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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14年“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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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14年“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14年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校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生170人。

三、报考条件
报考公开招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为下列人员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符合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要求的人员: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要求: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14年9月1日),且已在报考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至少三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以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类的MPA、教育硕士、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和高校教师/中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方式即将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属于非学历教育,不发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能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资格报考。若网上报名时未取得硕士学位,须达到上述(3)所列条件。
在大陆以外地区获得学位的人员须达到上述(1)或(3)所列条件,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提前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获得毕业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的提前毕业批准,并已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作出书面推荐。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选拔流程
招生选拔流程为:“申请报名—〉考试—〉录取”
(1)申请报名环节
考生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12日登陆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报名系统”提交网上申请、上传电子照片。网报成功者务必于2014年1月17日前向报考院系提交申请报名材料,同时向研招办邮箱68932544@163.com发送最后学位、学历证件扫描件,并向研招办交纳或邮政汇款博士报名费(200元/人)。
各院系将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侧重评价申请人的思想品质、以往的学术科研表现、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以及未来的学术发展潜力等),评价结论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考试环节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部分。
初试考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考试时间为2014年3月22日-23日。
复试在初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时加试政治理论,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
(3)录取环节
在教育部招生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五、特殊专业
我校有一些专业(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藏学、中国少数民族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民族地区公共行政管理、民族生态学、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医学)属“法学”学科门类,所授学位为“法学”学位。

六、答卷语文
藏学研究院、蒙古语言文学系、朝鲜语言文学系、维吾尔语言文学系和哈萨克语言文学系的业务课1、业务课2可以使用相对应的民族语文答卷,其他科目不得使用民族语文答卷。

七、学习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八、学费标准与奖学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4年所有录取的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将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公布学费标准,实施奖助制度。

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招生安排另行公布。

十、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制定的2014年度“全国博士生招生简章”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1.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联系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接收人: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10-68932544
邮箱:68932544@163.com
网站:http://grs.muc.edu.cn

2.各院系联系方式:http://grs.muc.edu.cn/pgdetail.asp?id=2613&c=3000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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