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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独家披露】“门牌”,古代的“户口簿”——姜忠沺 [打印本页]

作者: 朱小宝    时间: 2009-6-25 20:13     标题: 【独家披露】“门牌”,古代的“户口簿”——姜忠沺


姜忠沺:山东民俗学会会员,理事,民俗收藏家,76岁。

   
      在我收藏的明清契约中,有两张光绪年间的“门牌”,历经百年沧桑,纸质已经泛黄。但它是明清两代户籍管理制度的实物见证,弥足珍贵。
        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对户籍、人口的管理都很重视,为了掌握人口数量,采取了许多行政管理措施。明代严格限制民间户口迁移,除国家安排的大规模移民外,一般不允许民户自由流动。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令:“户部籍全国户口,置户籍、户牌”并由户部统一制定,颁发各州县照式刻印分给各户。清代,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缓解民族矛盾,对人口流动的的限制有所松动,并且吸取前代的经验,创建了较为严密的保甲制度。清世祖入关后,即令各州县编制户口牌,“十户立一牌长,十牌立一甲长,十甲立一保长”“户给印牌”。康熙47年(1708)诏令“户给印信纸张,书写姓名、丁男口数于上,出则注明所往,入则稽其所来”。乾隆22年(1757)颁令“每户发给户牌”,“户口迁移登耗,随时报明,门牌内改换填报”。
清代规定门牌要写明本户所在的乡、保、甲;要有户主姓名、年龄、职业、田房地亩;本户男女人口数、同居亲族以及雇佣仆婢亦须列明。人口增减发生变化,也须报告填写。门牌经裱糊后悬挂在门口上端,毋得更换遗漏,以备检查。可见,当时的门牌与现代的“户口簿的”极为相似。
       通过对明清两代户籍管理制度的研究,发现清代的“印信纸”、“门牌”沿袭了明代户牌、户口帖的办法和形式,在此基础上又有所改进和完善。即是同一朝代的门牌所载的内容、文字,往往也有些许变化。         
我所收藏的两张“门牌”,都是光绪年间山东省平度州正堂发给宁公乡鸣村社辛安屯一甲四牌穆九河的。两张都为纸质石印,牌框呈碑形。上端居中自右向左印“门牌” 二字 ,牌文竖印。两张均长33厘米,宽27厘米。门牌左端署填年月日,加盖“平度州官衙”大印。
       两张门牌,虽然发给同一户口,但两者相距17年。其中一张填发于光绪4年(1878)正月十二日;另一张填发于光绪21年(1895)六月初一,户主从34岁青年跨入51岁的老年时期。与此相应,两张门牌的内容也发生一些变化:
(一)牌右颁发门牌的文字变化:光绪4年规定,如有迁移变故,就近随时知会牌头人后,更换门牌。光绪21年则规定如有迁移、生死、变故,随时告知牌头、庄长,填注册内,下次发门牌时更换。
颁发门牌的正堂也由吉姓变为吴姓。
(二)牌文中,光绪4年有“地x顷x亩,房x所x间”空格,虽未填写,却要求填写;而光绪21年却注明“天房地产钱粮花名均已详写母内毋庸再填”。
(三)填报项目,光绪4年要求祖父、父均填姓名,祖母、母、妻、妾亦需填写姓氏。至于全家人口须按子、女、孙儿、孙女、曾孙、曾孙女;兄、弟、兄嫂、弟媳、堂侄、侄女、侄孙、侄孙女;伯父、伯母、叔父、叔母、堂侄媳、堂侄孙、堂侄孙女;同居亲族男、女、伙计、学徒、雇工、男仆、女仆、婢女分别列明人数,填写项目达40余条之多。而光绪21年则大为删减至7项:除户主外,仅列全家男大小丁数、女大小丁数及雇工伙计人数
(四)家族人口,光绪4年全家有户主、儿女共四人。光绪21年全家有男大一、男小一、女大一,共三口。猜想是:女儿已经出嫁,儿子尚未娶亲。
(五)左右邻居,虽然都是穆姓,但名字已变,是邻居更换户主,还是本户搬家?从一甲三牌变为一甲四牌,是否是号牌序列有变?这些细微的变化,已无从考证。
       斗转星移,朝代更迭。遭受风吹日晒,难逃战祸天灾,当年的门牌灰飞烟灭,遗存至今的可谓凤毛麟角,更具收藏和研究价值了。今日鉴赏这两张门牌,犹如回到百余年前,似乎在聆听历史诉说古代户籍制度的衍变,又仿佛是进入胶东一个村落探访一家普通农户的生活变迁。

[ 本帖最后由 朱振华艺苑 于 2009-6-25 20: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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