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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成立

我院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成立

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简介

中南民族大学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是以“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为主体,整合了“少数民族艺术研究所”、“少数民族作家研究所”、“少数民族美术研究所”、“女书研究所”、“美学研究所”的学术力量而搭建的多学科综合研究学术平台。本研究中心现有“少数民族美学”、“土家族、苗族民间文艺”、“少数民族服饰”、“少数民族民俗”、“女书文化”、“少数民族文学”等6个研究室和《中国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编辑部、田野调查与文献编辑室。 专职研究人员25人,其中教授13人,博士生导师6人,外籍(日本、韩国)研究人员3人。
资料来源:所有资料皆出自中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网

[ 本帖最后由 tch_minda 于 2010-1-1 19: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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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管理章程   

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管理章程


   为加强本研究基地的建设,特制定管理规则如下:

    一、 本基地为满足中南地区少数民族审美文化发展要求,促进我校中国少数民族审美文化教学和研究人才培养工作与科研工作而设立。主要任务是以创新精神培养少数民族审美文化教学和科研的后备人才;以求实精神研究中南地区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的理论和实践。

    二、参加本基地工作的教师与科研人员,在教学与科研工作中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思想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自觉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努力工作。

    三、基地工作人员应学术视野开阔,研究作风朴实,恪守学术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上的不正之风。在教学工作中,应以教书育人为准则,在注重师德修养的同时,对学生进行理想道德教育,培养良好的学风。

    四、基地属于学校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基地所设学术委员会,应负责协调教学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监督科研项目的进展状况,并按期依据校学术委员会及科研处有关规定,对基地工作人员的教学、科研工作进行初步审核,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讨论,以评定其工作成效。

    五、基地的科研项目管理及经费由科研处监理。课题负责人应按照学校和基地的有关规定,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合理使用经费,不得将科研经费挪作个人费用。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六、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基地学术委员会。


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

200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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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名称:中南民族大学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

第二条  性质:本中心是中南民族大学下属的实体性研究机构,是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本中心既是中南地区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的重要基地,也是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训基地。

第三条  宗旨:在少数民族美学、少数民族民间文艺、少数民族作家、少数民族服饰、少数民族民俗和女书文化六个方向上,通过承担重大研究项目、组织重大课题攻关、产出重大研究成果,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步发展并建立起知识创新机制,成为湖北省乃至全国重点研究基地;通过加强学科建设和跟踪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设立国内外著名客座教授职位,接受国内外访问学者,开展学科前沿知识的培训等措施,使本中心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通过开展学术交流,使本中心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本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和情报资料的重要基地;通过研究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与当代审美文化建设的关系,探索适合于中南少数民族地区审美文化事业的发展模式和对策。

第四条  领导:本中心是中南民族大学下设的一个综合性学术研究机构,接受中南民族大学、湖北省教育厅和国家民委教育司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民族大道708号  中南民族大学1号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业务:本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承担重大研究项目、组织重大课题攻关

研究范围包括:

1.少数民族美学研究;

2.少数民族的美学思想、文艺理论资源的挖掘与整理;

3.女书文化研究;

4.少数民族服饰;

  5.土家族、苗族民间文艺研究;

  6.中南少数民族作家研究;

  7.中南少数民族民俗研究;

8.中南少数民族地区审美文化事业的发展模式和对策研究;

  9.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与当代审美文化建设的关系研究;

  二、加强学科建设,培养、培训人才:

  1.跟踪本学科前沿问题开展研究,拓展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的深度;

  2.开展跨学科交叉整合的研究,拓展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的研究范围:

  3.设立专职研究人员职位;

  4.设立国内外著名客座教授职位;

  5.接受国内外访问学者;

  6.开展学科前沿知识的培训:

  三、进行学术交流、开展情报资料信息和实验服务

  1.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2.举办全国性学术会议:

  3.开展图书资料和情报信息网络服务;

  四、承担应用研究课题,参与重大决策,开展咨询服务:

  1.承担实际工作部门的应用研究课题;

  2.开展横向合作研究:

  3.派专家担任实际工作部门的顾问:

  4.面向政府、工商界和其他社会开展咨询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中心的研究方向:

    1.少数民族美学;

    2.中南少数民族民间文艺;

3.女书文化;

4.少数民族服饰;

5.中南少数民族作家;

6.中南少数民族民俗。

    第八条  本中心下设如下子机构:

    1.少数民族美学研究室;

    2.土家族、苗族民间文艺研究室;

    3.少数民族服饰研究室;

    4.中南少数民族作家研究室;

    5.中南少数民族民俗研究室;

    6.女书文化研究室;

    7.《中国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编辑部;

    8.田野调查与文献编辑室。

第九条  本中心设主任1人,由中南民族大学申报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后,由中南民族大学任命。聘任双方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定期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受聘人的目标责任、管理权限、生活待遇、奖惩措施和政绩考核标准。聘期为4年,可连聘连任,但原则上不超过3届。受聘者不得超过60岁。对在任聘期间需连续外出6个月以上的主任,应及时调整。调整和解聘主任应报省教育厅批准备案。

第十条  本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实施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标准;实施学术委员会确定的学术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聘任副主任、专兼职研究人员及行政和资料管理人员。

3.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筹集和批准使用经费。

4.负责向校科研处长、主管校长及省教育厅科技处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  研究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

1.学术委员会职责:(1)制定和修改学术委员会章程;(2)审议重点研究基地的学术研究方向和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3)拟订年度研究项目指南:(4) 受教育厅委托,负责本基地研究项目的评审;(5)负责重大成果的评议工作;(6)对重大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提出建议并监督。

2.学术委员会的组成:学术委员会设委员l3人,由国内著名学者组成,其中校内学者6人,校外学者7人。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本中心提出,省教育厅科技处审核,学校校长聘任。

3.学术委员会任期:一般为三年,每次换届更换的人数不得少于四分之一。

4.学术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超过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  研究人员构成:

1.专职研究人员:实行聘任制,由本中心主任、副主任和子研究机构主任提出,由主任聘任并与研究人员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定期聘任合同。专职研究人员进驻重点研究基地的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

2.兼职研究人员:实行聘任制,聘任办法同上,聘任期限分为3个月、6 个月、1年。3个月兼职研究人员进驻重点研究基地工作时间不得少于l个月;半年和1年兼职研究人员包括访问学者进驻重点基地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个月。

  3.校内外研究人员的比例应保持或低于3:1的比例,以保证重点研究基地的稳定性和开放性,并注意吸收学有所成的出国留学、进修人员回国参加研究工作。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本中心应把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产出重大科研成果当作重点基地建设的首要任务。除承担省教育厅和国家民委的重大项目外,还应积极从国内外承揽其他重大研究课题,制定基地重点研究项目。

第十四条  研究项目的管理,除按《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南民族大学有关科研规定管理外,还应按如下办法管理:

1.本中心每年3月底前将学术委员会拟订的科研项目指南报教育厅科技处,然后由科技处正式发布,下达研究课题。

2.课题申请人须向学校科研处提出申请并报送申请材料。教育厅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本中心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可采用会议或通讯方式。

3.重大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在项目研究周期内,项目第一负责人须保证l年的时间驻基地研究。

第十五条  由本中心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其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本中心,成果须注明“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研究成果的中期检查、终结报告、成果验收鉴定等事宜,按《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经费管理

第十六条  本中心作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周期为三年。在重点建设期内,争取教育厅每年投入20万元专项基金支持,同时学校将按教育厅规定的不少于1:l的比例另行每年投入20万元配套资金。此外还要尽力争取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向本重点研究基地捐赠资金和仪器设备。

第十七条  教育厅投入和学校配套的科研经费应主要用于开展科学研究。教育厅投入经费的l0%由研究基地主要负责人掌握使用。5%由校科研处掌握,用于基地的建设管理,85%均为基地科研项目经费。本中心的日常办公经费由学校另行投入。

第十八条  学校财务管理部门须为重点研究基地全部经费使用情况单独建帐,并在每年年终向教育厅报送投入经费的决算。

第六章  报告制度

第十九条  工作简报制度,每季度一期。内容包括:(1)重大学术活动报告,如学术委员会议纪要、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际性学术会议纪要、学校关于基地工作的重要决定,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2)重大项目进展情况报告;(3)规章制度制定情况:(4)其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  成果简报制度,每半年一期,内容包括:(1)重大项目阶段性成果摘要;(2)学术研讨会成果摘要;(3)研究咨询报告摘要。另外,每年为有关部门提供一份研究咨询报告。

第二十一条  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原则上每1-2年举办一次。正式开会前4个月向教育厅科技处报告备案。报告内容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征文方式、会议人数、经费预算(.分项预算)、会议成果的传播方式。国际学术研讨会除按有关外事规定报告外事部门审批外,须同时抄报教育厅科技处。

第二十二条  统计年报工作,由主任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年报表于统计年度的次年3月5目前将报表一式二份报送学校科研处审核、录盘后,于统计年度次年4月5日前报送教育厅科技处。

本章程解释权归基地学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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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指导思想

以转变教育观念为先导,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契机,以筹建博士点为突破口,以强化师资队伍为动力,以深化教学科研改革为重点,以突出科研创新为方向,以严格规范管理为保证,以培养高层次通才专才为出发点,以湖北省重点学科为依托,努力建设一个具有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打造高校民族审美文化研究的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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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少数们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建设目标

我们的总体建设目标是,力争用五到八年的时间,把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特色突出、成果显著的高校人文社科基地。



目标之一:湖北省重点研究基地示范单位;

  

目标之二: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人才培养研究基地;

  

目标之三: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教学与研究信息基地;



目标之四:高校科研体制改革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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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简介
    彭修银,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获文学博士学位。1995年4月至1996年3月在日本中央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在日本国学院大学作高级访问学者。1991年7月至2006年3月任南开大学东方艺术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兼任南开大学东方审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天津市美学学会会长等。现为中南民族大学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重点学科文艺学学科负责人、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民族大学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兼职研究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南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文艺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央民族大学民俗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天津大学客座教授、天津科技大学客座教授、日本中央大学客座研究员、日本国学院大学客座研究员。主要学术兼职:中华美学学会理事、中国文艺理论学会理事、湖北省美学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文艺学学会副会长等。


    主持和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3项,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1项。在海内外出版学术著作10余种,在《文学评论》、《文艺研究》等重要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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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

主任委员:

陈  炎  山东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委员:

王一川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德胜  首都师范大学教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袁鼎生  广西民族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宋生贵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高小康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山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

罗  漫  中南民族大学文传学院院长、教授

冯广艺  中南民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彭修银  中南民族大学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青木孝夫  日本广岛大学美学与艺术学研究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闵周植    韩国岭南大学艺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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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中心2006年以来主办会议一览
  

第五届全国女书学术研讨会议    2006、5
第四届东方美学国际学术会议     2006、10
第六届全国女书文化学术研讨会   2007、5
全国少数民族神话学术研讨会          2007、10
第四届全国生态美学学术研讨会        2007、11
首届全国少数民族审美文化学术研讨会  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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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师资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为加强基地的师资队伍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本基地的一项中心工作,通过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学术成就突出并具有良好学风的一流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使其真正成为相关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库和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二、学术带头人通过对所承担的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对课题组的成员进行传、帮、带,在现有条件下培训出一批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三、通过设立国内外著名客座教授职位,接受国内外访问学者,对现有教师队伍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开展学科前沿知识的培训,造就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某一研究领域的专门人才。

    四、通过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形成对外学术交流的窗口,以吸收更多国内外的有志教师加入到本基地的研究工作中,从而扩大本基地的教师队伍。

    五、2009年以后,所有的专业研究人员和教师,必须具有博士学历教育、取得博士学位。

    六、为配合师资队伍建设,学校未来五年中仍将按人才引进政策为本基地引进在国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和发展后劲的学术带头人2-3名。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基地学术委员会。

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

200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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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为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教风学风端正、专业素质优良的学科队伍,特制定本中心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一、 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科研水平是稳定科研队伍,提高整体科研水平的关键,为此,中心鼓励45岁以下的在职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攻读学位期间待遇不变,并提供经费资助。

二、 根据科研、教学的需要,鼓励青年教师外出学习进修,以适应新兴学科的发展。进修期间待遇不变,并提供相应的经费资助。

三、 设立专项青年教师研究基金,鼓励教师参加中心的课题研究,以提高其科研水平。

四、 设立专项学术基金,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了解和跟踪学科前沿问题的研究,以提高青年教师的学术水平。

五、 实行学术带头人1对1帮扶计划,学术带头人承担的国家、省部级项目或中心重大项目,至少应吸收1名中心青年教师参加。

六、 建立青年教师档案,在学校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对青年教师在职称晋升、住房待遇、配偶工作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性倾斜。

七、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基地学术委员会。



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

200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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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通过论证

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通过论证
记者:谢江林 张芳芳 
发表时间:2009-12-28
       12月27日上午,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建设计划现场论证会在我校文传学院会议室召开。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徐金山、教育厅科技处处长赵泽刚和我校领导雷召海、段超出席了会议。由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玉堂、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胡亚敏、华中科技大学文学院院长何锡章、湖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常务副主任鄢维新、湖北大学哲学学院院长戴茂堂组成的现场论证专家组及“中南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中心”的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与会的还有文传学院、科研处、党委宣传部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由赵泽刚同志主持。
      校长雷召海致欢迎辞。他从办学层次、师资力量等方面介绍了学校和文传学院目前的发展情况。他说,研究中心依托文传学院,将少数民族美学研究所、少数民族艺术研究所、少数民族作家研究所、女书研究所等部门进行整合,打造了多学科、综合性的少数民族美学研究平台,对东方美学、民族美学进行了长期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他说,此次评审是研究中心基地上台阶、上层次的一个契机,希望专家组成员对研究中心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徐金山副厅长介绍了目前对各高校基地的评审情况,并对论证工作的内容进行了阐释。他指出,此次论证主要要把握好以下四点:一、基地名称、研究方向要合理,要具有唯一性。建设目标、建设计划要恰当,人文基地的建设要以一流标准为目标;二、围绕湖北省本地区重大的社会、经济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充分发挥人才库、知识库、思想库的作用;三、基地要坚持培养高级人才、学科带头人的服务理念,处理好各学科之间的关系;四、加强体制创新,通过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学科的发展。
       随后,专家组组长刘玉堂主持了论证工作。
       研究中心负责人、文传学院彭修银教授从研究中心的学术背景、研究方向的特色与意义、基地建设目标和改革措施、基地建设计划实施步骤、基地内部构建等方面进行了汇报。汇报结束后,专家组成员与领导对研究中心和民族学博物馆进行了现场考察。
       考察结束后,专家组对该研究中心目前所取得的成绩与未来发展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专家组认为,研究中心的前期成果集中而丰富,研究方向合理,注重了少数民族审美的本体研究,科研队伍整齐,所制定的基地发展目标明确,采取的方案切实可行,研究中心对培养高级人才有实际意义。经过认真细致的讨论,专家组组长刘玉堂宣布,我校研究中心通过了论证,将上报湖北省教育厅进行立项建设。
       赵泽刚处长就我校研究中心目前存在的材料修改、成果管理和应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并对我校研究中心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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