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拆字法。如“丁盖”字表示“一”, “工”字去掉中间表示“二”, “大”字中间断开表示“六”, “皂”字取其底部为“七”, “分盖”表示“八”, “田”字取其心表示“十”。( 2) 象形法。如以“川”表示“三”, “回”代替“四”, “丑”表示“五”, 以“曲弯”表示“九”。两种既简单质朴又凝聚聪明才智的创立办法, 令人不由心生佩服。| 欢迎光临 民俗学论坛-中国民俗学网 (http://www.chinafolklore.org/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