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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缩短传统与生活的距离
  作者:记者 谢飞君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3-07-14 | 点击数:6637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次年8月,中国加入该公约并成为第6个缔约国。今年是公约颁布10周年。在国家规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中,上海的非遗几乎涵盖了所有门类,如何在现代都市生活中做好这些非遗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项目传承人、区县非遗工作的统筹者以及这个领域的保护专家,都有着自己的心得体会。他们在具体保护中面临的难题,秉承的理念,又将给下一步的上海非遗保护提供方向。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高春明研究员说,上海的非遗保护一直提倡的是生产性保护——把传统文化元素提炼出来,设计出新的产品,适应当代人的实用需求。 “真正的保护,是缩短传统与生活的距离。 ”

  融入生活,让非遗项目活出“本性”来

  陈勤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在价值多元,市场经济充塞社会各方面的境遇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的保护和传承,如何保持生命活力的“本性”?这是一个急需探索和解决的大问题。我以为可从三方面着手:

  首先要认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活性”特征:和物质文化遗产相比,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往往不自觉地处在相悖的境地:一方面认可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却以其外在的固化形态表现之。如注意了竹刻的样式,却忘了内在支撑其遗产的制作技艺。无意中以有新的物化形式,取代无形的手艺。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不可移动的或凝固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同,它是一种与人相传的活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遗产,必须不断地被相关社区、群体或个人创造、延续、再创造并保存保护,对它的保护,不存活在档案室、博物馆、图书馆或纪念地,只能活在相关地域人们的精神世界和日常生活中。

  其次要自觉面对发展中的“活性”流变,顺势关注核心传承:一个社会不可能完全破除其传统,一切从头开始或完全代之以新的传统,而只能在旧传统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创造性的改造。但是,传统在历史长河中,随着时代的发展会有一定的自然地变化,而成为“被创造的传统”。作为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制作技艺或表演艺术,经过三代以上的传承,在传承中又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变化。一成不变的原生态不现实。如:海派旗袍。关键的是核心技艺或艺术,原真性的保护和传承。以上海为例:顾绣、旗袍、功德林素菜制作技艺、石库门营造技艺,以及昆、京、越、沪各类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演艺术。这些遗产涉及衣食住娱各个方面,原型大多不在上海,但是,真正的成型或新的发展都在上海。五方杂处,中西交汇的独特文化生态,滋润并注入新的内涵,孕育新的变形建构。

  再次要要让遗产融入生活的长河,永葆独特的生命活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所以不危败,是因为它们尚都有一些牵动人心的独特魅力。然而,之所以濒危,则是由于它们随着环境的变迁和生活的变化,逐步淡出或被挤出了人们的关注和喜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归根结底来自于为了使生活更美好,民众日常生活审美化需求的选择。失去了民众日常生活化嗜好和审美情趣,非物质文化遗产将不能再为民众日常生活所需,就必将失去其遗产的活态性和生存基础,沦落为历史“遗存”而失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桂冠。所以,当代如何把握和引导民众的日常生活审美化需求,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播的保持“活性”的一个重要话题。

  人世间,为什么会有非物质文化及其遗产传递?

  非物质文化原本是民众生活实际的需要而萌生发展的: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习俗、宗教仪式、节日庆典、传统工艺的知识与技能等,基本上是民众为营生,在生存方式、生产技艺,生活技术、精神情趣等方面精心追求而形成的种种模式化形态。在人类社会中,演化为民众的一种生活相,程式化、模式化的生活样式。非物质文化遗产就其本质而言,在于它是一种生存于生活中,不脱离生活的“生活文化之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回到民众生活河流中,才能获得真正的生命活力。

  因此,当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的传承,关键的是要让它们融入民众生活。已经与众远离的,需要象保护大熊猫一样,在政府和社会适度的扶持下,由温室转向野外——在民众社会生活中强化训练,让它们真正 “活”出来。

  项目传承人有传承的责任和义务

  许四海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海派紫砂艺术”代表性传承人

  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史上的瑰宝,是中华民族特色文化的体现,其中蕴含着浓厚的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特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性为具有固态性和静态化的形态,具有不可再生性和不可传承性,强调实物的保护。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活的,依赖传承人才能够传承,从而人成为了主要因素,强调精神意义和价值以及知识技能的保护。然而大多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物质为依托,其精神价值和意义都是以物质反映出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有形的、物质的因素与无形的、非物质的精神因素的复杂的结合体,难以割舍、区别。

  就海派紫砂艺术这个项目而言,它是十九世纪末以来在上海地区出现并成熟的,融紫砂造型、书画镌刻、诗文题句融为一体的综合艺术样式。上海开埠以来,在经济发展和文化交融的推动下,紫砂的设计,制作和销售得以迅速发展。海派书画的领袖任伯年、吴昌硕、黄宾虹、张大千等都直接参与了紫砂壶的制作镌刻。新中国以后,在吴湖帆、刘海粟、唐云、程十发等人推动下,制作的反映传统文化和文人情趣的紫砂作品,已标志海派紫砂艺术的成熟。海派紫砂艺术影响范围甚广,根本在沪上,但其辐射面达到周边的苏州、无锡、杭州、南京、海宁、嘉兴等地,还包括海外如韩国,日本等中华文化圈的国家。

  从这几年的项目传承实践中我感悟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主要体现在以口传身受的方式传承下来。当然,这也并非是一个人或者几个人或者团体的产物,它在众多成员中世代传播、演绎过程中,受到无数的加工、追捧,融入了意见、想法、情趣,从而丰富了其内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建立“人类活珍宝”制度的指导性意见》中曾指出:“尽管生产工艺品的技术乃至烹调技艺都可以写下来,但是创造行为实际上是没有物质形式的。表演与创造行为是无形的,其技巧、技艺仅仅存在于从事它们的人身上。 ”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技术或知识的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续的决定性因素。

  海派紫砂艺术的延续,就是依靠着艺术家的世代相传,一旦传承活动停滞了,也就是这门艺术消亡的时刻。就绝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而言,它们是植根于民族民间的活态文化,是延续着的传统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它不能脱离传承主体——就是传承人而存在。所以,传承人应该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聪明智慧,自觉地、主动地承担起相关项目的传承责任,依靠他们的传承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以延续,是做好项目保护工作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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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新浪新闻-新闻晚报 2013年07月13日12:39
【本文责编:博史伊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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