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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讨论】非遗保护和产业开发是否矛盾?请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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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浅见,所为非遗-文化,首先要尊重其主体——民众
对文化主义者,不敢苟同。
民众真实生存是残酷的,生存第一,
有时候需要脱下文化的外衣,看肉身的美丽。
不允许当地人利用可怜的文化资源,其实也是强者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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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当地人内部视角看,这本就是争取改善自身生存状况的资源。文化创造和传承之时,未必想得到要保持文化的独特性、原创性等。
我们谈文化的本真性、纯粹性,可能是出于人类、民族文化的美好愿望。
但如果我们是当地的普通一民,那生活质量就是最关键最迫切的问题。
这里想说的是,今天的民俗调查和研究,可能不应该轻视民生。
哀民生之多艰。
我是农民的儿子,所以知道,麦子长一毛钱,碗里就可能多一块肉,老人就能上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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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沿着当地人内部视角看,非遗保护似乎应该走向社区文化建设整体中来。山大民俗所所主导的莱芜钢城颜庄文化产业开发,就很有建设性。
     非遗作为社区文化一部分,是当地人提升生存质量和幸福度的资源。学者要申请课题,必得考虑“争夺”国家财政支持。其实当地人也是借非遗保护大势争取资源。
        非遗内涵着地方个性和传统的逻辑,在转型期审视非遗以图发展,其实是费孝通先生所说“文化自觉”的体现。
      文化自觉在学生浅见看来,主要有四:个体自觉、地方自觉、民族国家自觉和人类自觉。二十世纪纠缠于民族国家的文化自觉,个体自觉和地方自觉常常被遮蔽。是时候提升个人自觉和地方自觉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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