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不得不说的话——关于抄袭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
哎……反思,自重

[ 本帖最后由 屈永仙 于 2009-12-2 22:18 编辑 ]

TOP

须书面道歉与声明。

此事请由陈晶同学和文学院、研究生院确认抄袭事实,给我书面的陈述和致歉;陈晶曾在学位论文扉页上签署过原创性声明,现在,其所有基于抄袭内容的研究均应自告放弃知识产权。仍须有本人签名,导师签名和学位授予部门或管理单位公章。
鉴于陈教授和陈晶的致歉,系内已经开始重视,我可以暂时不做书面举报,但保留权利。
至于是否撤销其学位及相关其他处理等应由华中师范大学决定。

我们民俗学本来就薄弱,近十年来,刚刚出现好的转机和起色。陈教授在给我的消息中也说,“需要多加爱护、加强团结。”但是用我一个朋友WXS,民俗学在读博士生的话来说,“抄袭导致学界声誉和水平损失,这种损失带给个人作为学者的权力的损失是多方面的,所以才愤怒。”抄袭一事,于陈晶个人及其相关者,于民俗学界的声誉,都是莫大的损失,这才是真正的“伤害”。倘若不警醒,民俗学的未来可惜。好在多日来论坛上的众贴,表现出民俗学硕士生、博士生及从业者的学术良知,我想民俗学的未来可期!

TOP

引以为戒

引用:
原帖由 扬州清曲 于 2009-11-28 20:25 发表
有更多的证据:



『天涯杂谈』 “文化名片”遭遇学术李鬼


作者:三过平山堂下 提交日期:2006-6-9 13:48:00 访问:148 回复:3  

数日前,学者韦明铧先生收到一册新书,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 ...
这部论文我也读过,想不到竟也是抄袭之作!韦先生算是目前研究扬州文化的第一人,所出版的著作也广为人知,连我一个初出茅庐者都曾拜读过大半,这位博士竟公然抄袭,着实胆大!

TOP

感谢宋博士能给我一次向您坦诚错误的机会,我正在把论文部分一一做出详细的对比,稍后给您一个交代。您可以站内短消息我,将您的联系方式发给我,我将全部资料整理好后,发送给您。最后,对于您能给我一次交代错误的机会,表示感谢。

[ 本帖最后由 Jchen 于 2009-12-4 22:56 编辑 ]

TOP

上文所提及柯玲论文事件,作者毕业学校相关学术学位机构对此事很重视,认真研究了相关材料,并实事求是对此事做出了处理。

TOP

勇气

面对错误,需要勇气。
过而改之,善莫大焉。

我们都应好好学习《著作权法》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 本帖最后由 宋颖 于 2009-12-3 11:15 编辑 ]

TOP

其实每个学校每个专业都对学术抄袭向来是深恶痛绝的。仅以华中师大而言,很早就已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学术规范》,每个学生入学后都人手一册,进行学习。老师在课堂上也是反复告诫学生千万不要抄袭,只是学术规范更多的还是要靠自觉。

TOP

再补充一点信息:
1、已有署名“革命党”、自称“宋颖的同事”的人,向文学院举报了陈建宪。作为被举报人,我诚恳希望“革命党”能实名举报,并将原举报信件贴在网上,让大家知道你是怎样举报的,以供学习。如今革命党早已成为执政党,似乎没有必要搞地下工作。
2、文学院对举报信非常重视,正对有关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3、陈晶刚毕业,档案都在。她的答辩结果是二优三良,导师非答辩组成员。文学院上报学校的优秀论文名单中,没有她的名字,也不可能有。知网上为什么要将这些一般论文冠为“优秀”,只有去问他们。
4、陈晶确实被评上过优秀研究生,但这与毕业论文是否优秀没有关系。每年每个年级都会评优秀研究生,评比条件不可能都与毕业论文挂钩。

再说一下我个人的态度:
1、我与大家一样,对学术不端行为深恶痛绝。我是否在本专业反复强调抄袭行为的危害性,我在担任文学院研究生副院长期间,是大力倡导学术道德,打击抄袭剽窃行为,还是纵容包庇,本专业和本院师生最为清楚,最有发言权。
2、我在拍摄《中国端午》电视片(2008年端午节期间在武汉电视台多次播出)期间,两次带队到现场采访拍摄,每次都带了陈晶。后来她本人单独去过两次。在我的电脑里,还保留着两次对她论文修改的的稿子。她的论文通过机器检测时,重合率为13%,我要求她再作修改。作为一个田野调查为主的论文,我实在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3、以上说明,并不是想推卸责任。我在这里郑重表示,我对陈晶的论文负有全责。除了辞去副院长外,如果需要,我愿意申请撤消自己的导师资格,从此不招收研究生。也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任何处理。
4、关于陈晶,我在给宋博士的消息中,请求她给陈晶以改过的机会。现在我仍坚持这个意见。年轻人犯错,如果确实认识到了错误,应该允许其悔过自新。这并非因为陈晶是我的学生,我对其他同类情况的处理,也遵循“治病救人”的原则。行政处理遵循适度原则。陈晶虽有抄袭行为,但毕竟有90%是自己调查和写作的,恐怕难以完全界定为抄袭。陈晶的错误性质是严重的,但在程度和数量上,应该得到的是与其错误程度相对应的惩罚。
5、关于“华中人”的问题,我认为宋博士的言语是不妥的。我和陈晶的错误,我们虚心承认,并严肃处理,但这不等于“华中人”都是这样。华中师范大学民间文学教研室从198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已有许多毕业生活跃在当代中国民俗学界。许多学界师友来过华师,他们对华师的学风是有感性认识的。华师对中国民俗学界有没有一点贡献,也不是宋博士一句气话能盖棺定论的。但我们还是要感谢宋博士,她发现了我们的问题,我们正在努力将坏事变为好事。
6、最后我作一个广告:我们教研室的“民俗文化视频”网站,正在改版,争取年内推出。欢迎各位网友上网浏览发贴,也直接了解一下我们的学风。

TOP

举报也不应是举报陈建宪,应该举报抄袭者。陈教授自查。

举报也不应是举报陈建宪,应该举报抄袭者。陈教授自查。

“按学校规定,10%以下的重合率不列入学术不端。”“她的论文通过机器检测时,重合率为13%”。

陈教授提到的机器看来很有问题啊。陈晶已经“勇于面对”了,导师更应表率。“华中人”想太多了。

[ 本帖最后由 宋颖 于 2009-12-3 14:49 编辑 ]

TOP

引用:
原帖由 陈建宪 于 2009-12-3 12:50 发表
再补充一点信息:
1、已有署名“革命党”、自称“宋颖的同事”的人,向文学院举报了陈建宪。作为被举报人,我诚恳希望“革命党”能实名举报,并将原举报信件贴在网上,让大家知道你是怎样举报的,以供学习。如今革命 ...
贴几则我们在《话题2009》上的讨论摘要:

萨支山:
从道德角度来说,无论如何“告密”都是不光彩的事情,不管其中是否有着更“高尚”的目的。

杨早:
咱们先抛开“志行”、“名节”等大词,对“告密”做一个经济学层面的分析:告密,无疑是有利可图的,因为接受告密的“当局”愿意出资购买这一信息(否则,告密根本不成立,我向纪委检举施爱东爱祖国爱人民,能行吗?)所告之“密”无论正义与否,在当时环境中肯定是有问题的,不宜宣之于众的。而通常,告密者也会要求接受者隐匿其姓名——既然你检举的是“坏人坏事”,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地站出来?

TOP

既然你检举的是“坏人坏事”,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地站出来?

TOP

“酱缸”里打了筒酱油,五味杂陈。
似曾相识燕归来

TOP

在华中师大民间文学专业求学的这两年,不管是刘老师还是陈老师,为师的严格要求,为人的谦虚随和,都在影响和教育着我们。教研室里的室训,每两周一次的聚会和讨论,包括上课的时候课业之外的讨论,都时时刻刻教导我们做人的诚恳和为学的踏实。我们在这个大集体中感受到的不仅仅是温暖的感动,更是人生的感悟和一步步小小的超越。所以我可以说,在华师,在我们专业,在陈老师的门下,很值!抱歉说了这么多,是因为这件事情让我们都趁机反省了一下自己,反思了一下我们这些“华中人”,没有一些人所谓的那么不堪,至于那些“一篇博士论文换四五篇硕士论文,让华中人慢慢去抄吧”的论调,只是有些人感觉自己很“高明”!你拿我们“华中人”治什么气!
     我们马上也论文开题了,我想我们绝对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事件,我们会让警钟长鸣!请一些人放心,没有必要把自己的论文拆个四五篇了,多累啊!

TOP

自己的一点想法。

太可怕了,现在我也在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在这个时候看到这样的帖子,是个很好的警示,时刻提醒自己,做什么事情都要踏踏实实、诚诚恳恳。

TOP

学者仁心

见到这样的事情出现,正如楼上所言,心中五味杂陈。宋老师的义愤自是不言而喻的,而为人师者的勇于承担也让人感佩,还有诸位看官的仗义执言,都让我深深感到学科学人的自觉和负责,当然也包括那位不留姓名的举报者的“古道热肠”。
学术规范正是人格规范的子集。我想很多同学在撰写学位论文过程中,每到枯燥处也曾心存侥幸,妄图蒙混过关,这件事正是生动的一课,值得所有为学者引以为鉴。尤其是年轻的学生,人生的画卷在脚下刚刚展开,踏实认真地走好每一步,何必贪图一时省事,而让抄袭成为高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惶惶终日。
经过这些日子的不安和煎熬,陈晶同学一定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若是她能够按照宋颖老师的要求给大家一个交待,也真心希望各位老师和同学秉持海纳百川的仁厚之心,给年轻人一个改过的机会,真正的把坏事变成好事,毕竟她未来的路还太长。

[ 本帖最后由 乌赫莎力 于 2009-12-3 21:39 编辑 ]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