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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的佛教讲经制度

魏晋南北朝的佛教讲经制度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年06月25日 第321期 作者:张雪松

  魏晋南北朝佛教讲经制度,不仅是佛教仪式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与魏晋清谈、都讲制度、格义等诸思想史问题有密切关系,更是民众佛教、佛教社会史研究的研究领域。笔者认为,魏晋南北朝讲经法会大体可分为僧讲、尼讲、俗讲(或称“斋讲”)。

  俗讲(斋讲)。主要是针对普通世俗信众,由或僧或俗的导师(“唱导”)在斋会上用说唱形式讲法。虽然一般的僧讲、尼讲中也多有俗人参加,但这里所指的“俗讲”与之不同:一是若僧侣组织俗讲,多在斋会中举行,故也称之为“斋讲”,而非专门的讲经法会。二是俗讲主要用说唱形式,演绎佛理,并非具体讲授某部佛经的文句。有时,僧人俗讲,还会利用画像等辅助手段,图文并茂,增加感染力。无论城市、乡村,唱导都为信众喜闻乐见。

  俗讲的出现和流行,与魏晋南北朝邑义、斋会林立的社会环境密不可分。魏晋南北朝,特别是北朝,社会动荡,邑义、斋会在地方社会中承担了很多政治经济、慈善救济等社会功能,广大宗教徒也积极参与其中。汉末五斗米道即有“义舍”、“义米肉”,虽然这些义会的信仰取向发生变化,但其经济基础、社会功能没有发生太大改变。当时,广泛存在的民间社会义会组织,是各宗教斋会存在的社会基础,也是俗讲繁荣的必备条件。

  尼讲。传统上认为始于东晋比丘尼道馨,从现存文献来看,魏晋南北朝尼讲实例较多。梁宝唱《比丘尼传》之妙智尼传载,“齐武皇帝敕请妙智讲《胜鬘》、《净名》,开题及讲,帝数亲临,诏问无方,智连环剖析,初无遗滞,帝屡称善,四众雅服。”可见,尼讲中“开题”,及后讲解、论难,其程式与一般僧侣讲经大体相同。尼讲的听众,男女四众皆有,有时人数不少。

  有时,尼讲也会招人猜忌,如《续高僧传》之僧朗传载,“有比丘尼,为鬼所著,超悟玄解,统辩经文,居宗讲导,听采云合,皆不测也,莫不赞其聪悟。朗闻曰:‘此邪鬼所加,何有正理,须后捡挍。’他日清旦,猴犬前行,径至尼寺,朗随往到,礼佛遶塔,至讲堂前。尼犹讲说,朗乃厉声呵曰:‘小婢,吾今既来,何不下座。’此尼承声崩下,走出堂前,立对于朗,从卯至申,卓不移处,通汗流地,默无言说。问其慧解,奄若聋痴,百日已后,方服本性。”可见,当时虽屡有尼僧讲法,但社会影响力有限。

  僧讲。僧讲不仅在社会上是弘法的重要方式,而且对于义僧培养、佛教思想史演变,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学僧听讲经,热情很高,人数众多,甚至出现讲堂空间不足的情况。寺院组织高僧讲经,按惯例要求学僧必须抄写经论;而学僧则可自由选择听经,甚至还可“试听”;学僧听讲,也会对主讲有所议论评判,这种学术评判机制,对于佛学发展无疑是有益的。

  学僧听法时的笔记,成为许多流传注疏的底本,而讲经的需要也推动了僧侣创作注疏。学僧与主讲师可以互相选择。较大型的讲经法会都会有大施主,或者有众多信众布施。有些主讲僧人对听法弟子的教学耐心细致,教学方法固定,如北周静蔼法师讲《大智度论》、《中论》、《百论》、《十二门论》等四论,“其说法之规,尊而乃演,必令学侣,袒立合掌,殷懃郑重,经时方遂,乃敕取绳床,周绕安设,致敬坐讫。蔼徐取论文,手自指摘,一偈一句,披释取悟。顾问听者,所解云何,令其得意,方进后偈。旁有未喻者,更重述之,每日垂讲,此法无怠。”

  特殊情况下,还会对学僧进行考试,如陈代陈宣帝命令受戒未满不年者,必须在由国家出资、释昙瑗组织的讲肆中听律,听讲结束后,昙瑗还要集中问话,能够准确无疑回答问题者才能放回。之所以如此,是由于朝廷出资要求新戒听律。

  高僧举行讲经法会,传习经论,改变了受玄学清谈影响,魏晋“六家七宗”僧人自由辩论的风气,有利于南北朝出现专尊一经或一论的经师、论师出现,为南北朝佛教学派出现创造了条件。讲经制度也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当时佛教思想的发展,魏晋南北朝中后期,经论注疏,汗牛充栋,高僧长于演绎经题,科判经文,也与讲经制度中的“开题”、“上讲”有密切关系。而讲经法会,也便于高僧自由演绎自己独到见解,甚至出现讲经时“分剖文句,皆临机约截,遍遍皆异”。这些都为创宗立说提供了条件,同时讲经法会更是高僧传播思想,教育僧徒,乃至日后开宗立派的舞台。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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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分和变文俗讲、西域文学东渐、佛教文学关系密切,参见西北民族大学文学院高人雄教授《北朝民族文学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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