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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的精灵——关于光明与黑暗的民族学研究

灯的精灵——关于光明与黑暗的民族学研究

灯的精灵——关于光明与黑暗的民族学研究

2015-07-08 中国民俗学论坛
灯的精灵——关于光明与黑暗的民族学研究
【瑞典】Jan Garnet著  吴秀杰 郭咏梅 译

【译者按:严格地说,这不是一篇探讨民俗学基本理论的文章,而是作者用瑞典语写成的博士论文——一项从民族学、民俗学角度出发的关于瑞典照明史研究的综述。帷其如此,这篇文章对中国的民俗学研究才更有启发意义。没有详细的史料堆积(对许多中国读者来说,瑞典人历史上经历的照明技术的改变并非他们感兴趣的热点问题),但是作者关于选题的学术背景和理论框架有详细的、轮廓清晰的描述。自然地理条件给瑞典带来的戏剧性的冬夏光照条件的差别,使作者能够相对容易地将照明技术对人们日常生活节奏和对时空感知的影响凸现并加以分析。通过对瑞典照明史的个案研究,作者在不同的层次上提出了可以观察和切入民俗生活与照明技术之间关系的角度,这些研究视角都可以为观察和分析中国历史上与当代的民俗文化现象提供很多启发。作者提出的理论上和方法上的思考,如技术与社会生活的关联、技术进步的悖论、图片资料作为一种特殊的文本等都在近年来成为文化研究以及技术史领域内经常被讨论的话题。现代化技术和技术产品的日新月异及其对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的介入和渗透,使得技术与文化的关系成为民俗学者、文化史学者难以忽略和回避的问题。目前国际汉学界中从事类似研究的项目有德国柏林工业大学的“中国日用技术的历史与人类学研究”((Alltagstechniken Chinas, Mareile Fltisch)、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的“现代物品:1870一1950年中国的物质文化和日常生活”(Things Modern:Material Culture and Everyday Life in China(1870-1950 ),Frank Dikötter)等。】

在写作《灯的精灵—关于光明与黑暗的民族学研究》一书时,我预先从这样的假设出发,即白昼的光明、夜的黑暗以及人工的照明技术形式,对社会关系和人际交往有所影响。兽脂烛与现代日光灯提供的光亮不同,它们的照明质量也大相径庭。我的问题是:在从使用兽脂烛到煤油灯以至电灯的转变过程中,作为文化产物的男人和女人的存在是否发生了改变?如果是的话,是否有可能描写出他们经历了怎样的文化的和社会的转变?

当我开始从事这项研究并计划撰写博士论文时,我假设对两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在我看来,试图去追寻和描写这样的关联是一种挑战:一方面,照明作为一种背景、一种物质的构架对文化过程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人的态度和观念世界,尤其是生活在不同时代、不同类型社会和不同社会群体中的人的生活方式和习惯,都与时间和空间密切相关,并安排和组织时间与空间。

出于几个不同的考虑和想法,我做出了这个选题。在以前的研究—别人的和我自己的—的基础上,我了解到,照明过去是,今天仍然是一个对我们的生活方式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而且,我意识到,一个受过人文学科训练的学者来致力于技术史以及技术变迁与文化变迁的互动研究,或者至少他将自己的研究与技术系统在一个社会中的构成背景进行相关的综合考察,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方法上都非常引人人胜。由于我从一开始就计划既要涉及历史同时也要关注当代,我也把这项研究任务作为一个在民族学领域里继续从事物品研究的机会。在(北欧的)民族学中,无论对农业社会还是对工业社会中的物品进行研究的方向都显已确立。   

需要指出的是,本书是一部从历史角度看待文化进程这一意义上的照明文化史。更确切地说,本书从各种不同的角度研究人与光明、黑暗以及不同种类照明方式的关系。也许还需要指出的是,我选择讨论的题目都是那些在我看来可以明确表达出对于光明与黑暗态度的题目,尤其是那些与我们今日的态度形成强烈反差的题目。最后还要说明的是,这是一本讨论人和技术关系的博士论文。在这里我把不同时代的照明技术或多或少当成一种既成事实,因而我无意去讨论引人新技术动机,尽管所有的技术当然都可以被当作受文化制约的现象来讨论和研究。

选择“灯的精灵”作为本书的标题,是因为我对“照明技术对文化进程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一问题尤其感兴趣。我的问题是:什么是照明的“精灵”——是(超越物质的)精神(spirit)还是(物质形态上的)特征(charecter)?这里的研究对象是18世纪到20世纪中叶的瑞典。全书共分七章。

一、学术背景

第一章综述了对本论文在理论上和方法上有重大意义的不同观点。这一章的核心问题是讨论学科史上的重要论著,尤其是那些与“灯的精灵”相关的从民族学角度关于技术研究与社会文化变迁研究的著作。我也从方法论上讨论了如何利用当时(contemporary)图片,如油画、素描、照片以及诸如此类的材料。

直到大约20世纪70年代,从民族学角度出发的对技术和社会变迁的研究通常集中于物质条件及其直接相关的社会组织上,而在这一框架中活动的人却仅仅占有一个不十分明确的角色。对技术和常规性的工作组织的细节描写充斥全篇。许多物品研究的目的在于,去描写诸如不同类型犁杖的历史发展和分布。早期民族学的另一个特点是,它的历史性研究通常使用的是来自农业社会、渔猎、手工或铁匠群体的实地考察材料,或者说,他们研究的是前工业化的工作和技术。研究者把为历史上发生过的不同现象寻找翔实的证据并且尽量搜集它们在不同地域的变型视为己任。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是实证主义的研究。

20世纪70年代民族学经历了彻底的向社会研究的转变,其研究角度主要来自于社会人类学的启发。20世纪80年代,与技术相关的民族学研究几乎全部转向了对人的研究—人在他们的周围环境中。当今民族学家对技术史的研究主要从人与技术的二元对立出发。在人与技术的关系中,每项研究所着重强调的却不尽相同。我们可以大体上将其分为两类:一类研究认为技术系统只起到次要的作用,仅仅是大背景下的许多变量之一而已;另一类研究则以描写和分析一种技术体系及其在文化和社会过程中引发的结果为重点。

在思考新技术以怎样可能的方式改变习俗、生活方式和观念世界这一问题时,我受到了Sthen Kern和他的《1880一1920的时间和空间文化》(1983)一书以及其他诸多学者的启发。Kenr写道,人对时间和空间的感知总是与特定的文化相关,而且它可以作为引人一种新技术体系的结果而发生改变。我们如何感知过去、现在和未来,这些时间概念对我们生活有怎样的意义,因此都是社会一文化问题。在Kern看来,新技术能够对我们关于空间的感知产生具有长远意义的结果。他认为,从19世纪80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一系列的“技术上的创新,包括电话、无线电报、电影、自行车、汽车和飞机为用一种全新的方式方法去思考和经验时间与空间奠定了物质基础”。Kenr关于电灯写道:“这种用途广泛、便宜可靠的照明方式的诸多结果之一是使白天和黑夜的界限不再分明。当然,蜡烛和煤气灯也可以照亮黑暗,但是它们从来没有达到过电灯泡的巨大力量,可以使昼与夜的常规性替代转换发生改变。”在Kern的思想和观点的鼓舞下,我有勇气把完全不同的材料(访谈记录,物品,回忆录,日记,问卷调查,小说,油画,照片和我自己对住宅、工厂、办公室和城区的照明设置安排的观察)尽可能组合成关于技术与文化之关联的思考和讨论。和Kenr不同的是,他作为一个历史学家,在历史的背景下阐述自己的观点,而我则更多地关注不同时期与照明技术相关的日常生活方式及其日常规则的改变。

我的方法上的问题之一是如何发现那些可以被当做“同时代的”、定性分析的丰富材料。生活在兽脂烛时代的人们已经去世了,他们生活过的环境和条件也随之一去不返。物品可能还被保留下来,但是(面对这种情况)在世纪9年代的今天,一个民族学家还能够提出像他们在当代作实地考察时提出的那些穷追不舍的问题吗?我发现在方法论上有价值的材料是当时的图像资料,如油画、素描、自19世纪中叶以来的照片。通过这些材料,我可以在视觉上回到一个被精确描绘的空间和时间,在那里我可以考察与照明文化史相关的东西。图片成了我的实地考察。我花费很多时间去观察和试图去发现图片中表达的日常习惯和常规,它们在当时被认为如此不重要和如此理所当然,以至于它们的存在从来没有被文字记录过。同时我也试图去发现那些在今天被认为承载了文化涵义的习俗。图片使我有可能做穿越时间的发现旅程。

从资料辨析的角度看,与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不同,这些为照明史提供证据的图片的主题和创作动机并非为了回答资料使用者提出的问题。我把这一特点也看作材料上的优势,即这些图片制作的动机并非为了记录人与灯光的关系,即它们与我准备描写和分析的角度完全不同。尤其在艺术品中,照明和日光看来似乎对艺术家的构思显得如此无足轻重,如同桌子、椅子、墙壁和地毯的细节一样。

用这种方法来处理艺术作品和照片,本书中涉及到的图片就不应该被看做是对文字文本的阐释,而应该是与其平行的文本,它们与文字文本具有同等的价值和意义,尽管他们用的是图画的语言。也许也可以说,在本书每一章里的观点或者来自对文字文本的研究或者来自于对图片的分析。一个完全不同的图片类型是广告和类似的批量产品中的图片,这些我在本书的后几章中使用了。这些图片有意去表达一种特殊的特点:使用电灯的可能性以及应该怎样使用电灯。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图片都是常规性的。

二、当光来自火的时候

第二章研究了直到20世纪初期,或者换句话说,照明还是火的同义词时代的不同种类的照明技术。这里讨论的主要照明技术类别是tarin一oillampe,兽脂烛,蜡烛,炉灶,火把,煤油灯(自19世纪60年代始),煤气灯(在某些城镇出现于19世纪中叶以后)。

三、火与文化

在第三章中我从不同的文化和社会角度讨论了对第二章中提及的照明技术的使用。其核心问题是照明上的警醒和节俭的特征,对时间和空间的感知,光明与黑暗的象征语言以及照明与权力的关系。

当光线来自明火的时候,可能对火失去控制的危险便无时不在。火是人的经常性的伴侣,它既服务于人,同时也具有毁灭性的力量。火带来的风险是一个很好的理由,让人们只有在必需的情况下才点燃灯烛。许多世纪以来这种对火和照明的态度,意味着独自留在家里面的孩子必须在黑暗中等待成年人的到来。在城镇里面,当晚上数千个火源同时点燃的时候,做饭似乎成了一个可以致命的武器。

作为对火的潜在危险的畏惧和出于节俭的需求,(长期以来的)规则是:不可以在无人在场的情况下点燃灯烛。因此空无一人的房间便是黑暗如漆的房间。节俭也要求每个人都聚集于灯光周围,因为通常只有一个灯光源,无论是油灯,是兽脂烛,是火把或者是来自灶膛的火光。只有一个光源这一事实也意味着,人们居住的房间在白天和晚上被不同地感知着。白天可以被清楚地看到的空间在昏暗的灯光下可能会变成一个被火光照亮的小圈子。人们活动在一个白昼世界和夜晚世界中,光明和黑暗为他们可以做的事情划出了界限。文化史学家会将其称为“空间的可变性”。

煤油的重要性在于,它在历史上第一次带来了价格低廉、质量相对较好的照明。对文化史学家饶有兴趣的事实是,煤油灯的使用与以往照明用具的使用非常相似。最为显著的特征是,众人围坐的火堆、火把、油灯和蜡烛现在被煤油灯所代替。很多家庭中只点一个灯。煤油灯提供的光亮也还只能照亮灯周围的一个小圈子。可是,煤油灯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意味着空间可变性的一个转变。只有随着煤油的到来,灯光才变得如此明亮,以至于有可能使家庭里的每个人都能围坐于同一灯下。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变,但是不可以被过分强调。不管怎样,对煤油灯的使用必须遵循与处理其他火焰相同的原则:只可以点一个灯,无人的房间应该是黑暗的,没有必要的时候不应该点灯。

为了更好地描写我们电器照明与过去其他照明方式的文化区别,以及在过去的时代中照明对人的意义,我们可以使用“时间的可变性”这一概念。我指的是人们可以用来做事情的时间可以随季节不同而发生变化。瑞典和斯堪的纳维亚的纬度带来的光线条件对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来说是陌生的。明亮的夏天和漫长黑暗的冬夜的反差超过了地球上的大多数地方。作为这一现象的结果,人们在白昼的生活节奏通常在冬天和夏天之间有很大的改变。在每天的二十四小时中,缺少良好照明条件的人们只能利用白天的时间。每个月人们对时间的感知和经验都不尽相同。这种以日为周期和以年为周期的生活节奏的形成有赖于自然的进程和照明技术。

如果要衡量照明曾经对人的生活方式有过怎样的意义,也许最好的衡量尺度是这样的事实,即我们失去了大量的、象征性地标示的季节转变(从需要点灯到不需要点灯)的规则、俗语和节日。比如,秋季的灯节,标志着一种特殊的规则的终结,它通过一个过渡阶段,把人的生活引人一个新的常规状态,即人们又开始点灯。“黄昏休息”的习俗在时间上也处于一个转变的关节上,在白昼与黑夜的边界线上,即当天开始变黑不能继续在室外工作或者在室内无灯的情况下看不清物品的时候。当天完全黑下来,没有灯就根本看不见东西时,“黄昏休息”就结束了,人们这时才可以点灯。这一习俗似乎出现在所有的社会阶层当中,主要在家庭中,多数情况下在秋天、冬天和早春。

这一章讨论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对时间的感知。如果说对时间的感知形成了社会和文化的分类范畴,这就应该意味着在一个社会中所有在社会的和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习俗会由于它们所拥有的照明条件不同而有所不同。在一个灯具数量很少、晚上早早熄灯的社会和在一个无论白昼黑夜都有足够多的、不受任何限制的灯光可资使用的社会中形成的习俗会是不尽相同的。比如,表面看来,某些月份婴儿的出生率相对高于其他月份这一现象似乎与生物学的关系更多地超过了与文化的关系。事实上,在这一问题上前工业化时代的瑞典与今日的瑞典有明显的区别。统计数字表明了性交时间和照明习惯之间的关联,也就是说,性与技术史之间的某种关联。

在这一章中我也讨论了与光明和黑暗相关的明喻和隐喻的世界。在过去,它们为数众多,并具有约束力。但是,在当代的电气化社会中,它们中的大多数都失去了效力。我也提到了光明被作为善、黑暗被作为恶的象征的观念。这一对黑暗的含义的阐述让我们考虑到黑暗、夜、昏暖之时作为一种意义背景对过去民众的超自然经验、他们的信仰和传说的意义。从照明史的角度来看,许多传统的民间文学和民俗只可能存在于一个充满影子、到处有黑暗角落和阴森院落的世界中。

直到电灯出现之时,照明一直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对这一事实的讨论结束了本书的第三章。上层社会将照明作为一个有效的显示其社会地位的手段。照明与权力和权威的关系也是一个饶有兴趣的问题,因为公共场合的照明经常被用来表示权力和控制,或者被人们认为有意如此。照明能够达到的范围与一个权威拥有的权力范围大体相当。

四、初遇电力

这项研究的论点之一是,对一个民族学家来说,照明史上惟一的意义长远的变化是与19世纪末的电力化同步而来的。这便是第四章中的论点。我在这里描写了1876年以来的瑞典人在何地、何时以及处于怎样的目的开始使用电灯。

在世纪之交之时,电灯成了社会转变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它是我们现在这个时代的先导,一个昼与夜之间光的自然形式很容易被忽略的时代。在电气化的初期—至少在19世纪的最后20年和20世纪的初期—古典的象征性想像与电灯关联在一起。其原因似乎在于,当时的人们即生活于电灯重新塑造人类环境的时代,人们将电灯的出现看成了一个重大的社会变化。他们把这一迄今为止未曾见识过的光—被封闭在玻璃球里,而且无需火焰—看做是上帝的礼物。当然,没有一个商标或者广告宣称电灯等同于圣灵之光,但是寓言式的对比却无伤大雅。灯的神性看来是这个人类历史上转折点的合乎逻辑的代表:上帝遇到了出自人类之手、用来为人类自身服务、以光亮的形式出现的竞争对手。隐藏在神性后面的观念及其与现实图景的关联在这一章里进行了讨论。

五、电灯(1900——1930)

第五章应该被看成是与第二章并列的篇章。这里讨论的是191年左右钨丝灯的出现,农村的电气化,从世纪之交到20世纪中叶电灯的使用。这一章的几个副标题是“在农村”,“世界大战和煤油”,“走出黑暗”和“灯光中的城镇”。

六、电灯文化

第六章可以看做是第三章的并列篇章。这一章的副标题包括“城镇的电力之诗”、“家之灯”、“理想与现实”、“电灯中的民间信仰”、“从太阳时到标准时”、“灯光作为物理学现象”、“光明之神的凡俗化”。

第六章的论题之一是1928年举行的“光明服务于人类”博览会和1930年的斯德哥尔摩博览会。它们可以被看做是两个精心策划和安排的活动,目的在于赢得公众对新观念和未来展望的支持。换句话说,它们也可以被看做是展示活动,在那里象征的和仪式的形式凸现于一个特殊事件的氛围之中。这两个博览会的举行使得1930年成为瑞典照明史上的一个转折点。

1876一1910年期间,电灯还相当少见。从1910年起到20年代末期,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安装了电灯。但是,1930年左右,电灯还被很节俭地使用着,尤其是在个人家庭里。通常,灯具设备与老式照明设备有更多的共同之处,伴随电灯技术而来的新的可能性远远没有被挖掘出来。现在到了为了现代化需要放弃老习惯、旧观念的时候了。当电灯文化这一概念在1930年左右出现的时候,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进程只能在以后的很长时间内才有可能完成。在这一时期,电灯塑造了城市街道的空间、城镇中的居民住宅和农村的住户、办公室、工厂和商店。尽管灯的数量还很小,但是一个电器照明的环境意味着点式照明时代(the age of point lighting)的结束。

这一章还利用了意在为家庭住户宣传现代照明而编写的宣传材料,考察了反映在调查问卷和采访谈话录中关于日常生活中电灯使用上的理想与现实的对立。我又回到了对时间的感知这一问题,指出直到1879年,在瑞典没有统一的标准时间;与此相反,每个地方有自己的地方时间,人们遵循的是太阳时间。这里我也提到,在多大程度上,日常的生活节奏随着电灯的出现而发生了怎样的改变,而且重新回到自然照明、人工照明与性习惯的联带关系这一问题上。这里也有一个比较长的关于光作为生理学现象的讨论:电灯对冬天里的疲劳意味着什么?灯光对青春期的到来有怎样的影响?

七、灯的精灵——论技术变迁和文化过程

在最后一章里,我观察到,最基本意义上的生存方式从来没有像90年代这样明亮。被断言为技术结果的由电灯构成的人工照明区域,成为我们具体的习惯和生活方式的前提之一。灯光作为一种背景,一种决定了我们的照明习惯和社会交往形式的背景,它改变了我们日常的节奏和工作的轮班制度,使夜间的行车旅行成为可能,产生了新的节日传统,增强了现代休闲的娱乐性。电灯为我们的傍晚散步指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带我们回家,照亮了紧急出口、飞机场和彻夜开张的商店。没有电灯,时间和空间对我们来说会显得完全不同。

但是,对一个文化研究者来说,电力照明的核心不是灯光本身,而是时间和空间的意义因此而得以改变这一事实。照明不仅仅是灯光,而是一种引起文化和社会过程的动力。第七章并非真正想把这篇博士论文的发现进行列举。相反,我选择了在此扩展讨论,在超出这项研究中使用的具体的材料之外,我想在此涉及技术史研究中的另外一个角度,一个我会称之为“技术进步的悖论”。

在20世纪90年代的瑞典,我们自己(在绝大的程度上)成为光明和黑暗的主宰者。但是,尽管现在的技术使以前难以做到的事情变得简单和容易,我们不妨问一下:在新技术使生活变得舒适这一意义上,我们是否从中获益了?明亮的生活就是更好的生活吗?我们变得更幸福些了吗?当我们现在读《圣经·创世记》的时候,光是好的吗?它是19世纪90年代光明之神带来的具有神性的电灯吗?不,无论幸福也好、美好的生活也好,甚至舒适最终都与技术并不相关。它们都取决于人如何组织安排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每件事情都取决于男人与女人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角色和态度,取决于他们对于社会、国家、政治制度的角色和态度,这些才决定了生活容易与否。理论上,新技术可以改进我们的日常生活(和我们的节日活动),但是实际上,只有当一个社会的文化、社会和其他条件使其成为可能时,我们才会从中受益。

新技术本身从来不可能成为社会的进步。相反,关键性的因素似乎在于,由谁来决定怎样使用技术。正如我所指出的那样,过去照明被用来当做权力的工具,而黑暗则成为躲避权力探照灯的人群的避难场所。电灯是我们以前从来没有经历的、借助它我们可以达到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的手段和工具,我们可以把黑夜变成白昼。但是技术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奴仆,它并不在乎为谁服务。如果灯的主人是个善者,灯可以做善事;但是灯的精灵也可以同样轻易地服务于恶魔。正如在阿拉丁与灯的神话中一样,灯的主人可以获得一个遵从他、满足他的任何哪怕最微不足道的愿望的奴隶,一个可以转眼之间将其置身于千里之外或者在几分钟之内建起令人眩目的宫殿的奴隶。有这样一个为他服务的精灵,阿拉丁可以置传统的时空观于不顾。假如落在了坏人的手里,灯的精灵也会像魔鬼一般。

这一悖论可以在Arthur Koestle题为《中午的黑暗》(1940)这一小说中读到。这一作品描述了苏联的制度许诺给社会一个光明的未来,却很快使社会陷人了恐怖。一个被认为是地球上的天堂的社会,一个列宁宣称“通过苏联的力量和全国的电气化”这一方式来实现天堂梦想的社会,如何突然会变成这个样子?天堂从来没有来到地球上,只有电灯来到了。《中午的黑暗》是一个构思精巧的题目,一个对在特定的社会中被剥夺了的自由的隐喻。在那里自由变成了奴隶,善变成了恶,貌似的光明变成了其对立面—黑暗,一个意在提供光明和自由的制度带来的却是中午的黑暗。虔诚信奉“技术可以成为一种社会力量”的远远不止列宁一人。在20世纪的20年代,西方人也把电网看做是美好未来的前提。电力和电灯是能够使社会和生活方式发生急剧转变的技术创新。但是,相对于预言一种新的技术将会如何运转而言,预言人们如何真正地使用它则困难得多。

基于以上的原因,我们应该把技术创新的悖论理解为,新技术可能会使一种技术过程变得轻易和简单,或者它可能解决一个技术问题。新技术能够提供新的机会和可能性,但是,是社会性的力量、社会结构和文化最终决定人们如何使用技术。这意味着,新技术总是既是一个前提,也是一种威胁,它从来不是一个与生俱来的社会进步,它自身从来不是善本身。关键性的环节不是技术本身,而是技术是以怎样的方式以及出于怎样的目的被使用。

【作者简介:Jna Gamert,1993年毕业于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民俗与民众生活系(Department folklore and folklife studies),获博士学位,现任职于瑞典皇家技术博物馆。除瑞典照明史以外,他还发表了多篇关于斯德哥尔摩的都市夜生活民俗研究和图片作为民俗史资料的论文。可惜他的论著绝大多数用瑞典语发表,我们不得不承认,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的学术影响。在本书出版以后,他还发表了两篇关于照明史的论文,即“Seize the Day. Ethnological Perspectives on Darkness".In: Ethnologic Scandinavcica, 1994, vol. 24, p. 38一59;
“Kulturgeschicher  üder  Beleuchtung und des Dunkels.”In:  Historische nthropologie ( Köln ) vol. 5 no. 1 S. 62 --82.他的一篇关于照片作为民俗学研究资料的论文《民俗学者与摄影师尼斯·凯蓝——视觉表现的再思考》被翻译成汉语,发表于《历史文物(双月刊)》(台北)1996年第6卷第3期,第86一96页。他目前正在从事的研究课题是瑞典的电话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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