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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验】民俗学缺位与当代中国的情感弱化

【中国经验】民俗学缺位与当代中国的情感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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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食住行、婚丧嫁聚、吃喝玩乐,构成了民俗学最核心的学科对象。
这些与日常生活最相关的现象,构成人类的基本状态,也是人类最重要的经验来源。
从这些日常生活中,人类世代在不同地区以不同的文明方式,探索和实践出了丰富的生存智慧。这些生存智慧,就模式而论,就是民俗。因此,研究民俗的学问,可以称之为生存的智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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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早期及中叶以来的意识形态运动及其去中国民俗过程,导致了民俗学实际上已从学科的角度,放弃了对中国民俗现象的解释与影响。与日常生活有关的问题,从此在学者的视野中被边缘化,研究成果也相应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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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民俗经验与生存智慧,在民俗学的产生、成长和发展中,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民俗学应该也可以从生存智慧的角度切入时代,却没有实质性的与当代生活产生热烈共鸣。民俗学依附在社会学与人类学的学科框架中,做着记录与调查,却未对民俗学的根本问题,即生存智慧作出深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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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情感弱化,尤其对传统亲情、友情、爱情的伤害,也许是近百年来中国文化遭受的最大灾难。以邻为壑,六亲不认,收买爱情,没有情怀的国度,人,堕入恶的心灵,无所顾忌,无所不为。
这种中国现代化的转型危机,在学科对应中,民俗学严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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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可以对此说不,也可以为中国问题提出一个最学科的问题:中国情感弱化,民俗学为之诊脉!
爱我所爱,美人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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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议题好!“民”进来有日了,但是情感一直没有进来。
   不知彭牧和刘铁梁老师一直在谈的身体是否、如何与情感议题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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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的帖子

其中的第四条。“当代中国的情感弱化,尤其对传统亲情、友情、爱情的伤害”。这里应该首先区分出两种情感,一种是与传统文化相关的或者说镶嵌在传统文化中的情感,亲情、友情、爱情等,一种是现代社会生活中的情感。阎云翔对下岬村的研究中有涉及到这个问题,他最终的答案是,一些列社会变革并没有弱化情感,而恰恰是产生了情感的释放。当然,他的概念前提是现代情感。其实,我有点怀疑阎云翔是受到吉登斯的影响,吉登斯在研究亲密关系时,就指出家庭结构的变革以及个人情感的释放是社会民主的前提和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觉得当代中国的情感不是弱化了,还是强化了。

但是,问题也随之而来的是,这种大肆被释放出来的情感与社会生活或者说政治生活之间是否构成了良性的关系,我觉得这个才是我们要关心的问题。

但是,顺着楼主的思路,我们依然也可以提出问题来。现代情感的强化确实意味着传统情感的弱化,所以楼主的文字应该表述为“中国传统情感的弱化”。那末,我们可以试问:现代情感的强化导致了传统情感的弱化,这是必须的吗?或者说,民俗学是否可以构建起一种观念:现代情感与传统情感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镶嵌的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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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情感进入民俗学,当然好,但是,民俗学还得讨论情感与民俗生活的关系:“这种大肆被释放出来的情感与社会生活或者说政治生活之间是否构成了良性的关系,我觉得这个才是我们要关心的问题。”
宋红娟的这个观点好,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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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的帖子

同意红娟的观点,现在的情感并非是弱化了,而且我认为楼主所说的的被败坏的传统的情感可能只是一个理想型,是我们从遗留下来的文字和儒家传统里找到的理想型。我们现在的问题不是败坏,而是无法言明何为败坏,因为人群及其居住、生活方式等的改变,传统的情感框架无法适应现在的社会现实。我们找不到我们这个时代的理想型。

而且即使在传统的理想型里,我们更多看到的是礼,而非情感,我们如何能从“举案齐眉”“相敬如宾”里看出情感,所谓“孝悌”更多是行为规范,传统的情感被框定在礼的框架里,通过礼来表达,直接的表达会被认为是不合礼数。而现代的情感只能用“奔者不禁”这种状态来表达,更为直接,更为外显,而传统的情感表达框架不再被认为是理所当然,因此所表现积聚出来的社会情感状态就是混乱的,
就民俗学来说,当我们纠结在如何保留“传统”的时候,却将人们在鲜活的日常生活中丰富的情感表达置于度外,这应该才是脉位之所在。

[ 本帖最后由 王立阳 于 2014-3-16 12: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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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5# 的帖子

对,立阳说的是,如果从情感的角度而言,中国传统社会和文化其实彰显的更多地是“礼”,即便是早先一些研究中国人情感问题的汉学家所说的“人情”、“面子”等等,其实是礼,而非情。礼与情之间的关系是有意思的,即可以是相互抵牾的,也可以是相互融合的,但以往我们都是在相互抵牾的视角下来看的。即便费孝通先生谈论中国乡土社会时,也在强调中国人是生活在礼的世界里的。
但是,这样的梳理会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究竟如何来认识或者说重新认识民俗与民之情之间的关系呢?我自己在想,要想来探究民之情,可能一个较为直接的领域是民俗中的审美范畴,或者是与民之日常审美相关的那些民俗,可能会是我们探究情的问题的一个较好的切入点。
盼各位感兴趣的同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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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研究的情感维度

立阳和红娟讨论很有启发。如果我们建立一个从礼到俗再到自然情感的尺度,在具体的研究中看中国的民间智慧在礼与情之间的表现,能够看到其他视角看不到的东西。例如,对于哭嫁、嚎丧的民俗与现场的情感表达的研究,就够做大文章的了。其中的仪式性与个人真情可能构成多重关系,仪式是真情的形式、载体,真情是仪式的动能。但是没有真情或者真情不够呢?俗的约束就出来了。俗是要求仪式的义务的。如果反过来看,该哭不哭,或者哭错了表意的方向,可以用“不合礼”来说,也可以用不会做人、不要脸、不负责任来说。
    对文本化的俗的分析,可能说的东西就是礼俗所饱含的内容;但是对于具体的民在民俗活动中的表现,才有充分的信息放在“礼-俗-情”的长谱里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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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7#的帖子

谢谢高老师的指导。

高老师的思想促使我进一步思考,当我们从学科或学术的角度关注到人的情感方面时,我们究竟看到了多少以前没有看到的东西?以及我们究竟应该进一步怎么去透过情感看到更多的未曾注意过的东西?

第一个问题,其实高老师已经举例解答了。但是关于第二个问题,其实一直缠绕着我。高老师所举的哭丧的例子,偏向于一种内部的分析,就是说在一个仪式之内,我们关注到人的情感维度,那么,仪式本身便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文本分析的对象了,仪式变成了一个包含着个人、群体、文化模式、个人心理等等在内的复杂的东西了。这也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可以说明,当我们考虑到情感维度的话,那么,我们如何看待文化也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人与文化之间不再是简单的被决定与决定的关系了。但是,我的问题是,如果我们将视野从仪式本身再跳出一些,那么,在这个层面上,当我们看到了仪式中的各种个人情感,那么,我们又看到了以前没有看到的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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