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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正声对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成立6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

俞正声对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成立6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成立60周年纪念会30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会见中国伊斯兰教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并与全体代表合影。俞正声对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成立60周年表示热烈祝贺,向各位代表和全国伊斯兰教界的朋友们表示亲切问候。他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的繁荣昌盛,伊斯兰教事业得到健康发展,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始终高举爱国爱教旗帜,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作出了积极贡献。希望伊斯兰教界人士继续发扬我国伊斯兰教爱国爱教优良传统,精研教义、阐释经典、提高修养、率先垂范、服务大局,团结和引领各族穆斯林群众,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事业,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纪念会并作重要讲话。她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表示热烈祝贺,向全国伊斯兰教界朋友致以亲切问候和良好祝愿。刘延东指出,60年来,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带领全国伊斯兰教界,始终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坚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团结、引导、服务广大穆斯林群众,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为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刘延东强调,党的十八大提出“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需要包括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奋斗。伊斯兰教界和各族穆斯林群众要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梦伟大事业。


刘延东希望,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要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弘扬优良传统,倡导伊斯兰教文化中爱国、和平、团结、宽容、守法、中道的思想,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要教育引导穆斯林群众与全国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建美好生活,谋求“两世吉庆”。要引导伊斯兰教界加强自身建设,为国家和民族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希拉伦丁·陈广元大阿訇在纪念会上致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全国政协副主席马飚,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的代表,以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出席了纪念会。
文章来源:新华社 http://www.chinaislam.net.cn/cms ... 201308/30-5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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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Islamic Association”,它是中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全国性宗教团体。会址设于北京。于1952年7月,由穆斯林知名人士包尔汉·沙希迪、刘格平、赛福鼎·艾则孜、杨静仁、达浦生、马坚、庞士谦、马玉槐等在北京发起筹备,翌年5月11日成立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空前统一的全国性伊斯兰教组织,它的成立标志着实现了中国各族穆斯林的大团结,为党和政府与各族穆斯林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协会成立50多年来已召开过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历届会长分别是:包尔汉·沙希迪、穆罕默德·阿里·张杰、伊里亚斯·沈遐熙、萨利哈·安士伟,现任会长是希拉伦丁·陈广元。

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民族穆斯林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走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弘扬伊斯兰教爱国爱教优良传统,践行敬主爱人,倡导两世吉庆,秉持和平中道思想,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和世界和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协会的主要业务和工作任务是:

(一)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带领和推动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国家稳定发展大局服务;

(二)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代表全国各民族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举办各项伊斯兰事业,开展伊斯兰教务活动;

(四)做好解经工作,开展伊斯兰教经学思想建设,对穆斯林群众关心的宗教问题,依据伊斯兰教基本精神,做出符合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的阐释;

(五)举办伊斯兰教教育,培养伊斯兰教教职人才;

(六)发掘、整理伊斯兰教的优良历史文化遗产,开展伊斯兰学术文化研究,编译、出版经籍书刊;

(七)建立、健全伊斯兰教内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八)指导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开展工作;

(九)促进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兴办利国利民、服务社会的公益和自养事业;

(十)负责组织全国各民族穆斯林赴圣地麦加履行朝觐功课;

(十一)开展同各国穆斯林和伊斯兰教组织的友好往来,增进交流与合作。

协会下设职能机构有:办公室、教务部、国际部、解经工作办公室、朝觐工作办公室、伊斯兰文化研究部、《中国穆斯林》编辑部等业务工作部门,并视工作需要增设相应部门或机构。

随着形势的发展,协会的工作有了新的拓展。1996年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伊协秘书长联席会议”,突出强调了加强伊协组织自身建设,努力使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问题。并发起开展创建模范清真寺活动。1998年召开的六届三次常委会议,就如何办好伊斯兰教经学院,加紧培养跨世纪伊斯兰教专门人才等有关伊斯兰教育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并形成了一致的意见。协会定期召开全国《古兰经》朗诵比赛和卧尔兹演讲比赛,由全国各地清真寺推选选手前来北京参赛。比赛中的优秀者被推选参加在沙特、埃及、马来西亚等国举行的国际《古兰经》诵读比赛。协会通过这两项赛事推动了我国伊斯兰教务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加强了与世界各国穆斯林的文化交流。

协会为了加强同全国各族穆斯林的联系,指导各地伊协的教务工作,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自治州、县的伊斯兰教协会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协会经常派工作人员到各地了解情况,帮助他们解决一些与穆斯林宗教生活相关的问题。据统计,全国各地伊斯兰教协会有500多个,工作人员逾万人,他们坚持全心全意为穆斯林服务的宗旨,积极热情地开展工作。

2011年9月,中国伊斯兰教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来自全国的367名各族各界穆斯林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要求新一届中国伊协积极开展下列工作:

(一)继续坚定不移地协助党和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定不移地走我国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带领各民族穆斯林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二)高举爱国爱教旗帜、团结进步的旗帜,全面贯彻贾庆林主席在解经工作十周年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解经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得力措施深化解经工作, 进一步推动伊斯兰教经学思想建设,坚持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批驳宗教极端主义的歪理邪说,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祖国统一做贡献;

(三)进一步推动伊斯兰教育事业的发展,大力培养新一代高素质的伊斯兰教事业接班人,加强全国各地经学院建设,不辜负中央领导的关怀和穆斯林的期望,把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改扩建工程做好;

(四)加强伊斯兰文化宣传和学术研究工作,继承和弘扬中国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通过文化和学术研究强化正面的思想理论导向,进一步促进中国伊斯兰教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朝觐组织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规范管理,保证平安有序文明朝觐;

(六)积极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增进中国穆斯林与世界各国穆斯林的友谊;

(七)加强伊协组织自身建设,进一步改进作风,培养和提升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 全心全意为穆斯林群众服务;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学习意识,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伊斯兰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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