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一窟鬼封俺为户老,不胜荣幸,因为俺在买菜时早就有人问“大爷买啥菜”了。可是,一杆子前辈均被获封为“老”,也足见俺们在年轻人眼里的确已经垂垂老矣,由此可见那鲁智深在开坛时的预言——“中国民俗学界的70后、80后多年都在寻找突破60后的突破口,现在终于看到些眉目”——也绝非空穴来风。
可是,再世佛——“所谓‘在世佛’,乃是自我觉悟而不舍众生、住世度人者也”——却着实让俺不能受用。俺不懂佛教,只知道西谚云: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上帝帮助那些帮助自己的人)。当年俺本科毕业时,叶舒宪老师在俺的毕业纪念册上给俺留言:“神助自助者”。后来看了英文,才明白:上帝的帮助和救助是有条件、有选择的,他老人家只救那些自救者。反过来想,那些不自助、不自救者,上帝也不能助之、救之。今人所谓“你永远唤不醒一个装睡的人”大概可以看作这句话的世俗注脚。所以,这些年来,即便上帝不曾惠顾于俺,俺也一直在自救,而且早就声明自己无力、无责去救人;窃以为,提辖大人和俺在这方面的想法不谋而和,俺们都明确表示,绝不以中国传统的圣人为人生目标,更不敢僭越神的位置去“普度众生”。此番倡议学科问题讨论,只是对事不对人,因为俺早就对提辖大人说过,只有为学科才值得去奋斗,如若为人,则未必值得。
西山一窟鬼建议集中讨论话题,甚好。“民俗学的传承”和“中国民俗之特殊性”就很有展开的必要。传承是一个老话题,可是此前的讨论多泛泛而谈、人云亦云,并没有把传承的机制和过程从内部弄清楚。中国民俗的特殊性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中国民俗学的特殊性,此番讨论“民俗学的中国问题”也与此有关。
西山一窟鬼反复强调学术史和知识谱系,“希望未来中国民俗学的知识是有谱系的,其‘问题意识’是连续而有章法的”。愚也深以为然。只是“未来”二字显然表明过去或现在中国的民俗学还没有或者至少还缺乏谱系和章法。由于窟鬼先生明确提到无法找到俺的谱系——“我曾努力试图为他们在民俗学理论史的谱系中摆放一个位置,但是,以我目前的水准,依然是无法成功”——俺也只好为自己辩解几句。
民俗学者向来转益多师是吾师,比如向“文化研究”学习和取经,但这种向其他学科的学习和借鉴并非必须或必需,因此,窟鬼先生罗列的那些“日常生活的经典文献”多数并非属于民俗学学科,即使作为民俗学者的“高老”在研究日常生活时不予提及,似也无可厚非。但是,窟鬼先生要求的似乎主要是与本学科的学术史联系,即“问题意识”和方法论要出自本学科(有所对接)。这一点,俺也是非常同意的。问题是,我们与怎样的学术史对接?什么是学科的谱系和章法?
这些年,俺一直在学科的源头处流连忘返,俺曾在一次会议上说,当学科的大部分人在前方冲锋陷阵时,俺独自留在后方——俺是收拾旧山河的人,这一收拾不要紧,竟发现“朝天阙”。俺弄赫尔德、弄德国民俗学的起源,弄中国民俗学和民间文学的起源,虽然弄得不好,但要说俺不顾学术史耍花拳绣腿,实在有些冤枉。因为俺的想法恰恰是要从学科内部重新发现并阐释学科起源时的内在目的,而不是从外部给它附加什么东西或者仅仅把学科当作工具。俺正在改写的拙书稿中将更加明确、更加彻底地体现这种想法。
窟鬼先生可能说,民俗学学科传统中根本没有哲学的地位。俺也知道许多民俗学者认为,民俗学的传统和学科的性质就是一门经验学科。就学科的主流和学科的现实而言,俺承认这是事实。但是,俺同时也认为,这并非民俗学学科史和学科知识谱系的全部。且不说德国早期民俗学的哲学底蕴和气质(尽管这种底蕴和气质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当代德国欧洲民族学者“抛弃”,尤其是民俗学改名为欧洲民族学之后),仅说德语地区的两个大腕级人物吕蒂和鲍辛格就明确声称自己的研究是现象学的,而且仅看如下几本著作:
1. Helmut Jendreiek, Hegel und Jacob Grimm. Ein Beitrag zur Geschichte der Wissenschaftstheorie (《黑格尔与雅各布格林:论科学论的历史》),Erich Schmidt Verlag Berlin, 1975.
2. John H. Zammito, Kant, Herder, and the Birth of Anthropology(《康德、赫尔德与人类学的诞生》),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2.(此书虽然谈的是人类学,但也适用于民俗学);
3. Harm-Peer Zimmermann, Aesthetische Aufklaerung. Zur Revision der Romantik in volkskundlicher Absicht(《感性(审美)的启蒙:以民俗学为目的对浪漫派的修正》),Verlag Koenigshausen & Neumann GmbH, Wuerzburg, 2001.
4. Wolfgang Senz, Transzendentalphilosophie und Volkskunde. Zur Transzendentalphilosophie als Fundament des Vergegenwaertigens(《先验哲学与民俗学:论先验哲学作为当前化活动的基础》),Unter Mitarbeit von Brigitte Senz, Peter Lang GmbH, Frankfurt am Main 2006。
尽管它们属于少数派和非主流,但似乎不能因为国内学者不了解和不理解就说它们不是民俗学知识谱系的一部分,正如俺不会因为对某些主流学术史的不“了解”就认为它们不属于学科的知识谱系和章法一样。当然,俺不光是想与这种被多数人忽视的传统对接,恰恰还想从学科的起源处发现隐而未彰的内在目的。尽管俺也承认俺跨过了后来的甚至当代的不少学术史事实(因为真正的理论研究从来不能也不会唯事实和现实之马首是瞻),但俺并不想跨过学科的源头(不一定是时间上的源头,而是在起源中包含的逻辑前提和内在目的)。在某种意义上,俺只是用了多数人不屑或不能的哲学观念重新审视和直接对接学科的源头并且试图发现(不同于学科的事实发展的)新的可能性而已。因为俺仍然相信启蒙的箴言:懂得了起源就懂得了本质,尽管俺也知道后现代衮衮诸公早已不承认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本质。这大概就是(前)现代与后现代的根本分歧之一吧。
俺不一定相信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但俺相信真正的学术不一定是主流和潮流。
对于第一点,我再次感到遗憾,第二点,我不同意;第三点,我有限度地同意。这就是说,如果杰文“仔细学习了高老的著作”,也许他就不会再有第二点看法。但是,杰文一方面说“我还未曾看到高老如何评价前述诸贤的工作与他的努力之间关系”;另一方面又说“我看他的作品中曾引述过‘阿格尼丝•赫勒’,并不象吕老所说的那样,他的问题意识完全与我列的书单中的思想家无关【吕老好像没有这样说过!——吕微注】”。丙中在《日常生活的现代与后现代遭遇》这篇有名的论文中,据我的统计,在涉及“日常生活”的概念时,除了胡塞尔、海德格尔,至少提到了赫勒、列斐伏尔、George Schoemaker编的The Emergence of Folklore in Everyday Life、孔迈隆(Myron Cohen)、衣俊卿。也许,在杰文看来,这根本构不成“连续性”(这个批评可以成立),但这并不是不能改进的,至少我们不能否认丙中的“连续性”的问题意识和他的切实努力。
这是我回复杰文的第三个帖子。
尽管杰文已暂时退出“比赛”,但我还是要“揪住”杰文不放,这并不是成心和杰文过不去,而是为了一个承诺,一个我十年前就对晓春做出的,也是我近两年才对杰文做出的承诺,这个承诺就是:我们一同就民俗学的一个个具体的理论问题展开讨论,并努力让对话不断深入。所以,为了这个承诺,我和晓辉必须把这场独角戏(就和杰文的讨论、对话来说,应该是一场相对完整的折子戏)唱完。
如何把讨论、对话深入下去?尽管谁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但我们还是知难而上,在本论坛中予以尝试,这个尝试必然是不成功的,但它可能成为一个给人以启发的案例。现在我就来总结我的方法:
第一步(见我的第一个帖子),我分析了杰文提出的问题的性质,作为“对手”,我当然要通过分析对方的矛盾找出我“攻击”的突破点,但后者不是主要的,重要的还是要确认对方提出的问题的性质,或者说对方提出问题的方式。
第二步,(见我的第二个帖子)。我要让我们的对话、讨论纯粹化,或者说理论化,这样做是建立在我对对方问题(或提问)的性质的判断的基础上,具体来说,我认为,杰文的提问的方式是一个基于事实的经验论方式(而且带有情绪性),因而问题的答案只能是偶然的(哲学现在事实上不是但将来事实上可能是民俗学理论史的连续性建构的一部分)。我的努力,是把这个一个基于事实的经验判断转化成为一个基于逻辑的理论命题(同时排除其中的感觉成分),使问题的答案具有必然性。
——第一步和第二步,我采用的都是分析的方法,无论是对问题性质的判断(通过发现杰文的表述矛盾,让我确定了杰文是根据相互矛盾的事实-现象而给出的一个经验性判断),还是对问题性质的转换(通过重新区分民俗学理论史之连续性的文化内容和普遍形式,将经验的偶然性判断转变为理论的必然性命题)。而现象学的“分析的还原”方法,为我的这两个步骤提供了具体的路径,即从主观性还原(民俗学理论史在不同文化中的连续性“共识”)进入到客观性还原(对民俗学理论史的产生条件的普遍“公识”的最终发现)【“共识”和“公识”的区分是本论坛中丙中的首创】。即通过不断地分解问题中的不同成分,逐步排除其中的感觉性和主观性(民俗学理论史的内容连续性中的文化任意性),达到纯粹理性的客观认识(民俗学理论史的形式连续性的普遍性根据)的目的——
第三步(本帖),将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采用“综合”的方法,所谓“综合”,就是在分析、分解的基础上重新把杰文的经验判断与我和晓辉的理论判断,重新结合起来,阐明二者各自的理论合理性与实践的合法性,也就是,为我在第二个帖子中已经提及的、看似无解的问题(二律背反),提供一个解决办法。具体到和杰文的辩论,就是在排除了杰文的判断的种种相互冲突的经验成分之后,重新肯定杰文的判断在理论上的正确性(与否定的分析判断不同的、肯定的综合判断)。
但是,康德不是已经说过,二律背反是理性必然要产生的自我矛盾吗?是的,康德的确这样说过,但康德也说过,尽管理性的自我矛盾无法杜绝,但我们却可以通过我们对二律背反的性质的理解,让二者井水不犯河水地合理并存(相互不越界),从而“经受住”二律背反。所谓“二律背反”是说,两个截然对立-无法调和的判断或命题却又同时为真。在和杰文的争论中,杰文认为,就经验来说,哲学在民俗学理论史的连续性建构中,“事实上”没有过合法的位置(如果哲学完全占领了民俗学的领地,即代替了民俗学的“腔调”,民俗学作为学科就被取消了)——这是真的!而我和晓辉则认为,就逻辑而言,哲学在民俗学理论史的连续性建构中,“应该”有合理的地位(如果哲学不进入民俗学的领地,民俗学作为学科就难以成为自觉的现代学科)——这也是真的!
但是,康德进一步指出,如果我们认识了二律背反的性质,我们就会知道,理性的自我矛盾(二律背反)其实只是表面上的。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把同时为真的相反命题,置于不同的关系(学科的上层建筑即经验研究,和学科的理论基础)而不是同一关系(或者上层建筑或者基础的二者之一)中,理性就不仅不会自我冲突,同时为真的相反命题还会相安无事。就此而言,我个人完全同意周星和杰文对我的批评,民俗学者就应该用民俗学“学科内”的“腔调”说话,即在民俗学理论史的连续性建构的基础上说话,以此,我将根据杰文的要求,“给自已的工作一个‘谱系’的说明”,而我的自我说明将说明,我不是一个合格的民俗学者(因为我对自己的期待原本像杰文一样是高标准的),因为我根本就没有达到杰文的高标准要求(“民俗学理论史的连续性建构”),在这方面,丙中和晓辉都比我做得好得多(所以我要为他们辩护)。这就是说,我其实早已经接受了周兄杰弟对我的批判,以此,杰文所说的“谁也把谁没法子”的情况以及被我自己自我“消化”了。当然,我也希望,我们都能对尚未达到此要求的学界同人,持以宽容的态度,即便他们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因为我们从主观上替他们设想,他们也一定不是不愿为而是难以能为(而这正是需要杰文这样有杰出“文”才的地方)。我最欣赏杰文的,其实恰恰是他(以后其他的70后)为我们的学界提供了一个“三藏源流”式(我已经说了多次)的“民俗学理论史的连续性”的、纯粹形式的“学科”高标准,这是中国民俗学努力的方向,杰文,继续努力!老讷因能力所限,虽不能至,但心向往之!
最后,还是回到方法论的问题,我在与杰文的论战(独角戏)中,所采用的方法,其实也就是我已经多次尝试的办法,我在《阿喀琉斯的愤怒与孤独》和《民俗学笛卡尔沉思》中,于此有比较充分的讨论。关于后者,可能会有人根据时下书评类文章的通例(阿谀奉承),认为我是在吹捧丙中,其实不然,我对丙中的批评是实质性的(不用心读是读不出来的)。当然,我在文中更多地是通过对丙中的正面评论,阐述了民俗学理应的方法论(一个学科如果没有正确、严格的方法论支持,学将不学,科将不科),也就是我在本次讨论中,仍然坚持的“从具体(综合)到抽象(分析)”,再“从抽象(分析)到具体(综合)”的工作原理或原则。
我一直要我的学生认真读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我在《民俗学的笛卡尔沉思》中引用过其中的多个段落),我认为,没有人比马克思更充分、更精彩地阐明了科学研究的方法论了。而且,我认为就从综合到分析,再从分析到综合的认识逻辑来说,康德、马克思、涂尔干一干人,都是一致的,如果你觉得康德太难读,那就读马克思吧!你一定会从中受益,无论人们怎样把马克思庸俗化,马克思都是最伟大的哲学家和理论大师(如果列出世界上最伟大的5位哲学家,马克思可能不在其中;但要列出10位,马克思一定在其中)。
当然,康德和马克思、涂尔干的“还原”方法还是有区别,马克思和涂尔干对“存在条件”(“生产关系”和“社会”)的认识论还原,被自我限制在经验现象的范围之内;而康德的“条件还原”,则超越了经验的限制,特别是在实践论中,康德把人的“存在条件”还原到纯粹理性的自由意志这一人的存在的先验条件上来。康德与马克思、涂尔干的还原方法的区别,在与杰文的讨论中,表现为杰文对“民俗学理论史的连续性建构”的还原,被限制在经验的范围之内【我注意到,在杰文所列举的“日常生活研究”的必读书当中,并没有胡塞尔、许茨、哈贝马斯讨论生活世界的著作,但是我必须指出,如果不是胡塞尔提出“生活世界”的概念,“日常生活”尽管从来都是我们的日常用语,却绝不会成为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概念。也许欧美民俗学家与杰文一样,认为讨论“日常生活”的哲学著作已经超出了民俗学理论史的合理性建构范围,而这或许正是杰文质疑我和晓辉将哲学引入民俗学的做法,不具有合法性的域外根据】;而我和晓辉则主张,“民俗学理论史的连续性建构”,应该还原到人的存在的本原条件【晓辉同样举了哲学已经进入民俗学理论史的连续性建构的域外事实(但我们仍然不把它当作“根据”,所谓“根据”只能是从先验的原理或普遍的原则出发而给予的,域外的事实、欧美民俗学家的做法不会成为我们的根据):Wolfgang Senz, Transzendentalphilosophie und Volkskunde. Zur Transzendentalphilosophie als Fundament des Vergegenwaertigens(《先验哲学与民俗学:论先验哲学作为当前化活动的基础》),Unter Mitarbeit von Brigitte Senz, Peter Lang GmbH, Frankfurt am Main 2006。也许是因为是德语文献的关系,杰文未尝谋面,但联系到杰文也曾将梁漱溟等人列为“日常生活研究”的必读书,则似乎说明,杰文也认为,哲学可以直接成为实践民俗学理论史的连续性建构条件,毕竟根据新儒学,哲学本身直接就是实践的(不仅梁漱溟,其先驱王阳明也是一样),正如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反复阐明的:“纯粹实践理性直接就是实践的。”尽管在今天的学术条件下,我们必然(不是或然)地需要经验科学科学地“呈现社会事实”(高丙中),以作为实践民俗学所依据的经验事实表象(但不是所依据的先验观念表象——参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但是,尽管我们对还原终点的理解有经验的、先验的区分,但在民俗学学科的整体性中,我们的各自目标均有其合理、合法的位置(正是以此,我才非常想讨论陈泳超已出色地完成的经验论著作《背过身去的大娘娘》,未刊),而这也就是本次论坛所希望讨论的问题,学科整体的各个分支之间的系统性连接——先验观念与经验事实的必然统一性联结(康德认为,唯当给出了先天综合判断,我们才算是给出了科学的知识)——的可能性问题,这就是说,到此为止,我们才真正触及到本次讨论的核心问题,但是,如果我们不是继续坚持我们的“深度交流”,我们是无法抵达这一点的。
最后,我要再次强调,严格的方法论是我们能不能将我们的讨论不断深入的关节点,如果没有方法论的自觉,那么即便我们选定了一个个具体的问题,也仍然是无法深入的(而只能东一榔头西一棒子,无法形成系统性)。而现在,我们可以感到欣慰的是,我们似乎已经触摸到民俗学得以提升自身“难度”的切入点了,晓春、杰文,我们是否可以继续讨论呢?写到这里,我的第三个帖子还是没有来得及帖上去,下回吧!贴了第三个帖子,本场讨论就可以暂时收官了。 作者: 吕微 时间: 2014-3-19 15:45 标题: 回复 11# 的帖子
德语Theorie和英语theory均来自古希腊语theoria(观察、研究、科学知识)。其名词词根本来指剧场的观众。它指的不仅是一种静观,而且是一种“暂时”脱离现实的抽象而系统的思维方式。所以,《牛津英汉双解词典》解释theory是a supposition or a system of ideas intended to explain something, esp. one based on general principles independent of the thing to be explained(张柏然主编译,上海译文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2011,第2338页)。由此可见,理论本质上不是归纳,而是演绎,是根据“独立于”被解释之事的普遍原则(理)来解释某事的假设(逻辑推演)或思想体系。理论不仅是这样一种观察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也是这样一种表达和论辩问题的方式。因此,理论其实也是论理,是一种思考、推演、论述和论辩问题的方式。
俺倒想沿着窟鬼先生的这种思路继续发问:既然一切都“死了”,既然“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马克思《宣言》,请注意:借用这句话的著作既有美国马歇尔伯曼的《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商务印书馆,2003;又有德国彼得瓦格纳的《并非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那么,不仅民俗学,整个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还有存在的必要和意义吗?还“剩下”什么值得它们研究?由此看来,既然人都死了,谁来研究?研究谁?难怪几年前民俗学界的一位大佬在会上问人文科学为啥要谈人和人道主义?当时把俺震得半天说不出话来,至今俺仍然记忆犹新,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如此“奇葩”的大佬和如此“奇葩”的观点是如何炼成的?
窟鬼先生在此好像把后现代对(前)现代哲学的批判看成了中国式的“砸烂孔家店”,似乎后现代把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等现代思想家一“批”就把他们推翻,让他们变成了“哲学界的死鬼”,跟他们就彻底脱离了干系,果真如此吗?
还是让俺们以窟鬼先生罗列出来的后现代大师为例吧:
列维—斯特劳斯曾粉过马克思,他的硕士论文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命题》;雅克拉康年轻时曾钻研过斯宾诺莎的哲学,齐泽克甚至认为拉康在某些方面是黑格尔主义者;路易斯阿尔都塞的主要著作有《孟德斯鸠、卢棱、马克思:政治和历史》、《保卫马克思》、《读〈资本论〉》、《列宁与哲学》;雅克德里达有《胡塞尔现象学中的起源问题》、《马克思的幽灵》等;福柯不仅受过德国哲学的影响,而且曾译过康德的《实用人类学》并且写过与康德同题的著名文章《什么是启蒙运动?》(于奇智译,《世界哲学》2005年第1期)。窟鬼先生没有提到的德勒兹也写有名著Kant’s Critical Philosophy: The Doctrine of the Faculties,而且有《康德与柏格森解读》(张宇凌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等书。
这些事实表明,无论后现代的学徒们是否承认,这些后现代的大师们并非“横空出世”,也没有数典忘祖,他们的问题恰恰是从(前)现代哲学来的。因此,俺曾建议想弄后现代的学生先弄(前)现代,因此,哲学界的公识是对的:康德是西方当代哲学十分重要的理论基石,不懂康德就不懂西方现代哲学——也许俺可以再加上一句——也难以透彻理解后现代。
由此看来,“吕、户二老”只不过踮起脚尖看了看后现代背后的(前)现代谱系,想查源知流、沿波讨源,无非是多问了几个为什么,无非是想在知道好的基础上再知道为什么好,难道就变成了“横空出世”和没有谱系了?
如果上面列举的事实只能作为后现代与(前)现代哲学之间谱系关系的事实证据,那么,就让俺们简单地看一看它们之间在问题意识和逻辑层面的关联吧:
欧洲哲学主流向来没有否认后现代所说的一切东西,如绝望、虚无、空虚、深渊、差异、多元和偶然。但是,为什么哲学“主流”谈这些东西谈得不多呢?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因为哲学不甘心单纯被动地陷入绝望、虚无、空虚、深渊、差异,也不愿任凭偶然性的摆布和捉弄。所以,古希腊以来欧洲哲学的使命就是“认识你自己”——人想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和能够希望什么。这就回到了康德的“集大成”。即使没有康德的提问和回答,这些问题仍然是每一代人甚至每个人都要重新面临(不一定面对)的问题。窟鬼先生提醒俺们注意的尼采,也是从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黑格尔哲学中“叛逃”出来的。不错,尼采说过“上帝死了,人死了”之类的话。可是,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呢?一个基本的意思是,上帝死了,那些完全依赖上帝、把自己的意志完全交给上帝的“末人”和“衰人”也跟着死了,但在尼采那里诞生了“超人”,“强力意志”恰恰是超人具备的品质,而这才是尼采眼中真正的、理想的、未来的人。俺承认,“上帝死了”再次让人面临着无依无靠和价值真空的生存状态,将人推到了虚无面前——一种既充满自由、又无依无靠、孤独绝望的境地。这种绝境让人们继续深入反思传统哲学的局限和“盲区”,有其深刻和积极的意义。请允许俺引用叶秀山先生在《作为精神家园的哲学》演讲中说的一番话:
“吕老”此文恰恰同时包含了“元理论”、“一般理论”和“理论在经验研究中的具体应用”并且深入细致地讨论了它们之间的“系统性联结”,岂不恰好符合本次会议的议题“民俗学的中国实践:理论与方法的系统性”吗?因此,俺建议把这篇鸿文作为本次会议讨论的“标靶”。其内容的丰富性、论证的系统性和(对民俗学而言)方法的新颖性以及对实践民俗学方向的前瞻性都会让大家有话可说,也有很大的讨论空间(“中国民俗学的每一位从业者,都可以在其中找到既发挥了自己的能量、又能够与其他人良性配合的恰当位置”)。
俺本来想写几句评语,后来发现此文真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论列。
在此,俺只想简答“吕老”提出的一个问题:“在表演理论被引进中国民俗学界之后,为什么‘语境’概念的理论运用备受关注,而‘职责/责任’理念的实践应用却遭受冷落?其间,中国民俗学家自觉或不自觉的观念与方法选择,值得进一步讨论……” 实际上,国外早就有学者指出,鲍曼把“责任”当作界定“表演”的一个关键术语(参见Jane H. Hill and Judith T. Irvine (ed.), Responsibility and evidence in oral discourse, Introduction, p.16,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窃以为,多数国内学者在接受表演理论时选择“语境”而非“责任”并非偶然,因为至少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学者已经习惯于把民间文学的文本和语境看作鱼水关系。因此,当俺们接受表演理论并且重新从文本转向语境时,很容易继续把“语境”理解为外在表演场所或讲述环境,仍然把文本和语境视为若即若离、彼此外在的两张皮,把民间文学的田野调查变成寻求因果关系的实证研究。“吕老”已经点出了问题的要害:俺们只注意“语境”概念的理论应用,而忽视了“责任”概念的实践用法。这反映的是俺们的大问题和方向性问题,值得大家认真讨论和对待。
在窟鬼先生和“吕老”的提醒下,俺在即将出版的拙书中也高度评价了鲍曼的卓越洞见,批评了国内学者对表演理论的误解,展开讨论了民间文学体裁叙事行为的公共伦理责任,这种责任不仅包括表演者的责任和观众品评的责任,还包括表演者和观众共同对传统的责任以及表演者与观众之间相互尊重、彼此以“你”相待的责任。正因如此,责任才是表演的本质。也就是说,俺没有像“吕老”那样借用康德对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划分,而是直接进入了民间文学的实践研究,直接从实践理性的角度研究人的民间文学体裁叙事表演行为及其责任伦理。有了责任和权利,才有自由。
因此,怠慢甚至误解了“表演的责任”,不仅“吕、户二老”,而且国内关注表演理论的学者,都有责任。“责任”概念在实践上的“先验性”本来并不复杂,每个人只要想想就会明白,它是一个应然的实践概念,它最基本的意思是说,只要你做出行为就“应该”为此行为负责,不论你是否愿意承担责任、有多大的能力承担责任等等。可是,这个实践概念被鲍曼用到表演中已经实属不易,这种实践的用法要被中国学者“看到”却更需“远渡重洋、跋山涉水”。为了让俺们看见以往视而不见的“表演的责任”,“吕老”不厌其详甚至不惮其烦地为俺们论证出必然的道理,让俺们也见识了元理论的高度和“论”文的“论”法!几年前爱东谬奖俺站得高,其实真正站得高的是那鲁智深!相信看过此篇鸿文的看官会明白这一点。
盼“吕老”尽快发表他的大作,以便于大家讨论哈!
第十四,吕老说,
后现代思想正以古典理想为前提,没有古典理想何来后现代思想?也就是说,后现代最终没有能够毁灭、毁掉康德关于本体和现象二分的元理论,自由主体“作为信念”(而不是作为“知识形态”)依然屹立着。
因此,仅仅还原到后现代的一般理论(对主观意识的还原),不是理论上彻底性的表现。
我对“元理论”的界定与吕老不同。详见前述。因此反对吕老所谓:“后现代诸公没有提供元理论(普遍价值),而只是提供了基于经验事实的一般理论”这一判断。
总之,正如户老总结的那样,
“窟鬼先生与俺们达成的共识是都不反对民俗学用哲学“垫底”,而分歧在于用什么样的哲学和谁的哲学——“尼采、福柯,还是康德?””
对于吕、户二老乐观地坚持“普世价值”,积极地投入创造生活的行为,我表示由衷的敬佩;但是,我(个人的信仰与选择,并不排斥与反对吕、户二老的选择,还相信并乐见其他N种信仰与选择)却向来悲观并坚持认为“主体是漂泊无依的”,一切坚固的东西都不复存在了。虽然康德提供了“普世价值”的观念,但是,在我看来,那只是众多知识与信念中的一种,是某些主体的一种“话语”与“神话(罗兰•巴特意义上的)”,是此一时、彼一时地被“应用的”的知识或信条,而不是永恒的“元理论”。我的“元理论”是,一切都是“建构的”,一切都在“建构当中”。借用路易斯•阿尔都塞的一句话作结:
There is no practice except by and in an ideology.
There is no ideology except by the subject and for subjects.
Louis Althusser, from ‘Ideology and the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 in Essays on Ideology, London: Verso, 1971[originally published 1970] 作者: 西山一窟鬼 时间: 2014-3-29 18:16 标题: 补充说明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