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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新华日报:后院起火,不能否定方舟子

中国新闻网 2011年04月28日 15:10 来源:新华日报

  梦语琴声

  近日,“打假斗士”方舟子后院起火——他的妻子、新华社高级记者刘菊花被网友揭露存在严重的论文抄袭剽窃问题,她当年的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陈力丹教授亦表态,如果问题属实,将通过一定程序撤销其硕士学位。消息传出,舆论大哗,认为这对方舟子的“打假”形成极大讽刺,并由此质疑方舟子“打假”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方舟子“打假”四处出击,为什么对自己妻子的问题视而不见?这样的质疑,当然有一定的道理。事实上,这几年来,方舟子在“打假”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公众形象。不过,更公平一点说,方舟子没有对妻子进行“打假”,并不一定说明他袒护妻子,更不能得出其“打假”一定缺乏诚意的结论。他妻子的论文写于10年前,而且是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本身关注度不高,很容易被忽略。况且,对方舟子来说,“灯下黑”的可能性比较大。再进一步说,如果方舟子是拿工资的专职“打假”公务员,那么,出现这样的问题一定不能原谅,他应该“引咎辞职”,但方舟子只是一个民间“打假斗士”,我们没有必要“上纲上线”。

  “打假斗士”方舟子的妻子论文抄袭剽窃,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学术不端问题的严重性。有人说,如今要想找到没有抄袭剽窃问题的论文,似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据不完全统计,现在的论文造假产业已达到了10亿元左右的规模,学术不端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细究起来,这涉及到学术态度、学术道德、学术体制等多个方面。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学术界普遍的浮躁、堕落与失范,学术不端问题层出不穷、花样百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方舟子“打假”虽然左冲右突,但势单力薄,显得“孤独”而“悲壮”。

  方舟子妻子论文抄袭剽窃被揭露出来之后,很多人对此进行了多方面的阐释。有人说方舟子“打假”缺乏公信力和合法性,有网友甚至建议方舟子离婚,以此表明“疾恶如仇”的决绝态度。事实上,方舟子多年“打假”,在一些具体的事件中,凭确凿的证据和坚决的态度,已经建立起了不容否认的公信力。况且,“打假”是公民的权利、义务,只要用事实说话,并且言之有理,也就拥有了合法性。至于网友“建议”方舟子离婚,如果不是戏谑之举,就显得“别有用心”了,婚姻是方舟子的私事,外人没有权利说三道四。

  “打假斗士”方舟子的妻子出现论文抄袭剽窃问题,令人遗憾,但我们不能以此否认方舟子打假的实际贡献和象征意义。在如今的社会背景下,方舟子不但以个人的力量维护学术尊严,还激励着越来越多的人激浊扬清,因而,尽管不是十全十美,但他不可或缺。

  贾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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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陈力丹的BLOG (2011-04-18 13:19:16)

标签: 杂谈  

说明:中午写的这篇博文尚不知道一些扯皮的事,现在看来我被耍了。我的基本态度未变,但我希望的方向变了,希望揭发一方拿出具体的证据来。4,18傍晚

    支持方舟子在社会上打假,

    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前天晚上我收到正在国外进修的一位大学副教授(我带出的博士)发给我的“亦明博客”2011-04-14短文《老婆刘菊花被指硕士论文开篇就抄,方舟子视而不见》,(网址:http://www.popyard.org,但是国内网打不开)。文章揭露方舟子的妻子刘菊花的硕士论文是抄袭的,还附有刘菊花硕士论文的封面。文章充满了讽刺话语。一看封面,啊,导师是时统宇,当时新闻业务研究室主任,我是答辩委员会主席!经过一天来的回忆,这个事情多少有些记忆。


2002年,我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工作,当时的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设在新闻所,毕业的硕士生比较多,而正高职称在岗的只有我和所长尹韵公,所以,我和他承担各承担了半数学生的论文答辩主席的工作。刘菊花的论文水平不高,这是我留下的印象。考虑到介绍默多克当时在国内不多,文章对于开阔眼界多少有帮助,通过的时候给的是“良”,那时水平不大高的论文通常给的是良,极少到“中”。2002年的时候网络虽有,但不发达,作者参考了较多的外国材料,在这个意义上尚有价值。文章共有注释79条。亦明先生如果能够证明刘菊花的文章是抄袭,希望能够拿出具体的证据来,最好一一对照。不过,标明出处的地方,不是抄袭。既然文章不长,做到一一对照,比较容易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是抄袭,我应该承担失察的责任,并要求社科院研究生院通过一定的程序,撤销刘的硕士学位。在这里,我先表这个态。如果没有这些情况,或只有二三行字相似,尚算不上抄袭。那么,提出这种质疑的人,应该向刘菊花礼节上道歉。

亦明的博文,在揭发刘菊花的同时,对方舟子揭发别人的造假给予很多讽刺,我认为是不对的。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方舟子这样的顽强打假者,才可能有正义。

现在回想起90年代末和新世纪初的几年,其实那时在硕士论文抄袭和代笔的问题就已经存在了,当时有所怀疑,但没有多往哪里想。事后我明显意识到的,是两个让我带的研究生课程班的女学生,她们在社会上获得硕士课程结业证书,然后拿论文申请硕士学位答辩。一个是人民日报女编辑的女儿,一个是新华社的在职干部。只有三个月的时间,我看到的论文均感到不行,提了很多意见。人民日报的那位的母亲还特意找我,希望多关照。我要求的是论文至少过得去。有两个奇怪的现象,一是人民日报职工女儿在答辩的时候,问什么都答不出来,甚至快哭出来,委员们只是以为她太紧张,还一再安慰不要紧张,勉强通过答辩;新华社的那位,奇怪的在于原来我感到很不行的论文,后来送来的改稿不错。这样快的时间内能够改得比较好,我是有些奇怪的。现在看来,这两个人的论文很可能是别人捉刀的“成果”。现在我连具体年头、两个人的名字都想不起来了。那时的学生太多了,这也是作为导师和答辩委员顾不上甄别的原因之一,多了就会滥。现在想起来,借这个机会我公开一下,其实这个事情憋了很多年了。如果能够查出来,我作为导师也是存在失察责任的。

陈力丹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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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明先生的回复和我的处理意见

陈力丹的BLOG (2011-04-26 10:44:58)
标签: 杂谈  

亦明先生的回复和我的处理意见

    昨天收看到亦明先生提供的认定刘菊花论文抄袭的详尽材料,材料的考证颇为丰富。“根据看到的对照材料,虽然刘在不少地方注明了出处,但颇为含糊,而且就现在的重复率看,估计超限了,得算抄袭。”根据报告的程序,这段话及亦明发来的材料我发给了现任研究生院新闻系主任,请他转研究生院,“根据院内规定来公正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该主任回复:“我会向他们报告此事。其实你把邮件转了给我,你已经尽到责任了。”

    我重申原来的观点:亦明的博文,在揭发刘菊花的同时,对方舟子揭发别人的造假给予很多讽刺,我认为是不对的。我们这个社会需要方舟子这样的顽强打假者,才可能有正义。

    我进一步的意见是:方舟子打假我总体上支持(尽管具体问题上有不同意见),方与9年前他尚不认识的妻子的硕士论文存在抄袭一事无关。这个时候查刘,我怀疑动机。当然,不论动机,打假客观上都应支持。所以我说如果查出确实有假,会报告研究生院。

    两年前郑州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一位负责人造假被揭发,甚至抄了我的博士生的论文,大家知道了都很气愤;但对于打假者,也没有好的评价,原因在于提供的材料是人家第一次评职称没有评上的表格(表格内容有假),而揭发是几年后人家已经评上职称,因为谁当领导发生矛盾而抛出。

    我极忙,所有的时间都被占满,连睡觉吃饭都在抢时间。上次的博文是在中午20分钟内做完上网的,随后便去上课,3个小时后回来接到别人电话才知道有千人点击,说什么的都有。关于这个事情,这次上贴后,我不再理会这方面的任何说法,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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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

当年刘菊花童鞋抄没抄,确实不关方舟子的事儿。

抄没抄,大家不妨看看PDF文件中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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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与9年前他尚不认识的妻子的硕士论文存在抄袭一事无关。这个时候查刘,我怀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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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贯欣赏方舟子的学术打假的斗士形象。
不过,在妻子论文是否抄袭问题上,方舟子最好秉承一贯的科学标准和严谨精神,不要未加审慎研究就对别人的指控断然否定。在自己身上让感情取代学术,执行双重标准,就丧失了斗士风采,或者就成了“伪斗士”。
如果方舟子的妻子并未抄袭,指控固然是一种伤害,但查清问题并非难事;如果指控有依据,这种伤害在所必然,无可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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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Robot提供的比照文本,感到抄袭触目惊心!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刘菊花当时是不是方舟子的妻子,而在于方舟子现在对抄袭指控的态度与他的一贯态度是否一致,审视和处理的标准是否相同。

[ 本帖最后由 黄景春 于 2011-4-28 18: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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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确有抄袭。
不过,扣除已经有出处的部分,恐怕不到40%吧?
连有明确出处的部分,也被报复者记入“抄袭”,确实有点过份。
如果注了出处的部分也算抄袭,那人文研究的游戏规则就得全部重新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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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抄袭关方舟子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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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obot 于 2011-4-28 17:24 发表
当年刘菊花童鞋抄没抄,确实不关方舟子的事儿。

抄没抄,大家不妨看看PDF文件中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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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那两长排的材料整理者名单,叫人怎么能相信这不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打击报复?
我赞成如果构成抄袭的话,一定要处理。
但我更鄙视那些无耻的“知识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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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 的帖子

我不知道公共关系领域中是否有"树大招风"这一说,不过作为一个专门打假的公共知识分子,确实承担要比普通人多得多,我们也只是在论坛里聊聊,发表发表自己的意见就完了,但是公众人物必须自己亲自去面对。我赞成抛开其他的因素,就事论事,把事情解决!我特别赞成质疑者(包括媒体)不要再把当事人当成是某某的妻子!她就是论文作者,她如果曾经有过不端行为那是发生在那一个历史时空下的事情,即使解决,也只能说明解决了一个曾经硕士论文不合格的问题。

首先公众必须还方舟子一个自由的空间。这才是一个有素养,有道德的批评行径。

我愿意相信方舟子能淡定如初,抛开一些外界偏见,像斗士一样挺立着,任凭风吹雨打;我特别愿意相信方舟子今后还能照样敢于站出来继续打假行为。我更加愿意相信应该有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加入到这个打假行列中来,为自己打假,为身边的人打假,为更好的未来打假。

————不是崇拜方舟子,不是同情方舟子。但是要理解他的感受,如果真的后院失火,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淡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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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长鸿越来越理性化了,也还不乏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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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谬奖了。来看看当事人的回应:

刘菊花:作为方舟子妻,我享受到了和方舟子一样的待遇

作为方舟子妻,我享受到了和方舟子一样的待遇,网上对我的谩骂、谣言无日无之,一一回应还真忙不过来。还有些事情,比如被“最后贵族”章立凡轻薄嘲讽的那件,我要真说出我做了什么,恐怕广大网友都得表扬我呢,但由于特殊的原因我现在还不能说,那么我就暂且一笑了之,等我老了,若还有人感兴趣的话,我再回忆回忆。,贵报的黑方水平亟待提高,仅有迫切的心情和强烈的意愿是远远不够的。   

此前方舟子一直没对这事表态,有人质问方舟子为何“装聋作哑”“视而不见”不打老婆的假?也许我的硕士论文有些引用不妥、不规范的地方,但像我这样的小蚂蚁遍地都是,方舟子穷其一生也打不完,所以让他格外关照一下我的凛然建议显然不太可能被接受。不是总有人质疑打了几十位部级高官、学界大佬假的方舟子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吗?现如今又揪住个小蚂蚁非让他打,真是众口难调啊。还是让方舟子的宝剑去打老虎吧,毕竟纠正了中国的学术风气才好让那些“不抄”的老师别再对自己的那么多学生深表不满,还要在9年之后把其中的一个举报一下。

有网友针对此事感慨说,在中国做一个好人的成本远远高于做一个坏人的成本。我坦然接受这个高成本。无论此事结局如何,我都会全部笑纳,就算是为支持方舟子打假所付出的一点小小牺牲吧。这篇低水平硕士论文,应该是我唯一的弱点,此后更没有任何泼污抹黑能影响到我。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又有这么好的舆论监督环境,当我死去时,应该能问心无愧在天地间清清白白走了一回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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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菊花,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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