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是我国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现象。它不同于国外的“城中村”(Metropolitan Village 或Urban Village),后者主要指移民团体聚居的特殊区位。美国学者约翰斯顿等(R.J.Johnston et al,1986)在美国《人文地理学词典》中将“城中村”定义为:一种居民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文化或种族特征的居住区,常位于内城或转型地带,是移民进入城市的聚焦点。如此看来国外的“城中村”不管位于内城还是城市边缘,都是移民进入城市的一个“跳板”或“临时避难所”,并非真正的村庄,只是借用了“都市村庄”的概念而已,这与我国原型即是农民村落的“城中村”有着本质的不同。虽然我国的“城中村”也存在大量外来人口,而且外来人口在数量上可能远远超过本地人口,但在经济社会地位上仍处于从属地位,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城中村”的本地人社区性质。土地私有制度决定了国外的“城中村”没有也不可能有我们这种由农村聚落转化而来的“城中村”。
受英国早期遗留学派的影响,传统民俗学研究领域曾出现了一种狭隘的偏向,即只注重乡村、落后地区的民俗事象,或者只注重一些传统、古老的民俗事象,对新兴的、都市的民俗事象较少关注,从而使民俗学的研究呈现出一种暮态。对此美国学者多尔逊在《Folklore and Fakelore》一书中指出:“有些人把民俗看作博古溺爱的无聊玩意儿,并把民俗学想象成关于过去的学问,想象成研究特别有趣但落后、衰败的亚文化学科。但是,另一方面,有人从完全不同的角度描述民俗研究,使民俗研究呈现为当代性的,使他们面对"此地"和"现在",面对城市中心,面对工业革命,面对时代问题和思潮。根据这种观点,民俗存在于活动发生的地方,而根本不是死水中的一堆沉沙。”钟敬文先生也曾指出,民俗学不是老古董,不是一个历史的学科,而是一门活色生香的现代学问。因此,如何保持民俗学研究的现代性,使民俗学更好地为社会、为民生服务,应当成为民俗学者努力的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