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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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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的主人


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的主人
——吉林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述要


《中国民族报》2009年6月26日



满族说部时使用的乐器鼓 资料图片
通榆木版年画 资料图片
  本报讯  在我国第四个遗产日期间,吉林省举办了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论坛。来自吉林省高等院校、社科院、民族研究所和文化遗产抢救普查保护第一线的专家学者济济一堂,就吉林和全国目前“非遗”保护现状及未来前景进行了梳理性总结和论述。来自吉林省内各民族的专家学者和部分“非遗”传承人普遍看好目前我国“非遗”保护前景,但他们也同时认为,其存在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学者、行政部门领导和具体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的人员对遗产所具备的特点和保护方式方法的认识还不够统一。在“遗产热”的形势下,学者和领导们更要冷静下来,认真分析和归集自己身边和本土的重要性遗产,特别是一些亟待抢救并已经处于濒危的遗产项目,往往就在不停地争论中已经消亡或逝去。所以要抓紧把自己本土本民族和地域的“遗产”抢救出来,保护下去,要采取科学的态度和理论方法实施对“非遗”的挖掘。
  尊重“非遗”真正的主人,是文化传承的关键。在大家“一窝蜂”似的对本来已经知道的某些已成为公认的“非遗”项目进行探讨时,却往往忽视了那些亟待挖掘、抢救、认定的遗产。要有对本土本民族、历史和文化的超时空的高度思考和认识,去追寻那些看似久远或仿佛已经不可能存在的“非遗”文化,将他们寻找和挖掘出来。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组组长曹保明在发言中讲述了中国民协主席冯骥才用历史文化的求证方法去看待遗产走向,并成功指导东北区域“非遗”抢救,将100多年前中原木版年画在东北的走向和生存形态初步设定,又经过田野跟踪终于捕捉到并促成挖掘,确定重点,形成中国乃至世界“非遗”框架项目的经过和理论,进行了全面的探研。
  与会者认为这种“非遗”的挖掘和保护具有一种理论和实践的推动性和指导意义,可以引发在目前非遗挖掘和保护工作中跨省跨区域间的联合作业。突破民族和区域间的限制,以遗产自身的自然存在走向为主,形成真正的抢救和保护。这也解决了目前某些地方认为“非遗”已经不多或者没有了的误解,增加人们去捕捉和寻找“非遗”的信念。
  东北遗产论坛认为,“非遗”的田野抢救方法和保护方法的实施和贯彻依然是目前最大的难点。许多重要的“非遗”项目工程往往因为具体工作人不懂“非遗”规律,缺乏有效的工作方式和方法而最终偏离抢救,或减少了价值影响和意义。发现、抢救和保护的全过程始终应贯穿着科学的方式和方法。各地要集中就“非遗”各阶段工作方法的探索和研究纳入最重要和最急迫的研讨中来,以贯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广的世界各国各民族对“非遗”工作的指导和我国关于非遗工作的理论。
  跨省、跨民族区域的遗产往往更是濒危的遗产,许多类似木版年画这样重大的“非遗”工程项目应该由国家统一部署,尽快形成高端议题。要注意“非遗”的横向联系和区域联系,联手实施对这类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如大运河遗产、中草药遗产、地名遗产,也都存在着这样的特点和特征。闯关东年画“非遗”项目就同中原的山东、天津和陕西等省市和区域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
  (季敏谐)


    学者 观点


  曹保明(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吉林省文联副主席、吉林省民协主席、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组组长)
  发言主题:原生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认为原生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至为关键。
  一切“非遗”都有其自身的生存发展规律,有其独特的生存空间。真正意义上的保护,就要保护原汁原味的文化,要真实地再现“非遗”的原貌。绝不能因为商业目的和利益驱动而肢解和篡改原生态的遗产,那样做是对文化的亵渎。要尊重原生态文化和它们的传承者,不能让优秀的文化遗产变味、变质。
  原生态地保护,一是保护好“非遗”生存的环境和空间,二是保护好原本一切文字、影像资料,三是保护好传承人。对“非遗”传承人进行最好的保护,才能保护好他们所传承的文化。这些工作对于我们从事“非遗”保护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者来说可谓任重道远。我们应该为此积极努力研究、探索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和科学的保护方法。
  比如,加速建立“非遗”数据库,使珍贵资料避免散佚和流失,同时更便于研究、使用和交流;建立传承人保护基金,加大传承人的保护力度。目前,有大批的文化传承人生活非常艰苦,应该建立长期、稳定的传承人补贴制度,使传承人摆脱困境,安心进行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
  
  富育光(吉林省民族研究所研究员、长春师范学院萨满文化研究所名誉所长)
  发言主题: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刻不容缓
  我从事文化遗产的挖掘抢救工作已有40余年,吉林省抢救的《满族说部》第一批已出版了15本,第二批18本今年6月下旬已经出版。这是极其珍贵的文化遗产,已列入国家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在抢救满族说部和其他遗产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到抢救文化遗产传承人是极其重要的。由于过去我们的各种条件不具备,抢救措施不力,使许多优秀的传承人未能得到很好的保护,过早地离开了人世,致使大量的文化遗产未能传承下来,令人十分痛心。
  我想,传承人的保护工作应该抓住几大环节:
  一是继续加大对传承人的普查工作。把传承人的分布情况、基本资料、生活状态调查清楚。要建立起传承人的详细档案,使保护单位对传承人心中有数,甚至要达到了如指掌,这样才能够实现有效的保护。
  二是加速传承人所传承文化的抢救。现在多数老一代传承人年事已高,我们要及时对他们所掌握的东西进行抢救,利用传统的和现代化的双重手段进行抢救,如文字的、声像的都要保留下来。
  三是加快新一代传承人的培养进程。要将对新一代传承人的培养纳入程序化轨道,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四是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传承人的经济困难。现在不少传承人经济拮据,无力进行传承,致使文化遗产面临消亡,政府应该拨付专项资金给传承人发放补贴,解除传承人的后顾之忧。
  
  崔子科(长春师范学院萨满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发言主题: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合理利用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构建地域人文精神、带动经济发展、促进文化建设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我认为合理利用开发必须抓住两大环节:
  一是科学有序地筛选遗产项目进行开发。毋庸讳言,目前,吉林省开发利用“非遗”的实践较之全国是滞后的,原因就在于缺乏科学有序的规划和强有力的实施保障。现在亟须建立一个“非遗”开发研究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制定统一的开发规划,以避免各地各自为政、盲目开发、重复开发。比如吉林省满族文化、萨满文化就有多处在开发打造,建景点、建展馆,有的是移花接木,有的无中生有,成为无本之木,很难生存长久,造成文化传承的混乱和资金的浪费。
  二是组织有操作能力的商家在专家的指导下、在政府主管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开发项目的实施。“非遗”的开发,不是技术发明,新颖实用就行,“非遗”是有严格界定的,不能脱离其本源。各地招商项目中有很多属于“非遗”项目或者与“非遗”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这类项目,不是有资金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打造好的,若缺乏细节的科学界定,会打造出不伦不类的怪胎。
  因此,“非遗”项目的开发,要有一定的制约机制,以免造成粗制滥造、盲目使用。
  
  张璇如(原吉林省民族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发言主题:大张旗鼓地宣传,使非遗保护工作更上一层楼
  自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以来,吉林省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及时健全了各级组织领导机构,普查工作初步告一段落,出台了两批省级“非遗”代表作名录,建立了档案和数据库,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给传承人提供了展示的平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活动,扩大了影响。“非遗”的保护工作,在省内已成为人人关心的热力运动。存在的问题是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有的地区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措施得力,使“非遗”的挖掘、保护、展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有的地区明显滞后,思想上缺乏全面认识,还习惯于重视经济的硬实力,忽视文化的软实力;重视文化搭台,经贸唱戏,忽视经贸搭台,文化唱戏;重视上层精英文化,忽视下层民间文化。
  我们绝不能忘记,韩国将端午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成功,给我们造成的尴尬处境,原因就是我们自己手持皇冠未及时戴在自己头上。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各种媒介,大张旗鼓地宣传“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做到人人皆知,形成全民意识,把“非遗”保护工作做大做强,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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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放牛班的课堂 于 2009-7-8 18: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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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一些居庙堂之高的高人尊重这些下里巴人有时是异想天开罢了,更的是要从制度的构建中寻求主体平等的地位。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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