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早签协议有奖,是对生命尊严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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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金文
时间:
2011-7-27 09:59
标题:
早签协议有奖,是对生命尊严的践踏!
家属质疑先签协议有奖是买卖行为
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此次赔偿标准是执行以17.2万元为基数,再加上20万元保险理赔,总共37.2万元,此基数不变;另外加上遇难者家属赡养费等共计不超过45万元;有媒体报道称,事发后在短时间接受谈判并签订协议的可视情况,酌情予以数万元奖励。据此估计和之前的赔偿数据现实,这个酌情的数字,应该在5万元上下。
据了解,昨晚福州籍遇难者林焱家属与相关部门达成赔偿协议,总额为五十万元。协议是在仰义街道办公室签的,“7·23”动车追尾事故鹿城区处置领导小组已与遇难者林焱家属签订共计五十万元的赔偿协议。据了解,29岁得林焱原定今年下半年结婚。其家中父亲早已过世。
但是,也有家属对此赔偿方式提出质疑。在温州殡仪馆二楼大厅,一位遇难者家属情绪激动的说,铁道部急于让家属签订赔偿协议,还提出先签订协议有奖励,这种行为与买卖没有差异
---凤凰网
作者:
唐小样
时间:
2011-7-27 12:07
人命不是金钱可以衡量的。现在搞这套是不是急着想用金钱解决这个意思?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1-7-27 14:20
铁道部不差钱,他们眼下最急的是尽可能赶紧的把家属打发了,所以才想出了领取赔偿有奖竞赛的奇招。
作者:
竹林遗风
时间:
2011-7-27 16:11
天朝奇迹多啊!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11-7-27 20:50
多么不要脸的行径,在这样的灾难面前,用金钱催逼人的痛苦,用金钱催促事件的草草收场!!!!还有了奖励一说!!!!国耻也不过如此!!!!!
作者:
六神合体
时间:
2011-7-28 00:58
这是干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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