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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得不说的话——关于抄袭 [打印本页]

作者: 宋颖    时间: 2009-11-23 12:53     标题: 不得不说的话——关于抄袭

快到年终总结的时候了,今天中午到中国知网上看看我2007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端午节研究:传统、国家与文化表述》被下载的次数,已经是1199次了。这两年忙于结婚生子,工作事务繁重,论文还在细细打磨,没有纸质出版,但是电子版却是在毕业当时就入选中国优秀博士论文数据库作为正式电子出版物在网上随手可下载的。
谁料想这次还看到一个硕士论文,2009年最新出炉的,华中师范大学的陈晶,导师陈建宪,题目是“一个古代送瘟神习俗的现代境遇”,竟然全盘抄袭我论文的部分章节,还称是一个大型国家课题的组成部分,竟然还在毕业时被评为优秀毕业生。难道是抄者有理吗?
羞。
开篇、结尾、结构、论述、甚至连注释都没有改,只是补充了访谈的对话。开篇抄我的绪论,结尾抄我的结语,中间抄我的第五章第三节。这也太明显了吧!但是论述是我从我当年调查中总结出来的,你的访谈应该有新的总结才是啊!
本来还期待能够看到西塞神舟会被命名为非遗之后的一些新的动态和发展,哪想到看到的都是我以前的心血!
就像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抱走,剪了头发,洗了手脚,换了新衣。
看完就到了吃饭的时间,中午在社科院的食堂,放眼望去熟悉的面孔不少,这里坐着许多老先生,著述等身,怕是被人抱走了一个又一个孩子,已经心疼的无语了!
我既没有死,又没有出国,甚至还在学术圈边;我手也能写,嘴也能言,网络是会访问的,投诉信也是会发的。我想不通的是,怎么就年轻轻的公然抄袭呢!我们骂学术腐败,老朽腐败也就罢了,年轻轻的就跟着散发腐烂气息了。敝帚尚自珍呢,更何况我三年的心血就这么白白抄去换个硕士学位不成!一个博士论文可以换四五个硕士学位呢,华中人就慢慢抄去。
前几天,看豆瓣上有个贴说一看到“民俗专家”四个字就想吐。民俗学再这么培养硕士,我看不入流的现状恐怕须待更多时日了。
怒。

华中师范大学另一桩案
博士生举报硕士论文抄袭 文章除致谢外一字不差
http://www.sciencenet.cn/htmlnews/2009/6/219739.html
作者: 耿羽    时间: 2009-11-23 14:41

学士、硕士的论文抄袭现象非常非常严重
作者: 耿羽    时间: 2009-11-23 14:42

并非只有民俗学科有这种现象~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09-11-23 19:06

完全能够理解宋颖的心情。
希望陈老师能看到这篇博客,相信他会严肃处理这件事。
抄袭是中国学术最大的毒瘤,此毒不除,中国学术一点希望都没有。
作者: 叶涛    时间: 2009-11-23 20:26

各位做先生都要引以为戒!
各位做弟子的更要好自为之!
作者: 陈建宪    时间: 2009-11-24 16:51

已知此事,正在认真查核。
作者: 陈建宪    时间: 2009-11-25 12:34

经4个人分头核查,陈晶的论文总字数33534字,除去已明确注明引用的外,与SY322的博士论文相同或大体相同的有3072字,涉及14个段落,7条注释。其中学术史梳理部分相同最多,有1016字,7条注释全部集中在这一部分。明显存在着抄袭现象。
陈晶本人仔细查核了这些资料,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对此事表示了很深的歉意。
我本人没看过S博士的论文,但曾亲自去当地调查过两次,这两次带的人中都有陈晶。同时嘱她自己独自去过两次。没料到即使多次亲自田野调查,在写论文时却仍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对此事负有主要责任,恳请S博士原谅!
不过我也想负责任地说一句:不是所有的“华中人”都是这样的学风。S博士虽然一气之下语言过激,但似乎不必“一篙子打翻一船人”,毕竟中国研究民俗学的人还不多,华中人大多数也还是遵守学术规范的。
说来惭愧,我是文学院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长,2009年我院所有的研究生论文都通过校研究生处的重合率机检。按学校规定,10%以下的重合率不列入学术不端。现在看来机器也还是存在许多问题。
我在上课时已将此事警示了部分研究生,今后我们学科还要就此事展开讨论,吸取教训!S博士的发现使我们了解了自身存在的重大漏洞,如果我们能将此事转变为好事,应该特别向S博士表示感谢!也欢迎各位网友的监督与批评!
作者: 宋颖    时间: 2009-11-25 17:15

谢谢核查!

只简要说,
陈文第一章第二节10个注释有8个与我文完全相同。
陈文33页注释与我文完全相同,但是她那注释所引用文字并不出自注释当地资料,而是我论文的分析。
22页也是同一问题。
希望以后看清楚再用。其余我没有时间再核对了。
关于调查地、调查现象(尤其是仪式四天的描述)、调查结构与结论等均直接用我文论述,此部分不属于学术史,占2/3,亦属主要抄袭内容。
抄袭是错,认了就好。
既然,陈晶同学离学术不端、撤销硕士学位只有281.4个字之遥。望今后自重。
作者: Jchen    时间: 2009-11-25 19:09

对于抄袭您论文内容一事,我感到十分抱歉。在此向您表示诚意的道歉。希望您能给我这个不懂事的年轻人一次改过的机会。当时,我确实去黄石调查了四次神舟会,也有录音材料和采访资料。在整理成文过程中,因为正处于找工作的非常时期,一时看到您的文章有些内容概括非常精辟,我便直接引用您的表述到我文章之中,并且没有做好准确的注释,此举非常不妥,这件事对您造成的伤害,我想对您真诚的说一句:“对不起,这件事伤害到了您!”希望您能够以一位母亲的宽容心包容我这个不懂事的年轻人。并且我也会以此为戒,今后注意学术规范。
作者: 宋颖    时间: 2009-11-26 00:57

陈晶(姑且认为回帖是你本人),
你伤害的是你自己、你导师、评审专家、答辩委员会委员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还有你学习的专业民俗学。
民俗学的研究重视从田野中得来的资料。既然多次去田野,乡亲们允许你录音、拍照,给你图片、资料,可惜,你的研究并没有回馈那些无私地支持和给予你的人。
作者: 宋颖    时间: 2009-11-27 18:00

博文导入论坛。
作者: 宋颖    时间: 2009-11-27 18:02

引用:
原帖由 笛威辛亢 于 2009-11-27 17:17 发表
都该引以为戒
回复拷贝到这里。
作者: 张国伟    时间: 2009-11-27 19:15

当前学术界抄袭现象严重,早该引起各界关注
作者: 巴莫曲布嫫    时间: 2009-11-27 19:23

谢谢宋颍!

把问题呈现出来,让大家一同讨论和检视,对民俗学学位教育和学风建设也有警示作用。
作者: 巴莫曲布嫫    时间: 2009-11-27 19:57

想到几年前自己评审过的一篇学位论文:

由于对该论文的研究主题不是太熟悉,在接到匿名评审的论文之后,只好自己先补课:通过网络搜罗相关的主题文献,了解学界的前行成果,再核对论文的学术史和参考文献……结果发现这篇博士学位论文抄袭了一篇硕士论文,而且情节严重。这事发生之后,导师和学校立即采取了措施,作者主动撤回已经提交的论文重新来过,延期半年,重做开题报告,重开答辩会……

这虽然是一个笨办法,但是管用。

因为在学术史和参考文献中,抄袭者往往会“本能地”绕过自己所抄袭的著述和作者。这样就会在评审者的脑中打上一个问号?而沿着这个问号去进行仔细的比对,或许就可以尽到评审人的责任。

有了这次做匿名评审人的经历,我自己也对是否接受匿名评审、是否参加答辩会有了把握,超出自己知识范畴的论文或是研究主题就最好不要接受,直接退回,以避免失职。自己曾经也婉拒过作者是本人初中同学的博士学位论文。

因此,除了问责抄袭者本人外,我认为作为老师或学者,不论是导师,还是匿名评审人或答辩委员,也都要严肃对待经你自己眼睛过目的学位论文。一俟抄袭发生,对学生本人、对学科和学校都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影响。

此外,CNKI即中国知网确实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个检索和对比的平台。但是也要知道,CNKI收录的学位论文是十分有限的,比如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学专业的硕博论文至今只有寥寥可数的几篇。

所以,最可靠的办法还是学术自律,别无捷径。
作者: 窦贤鹏    时间: 2009-11-27 22:17

真心希望每個民俗人都能自重!搞學術的前輩和年輕人都能自重!
學問是腳踏實地的走出來的,不是COPY 來的!
作者: Robot    时间: 2009-11-27 22:28

引用:
原帖由 sy322 于 2009-11-25 17:15 发表

陈文第一章第二节10个注释有8个与我文完全相同。
陈文33页注释与我文完全相同,但是她那注释所引用文字并不出自注释当地资料,而是我论文的分析。
22页也是同一问题。
……关于调查地、调查现象(尤其是仪式四天的描述)、调查结构与结论等均直接用我文论述,此部分不属于学术史,占2/3,亦属主要抄袭内容。
抄袭是错,认了就好。
既然,陈晶同学离学术不端、撤销硕士学位只有281.4个字之遥。望今后自重。...
很震惊,不得不说两句:

楼主第一帖说:“开篇、结尾、结构、论述、甚至连注释都没有改,只是补充了访谈的对话。开篇抄我的绪论,结尾抄我的结语,中间抄我的第五章第三节。这也太明显了吧!但是论述是我从我当年调查中总结出来的,你的访谈应该有新的总结才是啊!”

绪论和结语都是关键部分。学术史也不能抄,因为问题意识往往从学术史的梳理中得出。

田野部分就更不该了。诚如陈建宪教授所说,既然做了四次田野,结果还出现这样的问题,实在太可惜了!!!

Jchen同学的检讨很及时,但应该更深刻。“找工作”等解释不能成为开脱的理由。请问哪位研究生不是在完成学位论文的同时在找工作?

如果论文真地已经被评为“优秀”,是否应主动“请辞”?
作者: 任双霞    时间: 2009-11-27 23:28     标题: 文献:宋颖论文的中英文摘要

[宋颖]端午节研究:传统、国家与文化表述

silver 发表于: 2008-10-17 21:36 来源: 民俗学论坛


CNKI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端午节研究:传统、国家与文化表述
Study on the Dragon Boat Festival: Tradition, Nation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on

【作者】宋颖 【导师】邢莉
【作者基本信息】中央民族大学,民俗学,2007年,博士


【摘要 (中文/英文)】 中国的端午节是驱疫避恶的节日,相关研究有久远的学术流脉。本文采用文献法和实地调查、个案分析法,从民俗学视角对端午节进行专题研究。文中参考和借鉴了前人的研究成果,但与以往受图腾主义、功能主义、结构主义等理论影响的研究不同之处在于,本文立足于象征符号论、民俗主义等理论,从传统与现代、传承与变迁、民间与官方等颇具张力的关系中探讨端午节的源流和发展,分析端午节这一符号系统的文化建构过程及其特点。 传统的节日,因其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形态万千而格外繁杂多端。本文前三章分别从时间、空间、族群的角度来研究端午事象,努力提供特定的文化时空中较完整的节日形态。在分析过程中使用了“核心元素”和“变动元素”的概念,指出核心元素的功能在于传承节日的历史记忆,使得端午节在流传过程中,保持着其基本的文化意义和节日内涵;而变动元素的功能在于维系群体的文化认同,加强特定地方的人群在小范围上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构建起群体内部共享的文化符号,维持着一方社区的稳定发展。 第一章依时间顺序进行历史陈述,勾勒比较清晰的节日历时演变形态,传说的变化和元素的增减过程,以及端午成为官方节...更多日的定型过程。第二章主要利用地方志的民俗资料,研究端午习俗共时变化的多样性和变异性,试图从地理条件的差异上,对节日活动内容进行基本分类。第三章从族群的角度,展现了中国少数民族的五月节日活动及文化认同心理。一些少数民族受到汉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也过端午节;还有一些吸收了端午部分元素,与本民族的文化相融合,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文化“涵化”;另有一些,虽然五月也有重大的节日,但却有自身的文化特色,内涵并不是端午节,存在着文化“误读”。 在对节日本体的分析基础上,后两章主要关照现代国家的意识形态、大众传媒和学术研究对端午节的文化表述。第四章讨论了中国从民族意识觉醒到逐渐步入现代社会,民族国家的意识形态不可避免地会对传统节日有所冲击和影响。近百年的发展给端午节增添了更为独特的政治色彩,与其它传统节日有着显著的区别。特别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受国际趋势和国家权力的影响,中国国内的文化政策、对待民俗文化的态度、以及对民俗文化的表述和展示方式也有所转变和调整。 第五章主要通过我的三地田野调查,对有代表性的端午风俗进行个案分析,来探讨端午节的当前形态和可能的发展方向。2006年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屈原故里”秭归端午习俗、“屈原自沉处”汨罗江畔端午习俗、西塞神舟会以及纪念伍子胥的苏州端午习俗等并列成为中国人端午习俗的重要“代表作”。端午节在商业化社会中发生着剧烈地变化,在传统民间活动基础上,秭归、汨罗兴起了政府组织和参与的文人诗会或龙舟竞赛;西塞神舟会的仪式与表现也在政府关注中悄然地变化着。承载信仰的民俗不得不突破当地共享的圈子,走向了国家甚至国际的舞台,因此当地人和各级政府都在文化表述和展示上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问题。这前所未有的契机也给民俗研究者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新的挑战。 结语归纳了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观点。端午节,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发展过程,在民间话动所体现出的宗教性观念和信仰的基础上,还体现出了颇具特色的政治性,以及由此衍生出的公共性。无论是古代文献记载,还是近现代的田野调查报告,或是当代政府宣传性质的材料,都将端午节置于动态的文化建构的过程中,它并不仅仅是一种强大的民间传统和文化现实。学术的反思和自省,促使本论文对端午节的研究从早期的事象辑录、起源追溯、功能认定、结构分析等逐渐走向了纳入国家权力、大众传媒、文化表述等概念的文化研究。

    Study on the Dragon Boat Festival: Tradition, Nation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on The Dragon Boat Festival, which is a popular and traditional festival celebrated on the 5th of the 5th lunar month by the Hans and other 26 of 56 ethnic groups in China. Differ from former studies, the emphasis of this dissertation is to explore the history and development of folklore in the festival, to analyze it as a symbolized system with the concept of folklorism, instead of the theories and methods of totemism, evolutionism and British structural-funcationism. This dissertation includes an introduction, five chapters and a conclusion.The introduction retrospects history of the festival studies and expounds paradigms of this research, which is on the view of social constructionism, symbolic anthropology and public folklore. The first chapter describes elements forming the Dragon Boat Festival by time orders. Many historical literatures show that folktales, rituals and lots of activities, which be held in daily life, were not appeared together or keep no change. On the contrary, they were continually invented by people in every dynasty. In order to demonstrate functions of cultural items, the dissertation introduces two concepts:Core Factor and Dynamic Factor.Long history and different spaces make folklore elements in the festival appear to be a thing of shreds and patches. However, core factors preserve memory of its cultural meaning, which drive away pestilence and disease and keep people safe and health. On the other side, dynamic factors creat symbols to share among local groups, to construct cultural identity to shape centripetal force and organize them to be a whole. Besides diachronic study, the second chapter focus on synchonic diversity and variability of the festival by chorographic archives since the Qing dynasty and intends to classfy folk activities into two main types by geographic situation, that is having water area or not. The third chapter illustrates different ethnic groups in China which have festivals hold in the 5th lunar month. Some are same to the Dragon Boat Festival, whose festivals are influenced by the Han, and others absorb many elements and are similar to it, which are kinds of aculturation.Still others keep their own cultural meanings and characters, which are regarded as the Dragon Boat Festival by cultural misunderstanding. On the base of these three chapters, the later part turns to significant impact of ideology of nations, mass media and academic practice that represent traditional elements in modern styles.In fact, the modernization in recent one hundred years put political feature into the Dragon Boat Festival and makes it some special that can be distinguished from Chinese traditional festivals.Thus, the fourth chapter points out that governmental attitude,cultural policy and representation of folklore has been adjusted in China to adapt new term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especially after the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f UNESCO on October 17,2003. The fifth chapter gives three case studies of my fieldwork in Zigui,Miluo River and Xisai to present modern status of the festival. In 2006, UNESCO ratified a "Convention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imed precisely at maintaining cultural diversity against the homogenizing forces of globalization. Four types of the Dragon Boat Festival in Zigui,Miluo River, Xisai and Suzhou are included in the First Masterpieces of Chinese Nation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on May 20,2006. However,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policies are also a source of new problems and new politics. Although they are a powerful means of developing a sense of belonging and of revitalizing communities, they can also contribute to destabilizing them if not managed properly with the active participation of the local populations involved. Actually, new rituals are invented for commercial advantage in these places,such as poet gathering in Zigui and dragon boat race in Miluo River,even the traditional ritual in Xisai is changing quietly and inconspicuously.In this situation, folklore break local shared groups to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arena.Not only local groups and institutions but also folklorists meet new problems and challenges of cultural representation in contemporary society. In the conclusion, the dissertation claims that the Dragon Boat Festival is an invention of tradition, so folklore and folklorism in it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each other. Its folk character has been preserved and passed from generation to generation, meanwhile, its public character has been noticed and prominent particularly in the modernizing nation, China. Therefore, it is not only a cultural given, but also a cultural construct. The Dragon Boat Festival become a life style in publica.Academic reflectivity in folklorist promotes my study towards to new perspectives such as power, media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on to analyze cultural construct and practice in the festival.

【关键词 (中文/英文)】 端午; 传统; 民族; 表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 Dragon Boat Festival; Tradition; Nation; Cultural Representation;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发表年期】2007年02期 【网络出版投稿人】中央民族大学 【DOI】CNKI:CDMD:1.2007.071488
论坛早有链接: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n/forum/viewthread.php?tid=773
作者: Robot    时间: 2009-11-28 00:13

CNKI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一个古代“送瘟神”习俗的现代境遇


【英文题名】 A Modern Condition of an Ancient Custom Sending-Off Devil Brings Plague
【副题名】 湖北黄石市西塞神舟会调查
Investigation of Xisai Sacred Boat Rally, Huangshi City, Hubei Province

【作者中文名】 陈晶;
【导师】 陈建宪;
【学位授予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
【学科专业名称】 中国民间文学
【学位年度】 2009
【论文级别】 硕士
【网络出版投稿人】 华中师范大学
【网络出版投稿时间】 2009-09-10
【关键词】 端午; 非物质文化遗产; 西塞神舟会; 田野调查; 送瘟神;
【英文关键词】 Dragon Boat Festiv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Xisai Sacred Boart Rally; Field Investigation; Sending-off Devil brings Plague;

【中文摘要】 “送瘟神”是一个古老的习俗。它起源于瘟疫发生的原因无法用医学来解释的年代,人们把瘟神的横行看作是精灵、鬼怪、瘟神等的作为,于是就产生了通过巫术把视为病因的鬼怪和瘟神等送走来消灭瘟疫的习俗。由于“送瘟神”关系到共同体的生存,所以大多作为村落共同体的仪式而举行。 湖北省黄石市的“西塞神舟会”,是以祈福求祥祭祀屈原为主题的端午民俗活动,从农历四月初八开始设计造神舟,至农历五月十八日送神舟下水,历时40天,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现在已被列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本文通过对“西塞神舟会”相关仪式、历史沿革的研究,以及相关情况的田野考察,试图从民俗学和文化研究的角度来把握其仪式内涵和文化价值,进而探讨借助纸船“送瘟神”这一特殊习俗反映出的当地民众的民俗心理。 第一章“神舟会研究之缘起”,介绍笔者选题缘由、端午节的研究现状以及田野工作所在地湖北黄石市西塞山区的自然环境与历史渊源。第二章“神舟会现场之观察”,对神舟会从前期筹备到举行过程中每个仪式以及活动的细节、历程进行了详细的描述。第三章“神舟会相关问题之阐释”,通过对神舟会的起源与功能、组织与传承的阐释,以及对其现代传承的分析,进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

【英文摘要】 Sending-off Devil Brings Devil is a ancient custom.It originated in the age that the cause plague can t be explained by physic,in which peoples consider Plague Devil s rude action as wizard,ghosts behavior.And then this custom come out through witchcraft which can send away ghost and Plague Devil who bring disease,it can help get rid of plague.Due to the action of sending-off Plague devil related to the survival of community,so most of them have been held as ceremony of village community. "Xisai Sacred...

【DOI】 CNKI:CDMD:2.2009.158423



来源链接: http://epub.cnki.net/grid2008/de ... amp;dbname=CMFD2009
作者: Robot    时间: 2009-11-28 00:18     标题: 回复 19# 的帖子

论文目录


一个古代“送瘟神”习俗的现代境遇

内容摘要 4-5
Abstract 5
第一章 研究之缘起 7-13
    第一节 本选题的缘起 7-8
    第二节 中国端午节研究状况 8-11
    第三节 自然环境与历史渊源 11-13
第二章 现场之观察 13-28
    第一节 "神舟"的制作工艺 13-18
    第二节 西塞神舟会的活动内容 18-23
    第三节 西塞神舟会的组织与传承 23-28
第三章 相关问题之阐释 28-38
    第一节 西塞神舟会的起源与功能 28-33
        一、西塞神舟会的起源 28-30
        二、西塞神舟会的社会功能 30-33
    第二节 西塞神舟会的民俗宗教心理 33-35
    第三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西塞神舟会的未来 35-38
结语 38-41
参考文献 41-43
附录 43-52
    附录一:历代"神舟会"成员 43-45
    附录二:龙型舟船扎制艺人传承谱 45-46
    附录三:《清净斗科》和《神舟玄科》 46-47
    附录四:神舟图纸 47-51
    附录五:黄石西塞山地图 51-52
后记
作者: 商山四皓    时间: 2009-11-28 02:19     标题: 应该将这篇文章也拿来做比较用,就能发现不仅抄袭,有时还剽窃。

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n/web/index.php?NewsID=4806

[宋颖]民俗宗教的复合形态
——“西塞神舟会”调查报告  
  作者:宋颖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5-15 | 点击数:1700

[摘要]神舟会,狭义上指湖北黄石西塞山区道士洑村的一个民间组织,广义上指由该组织牵头在每年阴历四月初八到五月十八所进行的为期长达40天的民间祭祀活动。“西塞神舟会”是其申报为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时的政府定名。本文通过对湖北省黄石市“西塞神舟会”的相关仪式、历史沿革及相关情况的田野考察,试图从民俗学和文化研究的角度来把握其仪式内涵、文化价值和社会功用,进而探讨其作为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以及它所面临的现实危机。
[关键词] 西塞神舟会;民俗宗教;端午;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图分类号] K8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214(2007)02-007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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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神舟会”作为鲜活的“大端午”形态,在2005年中国文化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与国家级和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作名录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曾被申报为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由于对其祭祀成分的争议,它并未出现在2005年12月31日由文化部公示的501项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单中。然而,它却于2006年6月2日通过评审,与“屈原故里”的秭归端午习俗、“屈原自沉处”的汨罗江畔端午习俗、纪念伍子胥的苏州端午习俗等,并列成为“端午节”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人端午习俗的重要“代表作”。在此次名录增补中,原来单独立项的端午节与秭归、汨罗、苏州的端午习俗,也同时被合并在“端午节”一项内。我们有理由认为,西塞神舟会之所以能够以“端午节”之一地方类型的形式,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名录,当与近年来韩国江陵端午祭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动向及其在国内引起的强烈刺激与社会反响有一定的关联。{1}
对于西塞神舟会的认识变化以及对中国端午节“代表作”的调整,引起了我的关注。为此,我于2006年6月9日至13日(阴历五月十四至十八日)前往湖北省黄石市,对西塞神舟会的仪式、历史沿革及其相关情况做了一次初步的调查,本文以此次调查所获得的资料为依据,试图从民俗学和文化研究的角度,来把握西塞神舟会的仪式内涵、文化价值和社会功用,进而探讨其作为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和今后的保护及其可能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

[ 本帖最后由 商山四皓 于 2009-11-28 02:21 编辑 ]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09-11-28 16:58

抄袭剽窃之见屡禁不止,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是社会大背景,但绝不可成为想当然的理由。成人自已,自已成人。既然抄袭已成事实,态度成了唯一的道德试金石。
你好我好大家好的结局其实只会助长这种污浊世风。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警世醒言!
作者: 商山四皓    时间: 2009-11-28 18:31     标题: 不要心存侥幸

身败名裂不是目的,主要是警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抄袭早晚会被发现的,只能自食其果。
作者: 扬州清曲    时间: 2009-11-28 20:18

听说此事,只有一个字“怒”!!!

为此而注册、而登录。

学位论文的抄袭已经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为人师者的回复以及做学生的“蒙混过关”,让人更加失望和悲哀。

难道就这样让“优秀”继续成为“优秀”,继续在网上流传?没有进一步的处理方案了吗?!!!

一句不痛不痒的“道歉”外加一个“找工作”的借口就可以成为“抄袭”的“情有可原”吗?

换成是我,我有这样的弟子,我一定拿掉他或她的学位。

中国文人不是相轻就是相互护短,那中国学术的前途何在?

请事主及其导师认真对待,好自为之。




江南一过客
作者: 扬州清曲    时间: 2009-11-28 20:23     标题: 回复 24# 的帖子

敝人无意指摘民俗学界,但有这样一个案例不了了之,所以更应该引起大家──民俗学人的关注:



  故作高人一筹的妙抄

  作者:扬州

  文汇读书周报 2007-11-09

  我是扬州人,一贯对家乡的文史研究论著钟情,特别是外地人研究扬州的著作,我是必购。近年来上海、北京出了不少国内外学人研究扬州的著作。我在书店碰到一本《民俗视野中的清代扬州俗文学》,毫不犹豫地买回来。啊,是一本博士论文。作者是华师大毕业的女博士。

  仔细读后,发现此书框架略新,资料重复严重。据天涯社区介绍,书中抄袭扬州学者韦明铧著作的地方触目惊心。韦先生说“如果去掉抄袭的成分,这位博士的大作不知道还能剩下些什么?”

  书第一章就不下20处抄袭。其中大多数是连篇累牍的抄袭,一抄就是成段成节,甚至连续几页。有趣的是,作者的抄书,样式颇多,有明抄,有暗抄,也有故作高人一筹的抄,非业内人物很难看出文抄公的痕迹:

  第36页:“韦先生的观点,学界有人认为其有夸大之嫌。但鉴于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比韦先生疏理得更清楚的材料,笔者还是引用韦先生的列表来说明扬州清曲的影响。即使难免有乡土情结的倾向,相信基本事实大多数应该是存在的。”

  第324页:“扬州清曲研究专家韦明铧先生认为这种中兴是特殊的社会条件造成的,是一种非正常的繁荣。笔者不以为然。由于篇幅关系,本书无法对扬州清曲作细致具体的分析”。这种故作高深的废话写入博士论文真是匪夷所思。

  笔者查阅柯著几则注释,发现问题有趣:如134页说苏东坡任过扬州太守。按:元祐七年(1092)正月,苏轼由知扬州军州事,八月召还。不是当太守。

  联想到70年前一位中学教师利用暑假写成《淮阴风土记》,至今台湾还在重印。写得细腻耐读,资料丰富,引人入胜。要知道,在那样兵荒马乱的年代,交通不便,写作也有诸多困难,进行调查走访,掌握众多的第一手资料,并编印出这么一部高质量的淮阴风土人情“资料全书”,实属不易。

  ■扬州

  转自:

  http://dszb.whdszb.com/whsw/200711/t20071109_1643616.htm
作者: 扬州清曲    时间: 2009-11-28 20:25

有更多的证据:



『天涯杂谈』 “文化名片”遭遇学术李鬼


作者:三过平山堂下 提交日期:2006-6-9 13:48:00 访问:148 回复:3  

数日前,学者韦明铧先生收到一册新书,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系博士生,现东华大学(原中国纺织大学)教师柯玲。书名《民俗视野中的清代扬州俗文学》,今年6月刚刚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为柯玲的博士毕业论文。
   韦明铧刚收到这本书时,还为扬州文化成为博士论文题目感到高兴。可是他略略一翻后,不禁大吃一惊,书中抄袭他文章的地方触目惊心,数量之多,令人发指。韦先生是一个温和的人,但此刻也忍不住“出离愤怒”了。他说:“如果去掉抄袭的成分,这位博士的大作不知道还能剩下些什么?”
   韦先生说,他花费半日工夫,仅仅将该书第一章细读一遍,就发现不下20处抄袭。其中大多数是连篇累牍的抄袭,一抄就是成段成节,甚至连续几页。
   笔者在韦先生处看见了该书。书中密密麻麻大段画了道道的地方,是经他对照后加上的标记和批语。笔者简单摘录了一些明显抄袭的地方:
   19页“清代扬州俗文学界名家辈出”一段,抄自《广陵绝唱》一书119页;
   21-25页“笔者用下表来描述清代扬州评话”,下列《表2》,抄自韦明铧和其父、扬州清曲研究专家韦人先生的合著《扬州曲艺史话》15-24页;
   26-27页“扬州评话书目”一页半的篇幅,抄自《扬州曲艺史话》37-38页;
   29页“徽班”一段,抄自《广陵绝唱》90页;
   29-30页“清代在京扬州优伶”一节及表格,抄自《广陵绝唱》98页;
   32页“大套曲”一段,抄自《扬州曲艺史话》173页;
   32-34页“扬州清曲人才”一节及表格,抄自《扬州曲艺史话》154-157页;
   34-35页“扬州清曲影响之大”一段,抄自《扬州曲艺史话》158-159页;
   35页“扬州道情”一节,抄自《扬州曲艺论文集》134页;
   36页“扬州清曲影响”一段及表格,抄自《扬州曲艺史话》245-247页;
   42页“竹枝词”一节,抄自《扬州文化谈片》252-253页,;
   49-52页“清代扬州竹枝词”,抄自《扬州文化谈片》255-270页;
   53页“清代著名小说家”一段,抄自《广陵绝唱》126页;
   54-55页“扬州世俗小说”三段,抄自《广陵绝唱》127-130页;
   57-58页“石成金笑话”一段,抄自《扬州曲艺论文集》6-7页。
   该书的第一章起自17页,止于70页,短短篇幅竟有这么多的内容抄自韦先生的文章,实在匪夷所思。
   韦先生说,作者的抄书,有的是明抄,有的是暗抄,有的略加注明,有的不加任何说明。韦先生感到最气愤的,是作者把他的精心结构的文章不露声色地分割化解,然后据为己有。
   除上述第一章之外,第二章卢见曾与李绅之轶事、扬州盐商之习气;第三章扬州歌吹之历史、曲坛状元之评点;第四章“扬盘”与“洋盘”之辨析、“春台”与“春台班”之考证、扬州庙会之种类、扬州书场之历史;第五章盐商昼眠之习惯、销金锅子之演变、高丽安岐之事迹;第六章扬州盛衰之描绘、清代小说之查禁、清曲选材之特点、扬州鸳蝴派之概况、扬州城地位之变迁、江南文化圈之总结、朱自清俗曲之研究、陈汝衡学术之生涯等等,无不大肆摘抄韦先生的文章。
   韦明铧先生说:“最可笑的是,她大抄特抄我的文章,还要装作比我高明。比如她在第36页说:‘韦先生的观点,学界有人认为其有夸大之嫌。但鉴于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比韦先生疏理得更清楚的材料,笔者还是引用韦先生的列表来说明扬州清曲的影响。即使难免有乡土情结的倾向,相信基本事实大多数应该是存在的。’既然写博士论文,理应有自己的立论,怎能如此含混为文,拿不出半点自己的见解?324页说:‘扬州清曲研究专家韦明铧先生认为这种中兴是特殊的社会条件造成的,是一种非正常的繁荣。笔者不以为然。由于篇幅关系,本书无法对扬州清曲作细致具体的分析。’她不同意我的观点自然可以,但既作博士论文,观点与他人不同,怎能不加以论列?以篇幅关系为理由不加论述也罢,而在这段文字后面又继续大段抄录我的文章,充当她的著作。既大肆抄袭别人的东西,又要装得比别人高明,真是太‘聪明’了一点!”
   目前学术腐败屡见不鲜,浮躁风气弥漫学界。韦先生表示,他不愿为此耗费太多精力,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韦明铧先生是扬州著名的文史研究学者,国家一级作家。著有《扬州文化谈片》《扬州瘦马》《扬州盐商》《维扬优伶》《风雨豪门——扬州盐商大宅院》《二十四桥明月夜》《广陵绝唱》《把栏杆拍遍》《扬州曲艺史话》《扬州曲艺论文集》等。因其在扬州文化研究方面的突出成就,被人们誉为扬州的“文化名片”。韦先生的研究范围十分宽泛,此外,他还著有《动物表演史》《浊世苍生》《UFO与古代中国》《玉璞风华》《江南戏台》《说台》等多种学术专著。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722910.shtml
作者: 扬州清曲    时间: 2009-11-28 20:26

还有韦老师自己的博文



立此存照:抄书真的太容易(二)



韦明铧



有一个名叫fracken的朋友,在2006-7-17 19:56:00发了一篇帖子,叫做《读书其实不容易》。看了这篇文章,我觉得有话要说。他的帖子是这样的:



前不久的一天下午,我去先锋书店看书,恰巧,我们所尊敬的韦明铧先生也在那里,相互寒暄以后,他见我在翻看柯玲女士的新书《民俗视野中的清代扬州俗文学》,突然大发雷霆,高声说柯玲女士抄袭他的著作,并举例说:柯玲在这本书的21页上抄袭了他在《扬州曲艺史话》上编辑的表格。我只喜欢安静,听到有人大声喧哗,第一感觉就是要赶快离开。于是,我和张武打了个招呼以后,迅即离开了先锋书店,回家把柯玲的书翻开一看,书上赫然:“笔者用下表描述清代扬州评话的代表性艺人和书目”。这“描述”一词该指的就是孔夫子所言的“述而不作”吧?这句话的后面还有注释:“参见韦人、韦明铧《扬州曲艺史话》……”,这该是注明了出处,尊重了别人的知识产权了吧?



读书的确不容易。

我自然感谢fracke对我的尊敬,但也记得并没有像fracke所说的“突然大发雷霆”。这位喜欢安静的fracke并不知道,柯玲博士在她的书里还抄了许许多多别的东西,是不加任何注明的。在fracken之前,已有一位名叫“三过平山堂下”的朋友于2006-6-9 13:48:00在“天涯杂谈”发表过一个帖子,题目叫做《“文化名片”遭遇学术李鬼》,想必fracke没有看见。现转引如下,说明我即使“大发雷霆”,也不是没有理由:



数日前,学者韦明铧先生收到一册新书,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语系博士生,现东华大学(原中国纺织大学)教师柯玲。书名《民俗视野中的清代扬州俗文学》,今年6月刚刚由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为柯玲的博士毕业论文。
   韦明铧刚收到这本书时,还为扬州文化成为博士论文题目感到高兴。可是他略略一翻后,不禁大吃一惊,书中抄袭他文章的地方触目惊心,数量之多,令人发指。韦先生是一个温和的人,但此刻也忍不住“出离愤怒”了。他说:“如果去掉抄袭的成分,这位博士的大作不知道还能剩下些什么?”
   韦先生说,他花费半日工夫,仅仅将该书第一章细读一遍,就发现不下20处抄袭。其中大多数是连篇累牍的抄袭,一抄就是成段成节,甚至连续几页。
   笔者在韦先生处看见了该书。书中密密麻麻大段画了道道的地方,是经他对照后加上的标记和批语。笔者简单摘录了一些明显抄袭的地方:
   19页“清代扬州俗文学界名家辈出”一段,抄自《广陵绝唱》一书119页;
   21-25页“笔者用下表来描述清代扬州评话”,下列《表2》,抄自韦明铧和其父、扬州清曲研究专家韦人先生的合著《扬州曲艺史话》15-24页;
   26-27页“扬州评话书目”一页半的篇幅,抄自《扬州曲艺史话》37-38页;
   29页“徽班”一段,抄自《广陵绝唱》90页;
   29-30页“清代在京扬州优伶”一节及表格,抄自《广陵绝唱》98页;
   32页“大套曲”一段,抄自《扬州曲艺史话》173页;
   32-34页“扬州清曲人才”一节及表格,抄自《扬州曲艺史话》154-157页;
   34-35页“扬州清曲影响之大”一段,抄自《扬州曲艺史话》158-159页;
   35页“扬州道情”一节,抄自《扬州曲艺论文集》134页;
   36页“扬州清曲影响”一段及表格,抄自《扬州曲艺史话》245-247页;
   42页“竹枝词”一节,抄自《扬州文化谈片》252-253页,;
   49-52页“清代扬州竹枝词”,抄自《扬州文化谈片》255-270页;
   53页“清代著名小说家”一段,抄自《广陵绝唱》126页;
   54-55页“扬州世俗小说”三段,抄自《广陵绝唱》127-130页;
   57-58页“石成金笑话”一段,抄自《扬州曲艺论文集》6-7页。
   该书的第一章起自17页,止于70页,短短篇幅竟有这么多的内容抄自韦先生的文章,实在匪夷所思。
   韦先生说,作者的抄书,有的是明抄,有的是暗抄,有的略加注明,有的不加任何说明。韦先生感到最气愤的,是作者把他的精心结构的文章不露声色地分割化解,然后据为己有。
   除上述第一章之外,第二章卢见曾与李绅之轶事、扬州盐商之习气;第三章扬州歌吹之历史、曲坛状元之评点;第四章“扬盘”与“洋盘”之辨析、“春台”与“春台班”之考证、扬州庙会之种类、扬州书场之历史;第五章盐商昼眠之习惯、销金锅子之演变、高丽安岐之事迹;第六章扬州盛衰之描绘、清代小说之查禁、清曲选材之特点、扬州鸳蝴派之概况、扬州城地位之变迁、江南文化圈之总结、朱自清俗曲之研究、陈汝衡学术之生涯等等,无不大肆摘抄韦先生的文章。
   韦明铧先生说:“最可笑的是,她大抄特抄我的文章,还要装作比我高明。比如她在第36页说:‘韦先生的观点,学界有人认为其有夸大之嫌。但鉴于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比韦先生疏理得更清楚的材料,笔者还是引用韦先生的列表来说明扬州清曲的影响。即使难免有乡土情结的倾向,相信基本事实大多数应该是存在的。’既然写博士论文,理应有自己的立论,怎能如此含混为文,拿不出半点自己的见解?324页说:‘扬州清曲研究专家韦明铧先生认为这种中兴是特殊的社会条件造成的,是一种非正常的繁荣。笔者不以为然。由于篇幅关系,本书无法对扬州清曲作细致具体的分析。’她不同意我的观点自然可以,但既作博士论文,观点与他人不同,怎能不加以论列?以篇幅关系为理由不加论述也罢,而在这段文字后面又继续大段抄录我的文章,充当她的著作。既大肆抄袭别人的东西,又要装得比别人高明,真是太‘聪明’了一点!”
   目前学术腐败屡见不鲜,浮躁风气弥漫学界。韦先生表示,他不愿为此耗费太多精力,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关于博士抄书一事,她本人已经写信给我,并专程来扬州向我反省和道歉。我暂时不发表她的信。我只是希望fracken以后读书要认真些,切莫自以为是。我还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吧:



读书真的不容易!



[ 阅读全文(184) | 回复(3) | 引用通告(0)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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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  by  韦明铧 发表于 2007-1-29 19:29:11


来源:
http://www.yznews.com.cn/blog/us ... ves/2007/30649.html
作者: 扬州清曲    时间: 2009-11-28 20:32

引用:
原帖由 扬州清曲 于 2009-11-28 20:26 发表
读书真的不容易!
...
请师生都好自为之,不要认为这种行为有什么大不了的。

抄袭者日后还成为人师,“无伤大雅”吗?

想想后果吧!

此案必须严惩,给大家一个认真的交待!

作者本人和导师都应该避开,成立独立的核查小组,给出独立的评判报告。

多少学学上海“钓鱼”案,这样才还事情一个本来面目。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09-11-28 21:11

引用:
原帖由 Jchen 于 2009-11-25 19:09 发表
我便直接引用您的表述到我文章之中,并且没有做好准确的注释,此举非常不妥, ...
如此轻描淡写?
让我认为你根本就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抄袭就是偷盗!
偷了别人的东西,只一句“我便直接放到了我的口袋之中,并且没有做好跟你打个招呼,此举非常不妥”就可以了?
首先,“不妥”这个词就很难让人接受。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09-11-28 21:13

引用:
原帖由 扬州清曲 于 2009-11-28 20:32 发表


请师生都好自为之,不要认为这种行为有什么大不了的。

抄袭者日后还成为人师,“无伤大雅”吗?

想想后果吧!

此案必须严惩,给大家一个认真的交待!

作者本人和导师都应该避开,成立独立的核查小组, ...
中国学术界对于抄袭现象实在是太麻木了。
只要存在恶意抄袭,就应该永远逐出学术界!
作者: 窦贤鹏    时间: 2009-11-28 23:00

不仅仅是剽窃,也不仅仅是盗窃,值得深思!希望一个打算和已投身学术的人都能自重,洁身自好!
作者: 屈永仙    时间: 2009-11-29 13:17

如果论文中没有自己的观点,只是把人家的成果窃为己有(在学术史中还回避原创者),这是明显的抄袭。
当初这么做,应该会知道有什么样的结果,纸是包不住火的。
学术界抄袭的事件很多,但是,一篇抄袭(剽窃)他人的论文,竟然被评为优秀!这是值得深思的……
其实,一个研究生要毕业,对他(她)的要求只是一篇论文。应该认真写毕业论文,这样才对得起自己三年的学习和青春。

[ 本帖最后由 屈永仙 于 2009-11-30 11:26 编辑 ]
作者: karin    时间: 2009-11-29 18:50

引用:
原帖由 商山四皓 于 2009-11-28 18:31 发表
身败名裂不是目的,主要是警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抄袭早晚会被发现的,只能自食其果。
赞同!

事已至此,让坏事变好事才是“揭批”的目的。

我想这也是楼主的初衷所在。

大家都认真对待吧!
作者: 商山四皓    时间: 2009-11-29 20:24     标题: 质疑陈建宪教授

由你指导的硕士论文被指出抄袭。那封面上写着你的名字。说你指导学生抄袭好像有些过重,但说你作为指导教授有重大失职,却绝不过分。你不应该一方面对受害者道歉,同时又指责人家。这样,你的道歉就没有诚意。你也要继续面对其他的学生。自己家的孩子偷了东西,你却说我们家的规定是偷的少了,10%以下就不算偷。出了这样的丑闻,你居然不去“亲自”查证,而是安排你的其他学生分头去查!你若是对学生负起责任,当初把关严一些,何至于今天!

左右也是个教授,横竖都要认错,前后爆出的数字还不一致,南北都在围观,上下如何交代!

[ 本帖最后由 商山四皓 于 2009-12-6 20:51 编辑 ]
作者: 放牛班的课堂    时间: 2009-11-30 10:26

学术规范委员会应独立运行

光明网 刊发时间:2009-11-25 08:00:00 来源:文摘报




  复旦大学近日惊曝严重学术抄袭事件,涉及两位博士后及其导师。复旦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16日通过人民网,对该事件公开作出回应。

  回应说,“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收到了韩元的实名举报,学校对此非常重视,并按照处理程序,指示新闻学院学术委员会对此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学术规范委员会本应独立运作,接受举报或主动出击,调查学术不端行为。从这个信息看,学术规范委员会是在接到实名举报后,先听取了“学校”的意见,再指示被举报人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调查。

  这就存在两个问题:其一,学术规范委员会有无自主调查决定权?如果学术规范委员会要请示学校领导后才能做出是否调查的决定,那么,学术规范委员会的作用将大打折扣。是不是领导决定不调查,就不调查呢?其二,学术规范委员会为何不独立组织调查,却“指示”当事学院调查?这件事涉及的当事导师,曾担任学院的副院长,且是学院学位委员会主任,把举报信转到学院处理,不符合利益回避原则。适宜的方式是,学术规范委员会组成独立的调查组,当事学院配合调查,这可以排除当事学院的影响,做到公平公正。 (《新京报》10.18)
作者: 宋颖    时间: 2009-11-30 12:17     标题: 合理合法举报

因受一位我所敬重的老师所托,特将他发给我的留言贴过来。他不擅长互联网上的操作,我也郑重地用本人实名注册。他的博士论文多年前曾被云南某大学的博导抄袭,改头换面,评了职称。当时,他异常气愤,可是他的学术方向早已转换跑道另有天地了,没有时间和心情花在吵架上。

敬请陈建宪教授把自己作为导师指导此篇论文的责任认识的更加明确、深刻一些!总不能够一边给人家道歉,一边又指责对方,为自己一方文过饰非?此事,还是得拿出学者起码的勇气和风度,更何况错在己方。做学者得有尊严,否则你做的民俗学就成了什么?因此,绝不能说10%以内的抄袭,就不算学术不端。究竟抄了多少,也希望本人拿出勇气来面对,才是最为妥当的。


没想到有这么多回应,感谢论坛里这么多有正义感的老师和同行!
我忙过年底这阵子的工作会客观而清醒地整理出举报材料,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举报。每一次看到被抄袭的句子和思想,都很难过。而且抄的时候还不好好抄,那些基本的入门必读书和端午的专题研究有什么关系?硬塞到学术史中,还特意回避了我的论文。

学者不是个“知道主义者”,也不是录音机和照相机,学者在占有知识和材料上已经远比不上现代设备和数据库,惟一能做的就是思考,通过分析、判断、提出问题来,并给出力所能及的解决方案。

请抄袭者有空深思下!
作者: 燕来也    时间: 2009-11-30 13:28     标题: 真够伤自尊的!唉

看了上面的帖子,更加明白了黄老师的良苦用心。黄涛老师在给我们上课的时候几乎每堂课都要强调学术规范的问题,希望大家无论是毕业论文还是平常写的小文章都不要出现这种情况。
抄来的文章哪能安心啊!本来论文写完就意味着工作完成,心里石头落地了,哪凉快就该去哪逍遥啦。可如果像某些优秀硕士那样制作论文,额可是没心情度假了,那还不得一辈子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地过日子,万一哪天东窗事发,自尊心可不够伤的呀!
告诫各位玩笔杆子的行家,莫Copy,Copy必被抓,这年头通讯如此发达,逮谁谁都没跑!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09-11-30 21:43

相信华中人!清者自清。
关键是抄袭者能代表华中吗?
华中有必要为此护短?
作者: 小猫快跑咯    时间: 2009-11-30 23:34

作为一个华中人,平时没少听过老师说要知道文字的可怕性,要自律,然而此事件的发生仍然让老师和同学痛心不已。
并非全如外界所想,华中的老师们非常重视这件抄袭事件,严肃地批评了该同学,接下来准备开展专门讨论,将全专业师生集中起来,把两篇论文涉及抄袭的部分进行认认真真比对和讨论,让所有同学认识到抄袭后果的严重性和学术不规范的后果。
事情已经发生,作为师弟师妹,我们唯有引以为戒、严格自律才对得起前辈在这片田地辛苦的开创。

[ 本帖最后由 小猫快跑咯 于 2009-12-1 12:00 编辑 ]
作者: Jchen    时间: 2009-11-30 23:43     标题: 请求各位能对一个犯了错误的年轻人一次机会!

看了各位的留言,更感到自己的行为的羞耻。发生这件事情,我真的很诚恳的是来向宋博士道歉的,绝对不是带有任何侥幸的心态。在这件事情我既然犯了错,我一定会面对自己的错误。这件事我很想主动与宋博士交谈一下,希望宋博士给我一次机会,找到一个合适的方式来解决。既然是我错了,我就应该用于面对自己的错误,施老师说的很对,感谢您指正批评。抄袭就是偷盗,我深刻地意识到我的行为伤害了宋博士,在这里想向各位说声对不起。
作者: 宋颖    时间: 2009-12-1 13:48     标题: 先请认真自查。

我在认真考虑陈建宪教授和陈晶同学的致歉。
希望陈晶同学能自觉地进行认真比照和回忆,将你我的论文一一对照,标明清楚,可以贴出来或发给我。上次核查结果我给你补充了一些,希望你也能看到其他我未提到的事实。如果我们对抄袭内容认识一致,我可以认为你是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 本帖最后由 宋颖 于 2009-12-1 20:30 编辑 ]
作者: 侯法花    时间: 2009-12-1 17:04

同意楼上的观点,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诚恳地改过,我们是不是应该从轻批判呀,我相信人人都有一颗仁慈的心。
作者: 燕来也    时间: 2009-12-1 22:54

无语!
作者: 陈建宪    时间: 2009-12-2 09:37

看了以上帖子,非常感动。补充几条信息:
1、陈晶的论文从未被评为优秀论文。
2、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领导班子正在换届,陈建宪已引咎辞去副院长职务。
3、华中师范大学民间文学专业正在借此次事件,整顿学风,将两篇论文作案例详细比对,对所有师生进行反学术不端行为教育。
4、陈建宪诚恳接受各位同仁的批评,愿意承担责任,接受一切应得的处理。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09-12-2 10:52

当下世风之下,做个老师真难,当个好老师难上加难!
弟子之误,为难了为师者。
陈老师严以律己,情真意切,令人感佩!
陈晶同学可能已经毕业了离校了,但以后的路还很长,希望能深刻吸取这次人生教训,走好以后的人生之路。
作者: 屈永仙    时间: 2009-12-2 11:57

哎……反思,自重

[ 本帖最后由 屈永仙 于 2009-12-2 22:18 编辑 ]
作者: 宋颖    时间: 2009-12-2 12:16     标题: 须书面道歉与声明。

此事请由陈晶同学和文学院、研究生院确认抄袭事实,给我书面的陈述和致歉;陈晶曾在学位论文扉页上签署过原创性声明,现在,其所有基于抄袭内容的研究均应自告放弃知识产权。仍须有本人签名,导师签名和学位授予部门或管理单位公章。
鉴于陈教授和陈晶的致歉,系内已经开始重视,我可以暂时不做书面举报,但保留权利。
至于是否撤销其学位及相关其他处理等应由华中师范大学决定。

我们民俗学本来就薄弱,近十年来,刚刚出现好的转机和起色。陈教授在给我的消息中也说,“需要多加爱护、加强团结。”但是用我一个朋友WXS,民俗学在读博士生的话来说,“抄袭导致学界声誉和水平损失,这种损失带给个人作为学者的权力的损失是多方面的,所以才愤怒。”抄袭一事,于陈晶个人及其相关者,于民俗学界的声誉,都是莫大的损失,这才是真正的“伤害”。倘若不警醒,民俗学的未来可惜。好在多日来论坛上的众贴,表现出民俗学硕士生、博士生及从业者的学术良知,我想民俗学的未来可期!
作者: 大脸好热    时间: 2009-12-2 14:09     标题: 引以为戒

引用:
原帖由 扬州清曲 于 2009-11-28 20:25 发表
有更多的证据:



『天涯杂谈』 “文化名片”遭遇学术李鬼


作者:三过平山堂下 提交日期:2006-6-9 13:48:00 访问:148 回复:3  

数日前,学者韦明铧先生收到一册新书,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对外汉 ...
这部论文我也读过,想不到竟也是抄袭之作!韦先生算是目前研究扬州文化的第一人,所出版的著作也广为人知,连我一个初出茅庐者都曾拜读过大半,这位博士竟公然抄袭,着实胆大!
作者: Jchen    时间: 2009-12-3 00:02

感谢宋博士能给我一次向您坦诚错误的机会,我正在把论文部分一一做出详细的对比,稍后给您一个交代。您可以站内短消息我,将您的联系方式发给我,我将全部资料整理好后,发送给您。最后,对于您能给我一次交代错误的机会,表示感谢。

[ 本帖最后由 Jchen 于 2009-12-4 22:56 编辑 ]
作者: BlackJack    时间: 2009-12-3 08:52

上文所提及柯玲论文事件,作者毕业学校相关学术学位机构对此事很重视,认真研究了相关材料,并实事求是对此事做出了处理。
作者: 宋颖    时间: 2009-12-3 09:28     标题: 勇气

面对错误,需要勇气。
过而改之,善莫大焉。

我们都应好好学习《著作权法》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 本帖最后由 宋颖 于 2009-12-3 11:15 编辑 ]
作者: 太阳甜甜    时间: 2009-12-3 10:54

其实每个学校每个专业都对学术抄袭向来是深恶痛绝的。仅以华中师大而言,很早就已出台了《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学术规范》,每个学生入学后都人手一册,进行学习。老师在课堂上也是反复告诫学生千万不要抄袭,只是学术规范更多的还是要靠自觉。
作者: 陈建宪    时间: 2009-12-3 12:50

再补充一点信息:
1、已有署名“革命党”、自称“宋颖的同事”的人,向文学院举报了陈建宪。作为被举报人,我诚恳希望“革命党”能实名举报,并将原举报信件贴在网上,让大家知道你是怎样举报的,以供学习。如今革命党早已成为执政党,似乎没有必要搞地下工作。
2、文学院对举报信非常重视,正对有关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3、陈晶刚毕业,档案都在。她的答辩结果是二优三良,导师非答辩组成员。文学院上报学校的优秀论文名单中,没有她的名字,也不可能有。知网上为什么要将这些一般论文冠为“优秀”,只有去问他们。
4、陈晶确实被评上过优秀研究生,但这与毕业论文是否优秀没有关系。每年每个年级都会评优秀研究生,评比条件不可能都与毕业论文挂钩。

再说一下我个人的态度:
1、我与大家一样,对学术不端行为深恶痛绝。我是否在本专业反复强调抄袭行为的危害性,我在担任文学院研究生副院长期间,是大力倡导学术道德,打击抄袭剽窃行为,还是纵容包庇,本专业和本院师生最为清楚,最有发言权。
2、我在拍摄《中国端午》电视片(2008年端午节期间在武汉电视台多次播出)期间,两次带队到现场采访拍摄,每次都带了陈晶。后来她本人单独去过两次。在我的电脑里,还保留着两次对她论文修改的的稿子。她的论文通过机器检测时,重合率为13%,我要求她再作修改。作为一个田野调查为主的论文,我实在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3、以上说明,并不是想推卸责任。我在这里郑重表示,我对陈晶的论文负有全责。除了辞去副院长外,如果需要,我愿意申请撤消自己的导师资格,从此不招收研究生。也愿意接受组织对我的任何处理。
4、关于陈晶,我在给宋博士的消息中,请求她给陈晶以改过的机会。现在我仍坚持这个意见。年轻人犯错,如果确实认识到了错误,应该允许其悔过自新。这并非因为陈晶是我的学生,我对其他同类情况的处理,也遵循“治病救人”的原则。行政处理遵循适度原则。陈晶虽有抄袭行为,但毕竟有90%是自己调查和写作的,恐怕难以完全界定为抄袭。陈晶的错误性质是严重的,但在程度和数量上,应该得到的是与其错误程度相对应的惩罚。
5、关于“华中人”的问题,我认为宋博士的言语是不妥的。我和陈晶的错误,我们虚心承认,并严肃处理,但这不等于“华中人”都是这样。华中师范大学民间文学教研室从1985年开始招收研究生,已有许多毕业生活跃在当代中国民俗学界。许多学界师友来过华师,他们对华师的学风是有感性认识的。华师对中国民俗学界有没有一点贡献,也不是宋博士一句气话能盖棺定论的。但我们还是要感谢宋博士,她发现了我们的问题,我们正在努力将坏事变为好事。
6、最后我作一个广告:我们教研室的“民俗文化视频”网站,正在改版,争取年内推出。欢迎各位网友上网浏览发贴,也直接了解一下我们的学风。
作者: 宋颖    时间: 2009-12-3 13:42     标题: 举报也不应是举报陈建宪,应该举报抄袭者。陈教授自查。

举报也不应是举报陈建宪,应该举报抄袭者。陈教授自查。

“按学校规定,10%以下的重合率不列入学术不端。”“她的论文通过机器检测时,重合率为13%”。

陈教授提到的机器看来很有问题啊。陈晶已经“勇于面对”了,导师更应表率。“华中人”想太多了。

[ 本帖最后由 宋颖 于 2009-12-3 14:49 编辑 ]
作者: 施爱东    时间: 2009-12-3 16:04

引用:
原帖由 陈建宪 于 2009-12-3 12:50 发表
再补充一点信息:
1、已有署名“革命党”、自称“宋颖的同事”的人,向文学院举报了陈建宪。作为被举报人,我诚恳希望“革命党”能实名举报,并将原举报信件贴在网上,让大家知道你是怎样举报的,以供学习。如今革命 ...
贴几则我们在《话题2009》上的讨论摘要:

萨支山:
从道德角度来说,无论如何“告密”都是不光彩的事情,不管其中是否有着更“高尚”的目的。

杨早:
咱们先抛开“志行”、“名节”等大词,对“告密”做一个经济学层面的分析:告密,无疑是有利可图的,因为接受告密的“当局”愿意出资购买这一信息(否则,告密根本不成立,我向纪委检举施爱东爱祖国爱人民,能行吗?)所告之“密”无论正义与否,在当时环境中肯定是有问题的,不宜宣之于众的。而通常,告密者也会要求接受者隐匿其姓名——既然你检举的是“坏人坏事”,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地站出来?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09-12-3 17:31

既然你检举的是“坏人坏事”,为什么不能理直气壮地站出来?
作者: 燕来也    时间: 2009-12-3 17:31

“酱缸”里打了筒酱油,五味杂陈。
作者: panda    时间: 2009-12-3 19:09

在华中师大民间文学专业求学的这两年,不管是刘老师还是陈老师,为师的严格要求,为人的谦虚随和,都在影响和教育着我们。教研室里的室训,每两周一次的聚会和讨论,包括上课的时候课业之外的讨论,都时时刻刻教导我们做人的诚恳和为学的踏实。我们在这个大集体中感受到的不仅仅是温暖的感动,更是人生的感悟和一步步小小的超越。所以我可以说,在华师,在我们专业,在陈老师的门下,很值!抱歉说了这么多,是因为这件事情让我们都趁机反省了一下自己,反思了一下我们这些“华中人”,没有一些人所谓的那么不堪,至于那些“一篇博士论文换四五篇硕士论文,让华中人慢慢去抄吧”的论调,只是有些人感觉自己很“高明”!你拿我们“华中人”治什么气!
     我们马上也论文开题了,我想我们绝对不会再出现这样的事件,我们会让警钟长鸣!请一些人放心,没有必要把自己的论文拆个四五篇了,多累啊!
作者: 塔琳托雅    时间: 2009-12-3 19:09     标题: 自己的一点想法。

太可怕了,现在我也在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在这个时候看到这样的帖子,是个很好的警示,时刻提醒自己,做什么事情都要踏踏实实、诚诚恳恳。
作者: 乌赫莎力    时间: 2009-12-3 21:31     标题: 学者仁心

见到这样的事情出现,正如楼上所言,心中五味杂陈。宋老师的义愤自是不言而喻的,而为人师者的勇于承担也让人感佩,还有诸位看官的仗义执言,都让我深深感到学科学人的自觉和负责,当然也包括那位不留姓名的举报者的“古道热肠”。
学术规范正是人格规范的子集。我想很多同学在撰写学位论文过程中,每到枯燥处也曾心存侥幸,妄图蒙混过关,这件事正是生动的一课,值得所有为学者引以为鉴。尤其是年轻的学生,人生的画卷在脚下刚刚展开,踏实认真地走好每一步,何必贪图一时省事,而让抄袭成为高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惶惶终日。
经过这些日子的不安和煎熬,陈晶同学一定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若是她能够按照宋颖老师的要求给大家一个交待,也真心希望各位老师和同学秉持海纳百川的仁厚之心,给年轻人一个改过的机会,真正的把坏事变成好事,毕竟她未来的路还太长。

[ 本帖最后由 乌赫莎力 于 2009-12-3 21:39 编辑 ]
作者: 何畏真理    时间: 2009-12-3 21:55     标题: 有点诡异,寻找革命党

今日终于找到这个传说中很火的帖子,从头往后读,居然从中读出一丝诡异之处。
以下是宋博士刚开始的部分言论,说实话,我看了这些还蛮佩服宋博士的大度和宽容的,

2009-12-1 13:48  
我在认真考虑陈建宪教授和陈晶同学的致歉。
希望陈晶同学能自觉地进行认真比照和回忆,将你我的论文一一对照,标明清楚,可以贴出来或发给我。上次核查结果我给你补充了一些,希望你也能看到其他我未提到的事实。如果我们对抄袭内容认识一致,我可以认为你是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2009-12-2 12:16  
鉴于陈教授和陈晶的致歉,系内已经开始重视,我可以暂时不做书面举报,但保留权利。
至于是否撤销其学位及相关其他处理等应由华中师范大学决定。

2009-12-3 09:28
勇气
面对错误,需要勇气。
过而改之,善莫大焉。
我们都应好好学习《著作权法》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


然而,怎么怎么?结论别太早,好像事情有变。。。


2009-12-3 12:50  陈建宪
1、已有署名“革命党”、自称“宋颖的同事”的人,向文学院举报了陈建宪。作为被举报人,我诚恳希望“革命党”能实名举报,并将原举报信件贴在网上,让大家知道你是怎样举报的,以供学习。如今革命党早已成为执政党,似乎没有必要搞地下工作。



怎么,陈教授说有人匿名举报了?宋博士如何回答?


“举报也不应是举报陈建宪,应该举报抄袭者。陈教授自查。”


    像我等愚笨之人都感觉出来了这其中隐藏了某种不可说的玄机,我想明眼之人应该早看出个一二三了吧。面对抄袭者和陈教授一再的道歉,宋博士一方面大度地说,只要你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过而改之,善莫大焉,我就是为了民俗学的未来才如此愤怒,希望警戒后人。

    另一方面呢,就在大家为宋博士“仁慈的心”而感动之时,“宋颖的同事——革命党”却气愤不过,牺牲了自己为民俗学做些贡献的时间,劳苦费神地将宋博士和陈晶的论文仔仔细细做了比对,并写了匿名举报信到华师文学院,仿佛不把陈晶和陈教授搞得身败名裂不肯罢休。宋博士如此大度,为什么“你的同事”这么爱揪着别人?仿佛宋博士还不知道这件事吧,只是说举报“也不应是举报陈建宪,应该举报抄袭者”。我不禁感叹宋博士周围的同事真的是热心肠啊,对别人的事如此上心,都瞒着你把你想做的事给做了,够仗义!

     就像前面有人说的,既然是坏人坏事,那么请那位“宋颖的同事——革命党”把举报信公开出来吧,免得让华师人“想多了”,陈教授都不怕揭了伤疤来治病,您老在地下也不对嘛!

[ 本帖最后由 何畏真理 于 2009-12-3 22:03 编辑 ]
作者: 梯田    时间: 2009-12-3 22:42

洁身自好·······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09-12-4 07:23

半路杀出个革命党,这是玄乎了
作者: 宋颖    时间: 2009-12-4 10:25     标题: 究竟是谁的同事?

此事我在发现时就已经公之于众,是个公开事件了,任何人都没 必要偷偷摸摸举报,更何况举报的是个事实。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互联网时代了,任何人请不要再拿以往的“革命”思维和方法来办事。
陈教授这次提出个13%,看来还是早就知晓此事。
作者: 圣地妙音    时间: 2009-12-4 11:49     标题: 支持宋博士

宋颖博士将抄袭事件在网络上公布,将问题呈现出来很好。因为你是博士,而抄袭者只是个硕士,但如果你的论文被你的领导抄袭了如何维权呢?我对抄袭现象深恶痛绝,本人曾参加过一个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忙乎了半年多,写了1万多字,阶段性成果发表时被要求署很多人的名字,我坚决反对,结果2006年文章出来时还是署了项目主持人的名字(第二作者),而且很多第一手资料都是本人从藏文翻译出来的,更可恶的是他将论文题目稍作修后又在2008年的《西藏体育》上全文发表一字未改,再配上几副插图,公然写上自己的大名,我第一作者的名字却不知去向,只有最后一段几行字是从其他论文中粘贴的。我看到文章后很气愤,估计和你的感觉差不多,但他是我们学校的科研处处长,我只有哑巴吃黄连有苦难咽啊。如果我揭发了,那我以后就不要在那个大学混了,山高皇帝远,哪里还有学术道德和规范啊!维权者往往是弱势群体,最后只能自己倒霉,我只有感怒而不敢言!
支持宋颖博士,以后我遇到这样的情况再也不保持沉默了,继续关注你的论文抄袭事件。

[ 本帖最后由 圣地妙音 于 2009-12-4 13:27 编辑 ]
作者: 何畏真理    时间: 2009-12-4 12:28     标题: 致革命党

引用:
原帖由 宋颖 于 2009-12-4 10:25 发表
此事我在发现时就已经公之于众,是个公开事件了,任何人都没 必要偷偷摸摸举报,更何况举报的是个事实。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互联网时代了,任何人请不要再拿以往的“革命”思维和方法来办事。
有趣有趣!
    看来宋博士真的是不知道革命党是谁呀,做好事不留名,雷锋做好事还会写在日记里,此革命党做了好事还偷偷摸摸,还瞒着宋博士,这是为什么呢?我脑袋太笨,想不明白其中的原因所在,愿请教看明白的各位老师同学。
    革命党至今还未现身,你的举报内容宋博士都说是公开事件了,你怎么还扭扭捏捏不肯将举报内容公之于众呢,莫非其中有什么@#¥%#%#¥,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又乱想了。
    革命党,您若真的不肯露面,那我也好心提醒您一句,现在科技发达,什么GPRS啊,红外定位啊很容易把人找出来的。注意哦,联络暗号也要改改了,“南瓜南瓜,我是土豆”之类的已经众人皆知,请您千万做好隐蔽工作!保重!
作者: ClariceChen    时间: 2009-12-4 13:23

的确,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再怎么说也不能把自己再当小孩子看待了,做错了事情不能把年少当成开脱的借口。与其要求一个比你大不了几岁的人用“母亲的胸怀”包容你,当初又何苦不自重呢?民俗学的未来需要的是端正的学术态度和以此为基础的学术研究,而不是一堆东拼西凑,看起来很“光鲜”的剽窃垃圾。
作者: 小猫快跑咯    时间: 2009-12-4 14:18     标题: 对商山四皓的愤怒!!!

商山四皓

“质疑陈建宪教授
由你指导的硕士论文被指出抄袭。那封面上写着你的名字。说你指导学生抄袭好像有些过重,但说你作为指导教授有重大失职,却绝不过分。你不应该一方面对受害者道歉,同时又指责人家。这样,你的道歉就没有诚意。你以后也是要在民俗学界里混,你也要继续面对其他的学生。你应该有一个学术的底线。自己家的孩子偷了东西,你却说我们家的规定是偷的少了,10%以下就不算偷。出了这样的丑闻,你居然不去“亲自”查证,而是安排你的其他学生分头去查!你还能够为人师表吗???你当过研究生院的领导,居然这样面对自己学生的丑闻???!!!你和你的剽窃学生,以后,还有勇气和脸面在民俗学界里继续装模作样地做学问吗???还有资格继续教书育人吗???”


    看到商山四皓对陈老师的质疑,我实在忍不住了!!!

    学生抄袭了,老师是要承担很大的责任,可是陈老师前前后后做了什么你知道吗?副院长很忙,可他还是亲自带学生去调查了两次,论文修改了好几遍,他又不是浑身长眼的可以把每个指导学生参考过的每篇论文都仔细查读。出了事之后他不是包庇,而是让陈晶、一组同学(包括我在内)和他自己分几头去查,汇总起来,把结果诚实公布出来。当时我们认为只是相似不算做抄袭的,他还是坚持要算入抄袭的字数中,说该抄了多少就是多少,要诚实公布出来。商山四皓你怎么知道他没查,你凭什么侮辱他“还能够为人师表吗”?

    事情出来后,陈老师这段时间心情都很沉重,对陈晶作了严厉批评,对我们也多次说起这事,他说,“这是坏事但也是好事,但我们要借此整顿学风,原来总对你们说文字的可怕性,这次不说你们都知道了吧。”我们接下来要开专门的讨论会,进行学术规范的讨论和学习。这点,我们从来都是感谢宋博士让我们看到自己的毛病的。同时我也认为,陈老师在这件事的处理上,绝对没有为学生护短,而是非常重视,希望惩前毖后。他只是希望对一个犯了错误、并且已经意识到自己错误在努力弥补的年轻人,不要一棍子打倒。

    你认为陈老师的道歉没有诚意,那请问还要怎样道歉才行?陈老师仅仅是在道歉之余说了几句实事求是的话而已。你自己说宋博士有没有言过其实,有没有一棍子打倒一帮人?她凭什么因为一个学生抄她的论文,就信口污蔑我们华师多年优良的传统!她的一篇博士论文真有那么好,能换来四五个硕士学位啊,我想华师人只能一笑而过。

    我不知道陈老师做的什么让你如此生气?居然说了那么多不像是一个学者说的话,什么还能为人师表吗,应该有学术底线,还有勇气和脸面在民俗学界装模作样做学问,什么还有资格教书育人吗?

     陈老师已经在民俗学界混了二十多年了,他有没有学术底线,他有没有资格,有没有真本领,我想学界的老师们应该很了解,这不是你可以一句话可以抹掉的。陈老师自己的博士论文几年前就写好了,和商务印出版都联系好了,可他还说要再修改打磨,因为他深知文字的可怕性,他也是这样教育我们的。他究竟是不是在学术界装模作样做学问,我想你还是多在前辈那里了解下陈老师做学问究竟如何再质疑!
     
     至于陈老师有没有资格继续教书育人,有没有为人师表,我想在华师学习过的那么多届的同学最有发言权!说实话,陈老师待我们如父亲,在他这里学的不仅仅是知识,更多的是人生的哲理。他从来没有门第观念,所有的学生不管是不是他门下的他都一律同等对待培养;尽管他很忙,每周至少会和学生有一两次的聊天,关心我们的学习生活,这是很多老师做不到的;除了告诫我们好好学习外,他很注重我们的动手和创造性的培养,带领我们做民间文艺学年鉴、办民俗视频网站、学摄影剪辑、自编自导自演将民间文学作品搬到舞台上,开了大大小小很多会议和讲座。从陈老师身上,我学到更多的是如何努力让人生更幸福和知识分子对这个社会的责任。这将是我一生享用不尽的财富,我感激陈老师!

      商山四皓,你可以质疑陈老师,因为你还不了解他,你也有质疑的权利;但是,作为一个视陈老师如父辈的弟子,我决不允许你用这样的字句侮辱他!陈老师已经对宋博士一再地道歉了,但你对陈老师的侮辱,我们华师的学生坚决要求你进行道歉!!!
作者: panda    时间: 2009-12-4 14:33     标题: “商山四皓”跑哪里去了?

一个自称“商山四皓”的人,打着一些为“民俗学”未来着想的伟大旗号,奔走呼号!积极愤慨之意溢于言表,“肺腑之言”也让人思之沉痛!面对你一再的富有“正义感”的责问,陈老师已经如数做了解答,可现在那个刚开始还“热血沸腾”的青年人又跑到那里去了?

[ 本帖最后由 panda 于 2009-12-4 16:31 编辑 ]
作者: 塔琳托雅    时间: 2009-12-4 14:38

刚才下载了2篇论文进行了比照。确实有原封不动文字和论述抄袭的情况。以此警戒自己,何为踏实作学问,什么样的论文可以称之为原创的学术成果,什么样的又是抄袭的。以前自己写论文也不严谨,引用注释都不认真,还好自己发表的论文全是实打实的自己写的,引用别的论述也都注释明确。但以后打算走学术研究的道路,一定铭记实实在在的做学问。切不可粗陋侥幸。
作者: 宋颖    时间: 2009-12-4 15:15     标题: 请注意!

楼上说,“把结果诚实公布出来”,我还补充了,还有没补充的,怎么是“诚实”呢?

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收到提出的认真自查的材料和书面道歉与声明,怎么就想以个“革命党”和一群喜欢自己给名词前面加定语的人出来搅和要不了了之呢?
作者: 商山四皓    时间: 2009-12-4 15:44

引用:
原帖由 panda 于 2009-12-4 14:33 发表
一个自称“商山四皓”的人,打着一些为“民俗学”未来着想的伟大旗号,奔走呼号! ...
我跑一边笑你去了。。。
作者: 任双霞    时间: 2009-12-4 16:03     标题: 各位請注意,擺事實講道理,不能進行人身攻擊

剛才收到Panda的投訴,認為此貼中出現人身攻擊,他(她)認為不妥。
我請他把具體的帖子鏈接貼出來,他還沒有回覆。
論壇是擺事實講道理的地方。不管有無人身攻擊一事,請各位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我已經將Panda的投訴轉交到論壇的議事堂,也請幾位管理員商量之後定奪。
請Panda 儘快提交鏈接。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09-12-4 16:08

严重同意。
本帖的意义在于警世与反省,净化民俗学学风,而非其它。
作者: 宋颖    时间: 2009-12-4 16:58     标题: Panda同学

你跑去告状了,还不给链接,不提供事实。
回头自个还跑去把自己的帖子先删减编辑了,呵呵。
别说别人笑你了,我也笑你呢,你就不知道这个页面有历史记录?编来编去的,都一目了然呢。

过阵子再收不到材料的话,我就自己去实名地、郑重地举报了。
想不了了之是行不通的。


某些同学,你们的心情我都理解,别给陈教授添乱了,有空好好学学博大精深的中国语言文化好好读些书。陈教授自己都说“许多学界师友来过华师,他们对华师的学风是有感性认识的”。请注意,他指称你们这些为“华中人”三个字愤怒的人是用“华师”。而且,从他那长文中看出,“华师的学风”在“许多学界师友”那里是得到肯定的一两个案子需要就事论事、落实到当事人。更何况,我说华中人时,没有这么多定语,你们愿意生发和想象,我尊重你们的权利!因为还有另一个案只有致谢不同的抄袭,我才加上这句的。请很多同学稍微冷静一下,千万别对号入座啊。

我也注意到9楼Jchen“此举非常不妥”、55楼陈建宪“我认为宋博士的言语是非常不妥的”、76楼任提到panda投诉“他认为不妥”三处都出现了同一个词“不妥”,请大家想想其中的关联。陈晶本人是否确实“在场”值得质疑。还请华中师范大学惟一实名用户陈建宪教授也做个行动上的表率。别每次上来说愿意道歉,愿意接受处理,但却迟迟没有行动。而且,每次都抓着“华中人”生发一堆。我也愿意“团结”,愿意“爱护”,但也要看抄袭者陈晶的实际行动啊。她可是在抄学位论文,并且以此获得学位的。

[ 本帖最后由 宋颖 于 2009-12-4 18:51 编辑 ]
作者: 潇潇    时间: 2009-12-4 17:21

亲们,用事实说话,以下才是最重要的:
引用:
原帖由 宋颖 于 2009-12-1 13:48 发表
我在认真考虑陈建宪教授和陈晶同学的致歉。
希望陈晶同学能自觉地进行认真比照和回忆,将你我的论文一一对照,标明清楚,可以贴出来或发给我。上次核查结果我给你补充了一些,希望你也能看到其他我未提到的事实。如果我们对抄袭内容认识一致,我可以认为你是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引用:
原帖由 宋颖 于 2009-12-2 12:16 发表
此事请由陈晶同学和文学院、研究生院确认抄袭事实,给我书面的陈述和致歉;陈晶曾在学位论文扉页上签署过原创性声明,现在,其所有基于抄袭内容的研究均应自告放弃知识产权。仍须有本人签名,导师签名和学位授予部门 ...
引用:
原帖由 Jchen 于 2009-12-3 00:02 发表
感谢宋博士能给我一次向您坦诚错误的机会,我正在把论文部分一一做出详细的对比,稍后给您一个交代。您可以站内短消息我,将您的联系方式发给我,我将全部资料整理好后,发送给您。最后,对于您能给我一次交代错误的 ...
期待尽快看到两篇论文的对比报告。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逃不掉。
作者: 英古阿格    时间: 2009-12-4 18:05

如此甚好!
现在问题的焦点也在于此。
抄袭是当下学术界最大的痼疾,非针对华师而言。
作者: midier    时间: 2009-12-4 22:36

一直很欣赏民间文学中的采风这个词语,浪漫深情,可是现在的我们在做什么,点点口水落谁衣?
我们这些看客怀着什么样的心情?
抄袭将我们聚到一起,走的时候我们将带走什么?
我想,我以后我会看更多的论文,我的家人问我为什么学这个的时候,我答:“避免掉进同一条河里被淹死。”
我想,我以后我会看更多的论文,我的家人问我为什么读这个的时候,我答:“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看得更远。”
自始至终,那都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好好道歉,好好宽容,我们的原始文化不是和万物有灵相关吗?而人是最有灵性的,中国人恰恰是最有灵性的,很多话不说我们都知道,不会被忘却。
宋老师,您写论文的日日夜夜,现在是不是又浮现在您的脑海里?那是多么珍贵的日子!多年以后,您还会想起那时的情景吧?咦,人生就这样走过来了,祝福您和家人幸福!
陈师姐,错了就错了,此刻的你的心是不是很沉重?后悔的词语涌上来,可是一切都发生了,那么好好的主动面对,人生从来没有如果,依然祝福你,欢喜你。
人世间纷纷争争谁也看不透,可是我们既然现在都进了一家门,那就是一家人,缘分。
当然,学术的事情还是要科学的对待,它像时间一样,公正的对待每一个人,我们都要怀着敬意的态度,做好自己的事情,那样都会万福的。
作者: 小猫快跑咯    时间: 2009-12-5 00:39

是的,请学姐尽快将比对报告提交出来。
商山四皓这回怎么笑笑就走了,你有勇气斥责陈老师,为什么没有勇气对我的帖子做出回应?师姐伤害了宋博士她已经一再道歉了,但你的话也伤害了热爱陈老师的学生和陈老师,希望你能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任,给我们一个答复。
作者: 商山四皓    时间: 2009-12-5 16:13     标题: 偷与骂

有人偷,有人骂偷,有人路过劝骂偷的莫骂,有人路过劝劝骂偷的莫劝,有人路过劝劝人莫劝的莫劝,你说,你是谁?
我说,你要是劝人莫骂,不如劝人莫偷。你劝人莫骂,是赞同人偷呢,还是不赞同人骂偷呢?
作者: 燕来也    时间: 2009-12-5 19:05     标题: 论坛有必要实行实名制

中国人有戴面具的习惯。经常戴着面具唱戏、看戏,戴着面具唱戏的,唱出多大动静都没事,戴着面具看戏的生怕戏唱得不热闹。有鉴于此,建议民俗学论坛实行实名制。

我先去把心爱的面具藏起来!
作者: 燕来也    时间: 2009-12-5 19:34

昵称改不了耶
作者: 游在民间    时间: 2009-12-5 20:26

引用:
原帖由 燕来也 于 2009-12-5 19:05 发表
中国人有戴面具的习惯。经常戴着面具唱戏、看戏,戴着面具唱戏的,唱出多大动静都没事,戴着面具看戏的生怕戏唱得不热闹。有鉴于此,建议民俗学论坛实行实名制。

我先去把心爱的面具藏起来!
支持。只怕有的人摘了面具就要丢人了耶。
作者: 马知遥    时间: 2009-12-5 23:33     标题: 实在让人不堪忍受

曾经有人公然从我的博客里运走我的文章,只说了声谢谢。学术规范的道理都懂,到用的时候就开始违反了。心存侥幸的缘故啊。
作者: cfngroup    时间: 2009-12-6 16:09     标题: 回复 34# 的帖子

商山四皓:您好!

日前论坛管理组接到会员投诉,对您发在34楼的帖子提出了意见和批评。

经讨论,管理组认为该帖确实存在言论偏激之嫌,不利于正常学术批评的开展。

请您尽快修改该帖内容,去除过激语句和表述。

如果在24小时内没有修改,管理组将备份并删除该帖。


专此布复

【备注】这里的回复内容将通过站内短消息抄送商山四皓和投诉会员。

CFN志愿者工作团队
2009-12-6
作者: 任双霞    时间: 2009-12-8 12:50

建議:此文涉及到學術批評,建議帖子轉移到“閱讀時間”的“批評與方法”欄目。
作者: 笛威辛亢    时间: 2009-12-8 12:53

同意
作者: 张国伟    时间: 2009-12-8 17:32

关于抄袭,大家如此重视确是好事!
但请对事,不要对人。
正如前面有言:

英古阿格

个人空间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当前离线  39#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9-11-30 21:43  只看该作者
相信华中人!清者自清。
关键是抄袭者能代表华中吗?
华中有必要为此护短?


这和华中扯不到边...

[ 本帖最后由 张国伟 于 2010-6-10 13:26 编辑 ]
作者: 窦贤鹏    时间: 2009-12-8 23:51

同意楼上的观点!要做到人与事的区分!
作者: 圣地妙音    时间: 2009-12-15 23:31

这会儿好像风声不紧了。
作者: 海格尔    时间: 2010-6-2 21:13

警告所有抄袭和剽窃。
作者: 宋颖    时间: 2010-6-9 13:20     标题: 知识

再回头去看曾经发生的事情,甚至最近又看到只用不引的新的“不规范”,已经一点也不生气了。端午之题,与端午之节一样博大,值得一研再研,反复钻研,持久钻研,只要端午一天在民间,相应的研究就不会止息。经众人拾柴才得照亮的光明。

一位我所尊敬的学者曾说过,知识分子至少应当通过个人的努力要为这个社会积累知识。在这个意义上,知识被传播利用,有益于知识的再生产。可惜,很多年来,知识分子都不再是个风光的自称或他称了。

除了积累真正的知识外,知识分子在新的技术世界可能要做的更重要的事情是,贡献智慧,以寻求和发现知识之间的关联。这种发现因有个人的思考而带着强烈鲜明的印记,以至于即便改头换面,走到哪里都有个体的基因。

[ 本帖最后由 宋颖 于 2010-6-9 13:31 编辑 ]
作者: 品三    时间: 2010-6-9 13:52

在学术领域,抄袭就是最严重的错误,决不能有任何姑息。

强烈建议《民族文学研究》《民俗研究》《民族艺术》《民间文化论坛》作出联合行动,只要一经查实某人抄袭,将在这些刊物永久封杀该作者!

最近和国外一些学者谈起汪晖事件,外国学者对于中国人的想法非常不能理解:
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认为汪晖是一个好学者?
为什么可以用汪晖在学术上做过贡献来为他进行辩护?
难道初出茅庐的学者没有资格抄袭,而曾经做出过学术贡献的学者就有权力抄袭了吗?
抄袭就是抄袭,与抄袭者是什么人,有过什么学术贡献有什么关系呢?
这本书抄袭就是抄袭,与他另一本书没有抄袭有什么关系呢?
作者: ClariceChen    时间: 2010-6-11 23:46

又快到端午了,不由得让人想到这个抄袭别人端午论文的事件~~莫copy,copy必被捉!
作者: 车前子    时间: 2010-6-14 15:45

唉,多累啊。
作者: 山田小子    时间: 2010-6-15 00:27

引用:
原帖由 ClariceChen 于 2010-6-11 23:46 发表
又快到端午了,不由得让人想到这个抄袭别人端午论文的事件~~莫copy,copy必被捉!
还好,已经得到了处理。要不然吃粽子都会让人不爽。
作者: ClariceChen    时间: 2010-6-16 17:11

今天正好是粽子节,该贴的回复也到了99,我在今天来做第100个回复者~
作者: 一汀沚    时间: 2010-6-23 22:38     标题: 汗颜!

我现在读大学,专业是英语。我在一些作业当中有时也是东拼西凑,唉,我要自我检讨。不过,我会改正错误的。
作者: 沙野    时间: 2010-6-24 18:50     标题: ???!!!


作者: 瑶族小妹    时间: 2010-7-2 20:38

天啊,那个陈晶竟然好意思来要求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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