提高他们的学习和传承能力。目前已有57所大学参与,培训学员4500余人。在未来五年内,我们将培训10万人次。这项计划得到了大学的积极响应,不仅为不同民族、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开辟了新路径,也为大学参与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搭建了平台。

  二是推动传统工艺振兴。针对纺染织绣、陶瓷、漆器等传统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我们提出了“生产性保护”方式,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在生产实践中激发遗产自身的生机和活力。自2011年以来,我们建立了100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举办了多次全国性展览展示活动。2015年,我们启动了“振兴传统工艺”工作,通过建立振兴目录、培训相关从业者、加强理论与技术研究、支持企业和大学与手工艺人合作等多种方式,明显提高传统工艺的传承发展和再创造水平。目前,传统工艺振兴已经写入了中国政府的工作文件,我们将着力推动传统工艺传承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三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2007年起,中国先后在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文化遗产价值突出、特色鲜明的区域,设立了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支持地方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其得以孕育、滋养的人文环境一起保护,促进文化遗产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的目标是,帮助各个生态区形成自己的特色,使各个生态区真正成为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区域。同时,中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传统村落保护,现已认定2555个中国传统村落。在对传统村落的保护中,我们要求保留原住民和他们的生活方式,避免传统村落、老街变成只有建筑和商铺、没有原住民的空心遗址,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失去传承基因、环境和土壤。在这些工作中,我们非常注重旅游业对文化遗产传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文化体验已经逐渐成为旅游的重要类型。

  以上是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和实践做法。保护各民族的文化遗产,推动民族文化的繁荣和兴盛,是现代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的重要任务。我们愿加强与世界各国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传统友谊和务实合作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谢谢大家。

  (原文载于“中经文化产业”微信公众号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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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刘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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