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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秉高]楚辞服饰考

[周秉高]楚辞服饰考

楚辞服饰考(一)

周秉高

发布时间: 2008-08-01 01:13 来源:光明日报




  一、“褋”之考辨

  《湘夫人》曰:“捐余袂兮江中,遗余褋兮醴浦。”王逸注曰:“褋,襜襦也。”

  清人段玉裁驳斥道:“《九歌》曰‘遗余褋兮醴浦’,《方言》曰:‘襌衣,江淮南楚之间谓之褋,关之东西谓之襌衣。’按,屈原赋当用南楚语,王逸云‘襜襦’,殆非也。”此说影响广泛,直至今日,诸多治骚名家亦赞同段氏此判。

  但近查文献,发现段氏之说只言其一,不知其二:

  (一)王逸之注无错。

  [唐]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六十四“褋衣”条引王逸注曰:“褋,襜褕也。”同是王逸注“褋”,一书为“襜襦”,一书为“襜褕”,何也?曰,非笔误也。扬雄《方言》云:“汗襦,……陈魏宋楚之间谓之襜褕,或谓之襌襦。”襜、襌二字乃同音假借,由此可证,襦、褕之古字原可通用。故“襜襦”即“襜褕”,二者实为一物。

  又,《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载:武安侯恬“坐衣襜褕入宫,不敬,免。”同书《雋不疑传》载;“有一男子衣黄襜褕”,颜师古均注曰:“襜褕,直裾襌衣也。”同书《何进传》载:“乃令奴冠其冠,被其襜褕”,颜师古又注曰:“襜褕,曲裾襌衣也。”上文段氏引《方言》语云,“褋”亦为“襌衣”。又,段玉裁引《释名》曰:“荆州谓襌衣曰布襡,亦曰襜褕。”此数例可证,襜襦或襜褕,与“褋”均属襌衣,名虽有异而物相同。

  其实,所谓“方言”,本无规范,一物异名,乃属正常。《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引扬雄答刘歆书称:“语言或交错相反,方复论思详悉集之。”既“详悉集之”,故同一“襌衣”,在《方言》一书中就有“襌衣”、“褋”、“襜褕”、“襌襦”等等异名。也因此,王逸注《湘夫人》,或云“褋,襜襦也”,或云“褋,襜褕也”,犹如今日曰“土豆即马铃薯”或“洋山芋即马铃薯”一样,完全无错。

  (二)段氏之判有误。

  据前文扬雄《方言》所载,“褋”乃“江淮南楚之间”语,“襜襦”为“陈魏宋楚之间”语,二语同指一物,只是各地方言有别。从用“褋”一语看,《九歌》确乎为屈原被逐于江南后有感于当地祭祀之歌而作,故保留了南楚方言中的遣词用语习惯。王逸原籍南郡宜城,接近“陈魏宋楚之间”,其为楚辞“章句”,采用自己熟悉的语言,自当无可非议。所谓“章句”“训诂”,用刘师培的话说,即“以此字释彼字耳”。具体到《九歌》“章句”,师叔用“陈魏宋楚之间”方言“襜襦”(此字)解释“江淮南楚之间”方言“褋”(彼字),此有何不可?注释并非替换,注家用语根本不会影响作品原来用语,这是十分浅显的道理。故王逸所注“褋,襜襦也”与“屈原赋当用南楚语”毫无关涉,段氏又为何硬要加上“殆非”这一判词?

  故曰,段氏之判实误。

(作者单位:中国职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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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辞服饰考(二)

周秉高 


发布时间: 2008-12-02 06:22 光明日报


二、“裯”之辨析

《九辩》云:“被荷裯之晏晏兮,然潢洋而不可带。”(一)“裯”字本义辨析

  在古今注家著述中,“裯”字一般有两个义项:一为“短衣”,《说文》曰:“袛裯,短衣也。”二为“襌被”,《诗经召南小星》“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句下,郑玄注曰:“裯,襌被也。”然而对郑玄此注,唐人孔颖达就已开始质疑,其“疏”曰:“郑既以衾为被,不宜复云襌被也。”于是提出当释为“帐”,等等,不一而足,更离本义远矣。“裯”字正确的解释,当为“短衣”。短衣有多种多样,有的作为内衣,有的可作外套。如《湘夫人》“遗余褋兮醴浦”中之“褋”,短衣,即襜襦,当为内衣、“亵衣”,《左传》宣公九年所载夏姬之“衵服”是也,不能穿着入朝,否则就要治罪,如前文所引《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载:武安侯恬“坐衣襜襦入宫,不敬,免。”而“裯”则不然,从《九辩》措辞看,楚王是穿着此服上朝并接见臣下,且《九辩》作者对君王“被荷裯”上朝并无贬意,修饰语为“晏晏,盛貌”,好看之意,顶多说他“然潢洋而不可带”而已。由此可知,此处“裯”虽亦为短衣,但显然是外套,故王逸云:“裯,袛裯也,若襜襦矣。”

  (二)“裯”为楚人常穿之衣,所谓“楚服”是也

  王逸将“裯”释为“若襜襦”是正确的,但其又云:“言人以荷叶为衣,貌虽香好,然浩浩荡荡而不可带,又易败。以喻怀王自以为有贤明之德,犹以荷叶为衣,必坏败也。”这个解释是错误的,纯属望文生义,因为此处“荷裯”与《离骚》中“制芰荷以为衣”之“荷衣”一样,并非“以荷叶为衣”,而是指印染或绘绣有荷花一类图案的短衣。这类短衣是楚人常穿之服。《战国策秦策五》载:“异人至,不韦使楚服而见,王后悦其状,高其知,曰:‘吾楚人也,而自子之。’乃变其名曰‘楚’。”这种“楚服”是什么样子的呢?《汉书·叔孙通传》载:“通降汉王,通儒服,汉王憎之。乃变其服,服短衣,楚制,汉王喜。”这两则史料有力地证明,楚人常穿之服即短衣。又,从《九辩》所载看,“裯”即“楚服”之一。

  那么,楚人为什么喜欢穿短衣呢?著名历史学家吕思勉先生在《秦汉史》一书中总结了几条原因,我认为其中带有共性的是两条:一为“南方天气较热,好美观者虽尚宽博,求适体者,究宜窄,故日常服用”;二为楚人尚武,“用武而短服者也。”《史记·留侯世家》载:张良说汉高祖曰:“楚人剽疾,愿上无与争雄。”《汉书·淮南王传》赞曰“夫荆楚剽轻,好作乱,乃自古记之矣。”这类史料证明,楚人尚武,自古而然,其“被裯服”之习俗也就是必然的了。

(作者单位:中国职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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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辞服饰考(三)


周秉高 发布时间: 2008-12-26 04:46 光明日报


“衽”之新解

  楚辞中“衽”字之义,“百注难得其解”。概而言之,或为“正幅”,或为“旁幅”,或为“袖、袂”,等等,众说纷纭。

  上世纪八十年代,江陵马山楚墓出土了一批战国中后期的衣服和衾被等实物,沈从文、彭浩等专家研究后认为:“衽”是“分别嵌缝在两腋窝处,即上衣、下裳、袖腋三交界的缝际间”的两块“矩形衣料”,又称“嵌片”。沈从文先生遗著《中国古代服饰研究》中写道:“由于它和四周的缝接关系处理得非常巧妙,……穿着后,结带束腰,下裳部分即作筒状变化……衣片的平面缝合却因两‘嵌片’的插入而立体化,并相应地表现出人的形体美。”沈先生又写道:“从衣衽的位置与结构关系方面考察,也和《礼记》中有关深衣形制‘续衽勾边’、‘衽当旁’等记述相合。据此,此种缝掖大袖之衣必为战国以来成熟期深衣的某一通式。然而西汉以后在中原地区或已不传,亦或发生了较大转化(如马王堆墓出土大量衣物中即未见一则同例),故东汉经学家郑玄为《深衣》篇作注时已难得具体准确。”古代服饰学界的这一最新研究成果,十分重要。因为搞清了“衽”本是“分别嵌缝在两腋窝处,即上衣、下裳、袖腋三交界的缝际间”的两块“矩形衣料”之后,我们就可知道,东汉经学家及其以后诸家对“衽”之注释,除“衣前”、“正幅”等说不可信外,其他一些说法,似乎离真实虽有出入,但也相差并不太远。如“旁幅”、“袂”“袖”诸说,实际是“衽”字本义的延伸或扩大。由此来阅读楚辞作品,也许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形象本身的含义。

  如《离骚》“跪敷衽以陈辞兮,耿吾既得此中正”一句,王师叔释“衽”为“衣前”自然不确,但其云“俯首自念(揽茹蕙以掩涕兮,沾余襟之浪浪),仰诉于天(跪敷衽以陈辞)”,这个解释当是比较符合诗句所表达的屈子当时情景的。“衽”为“两腋窝处”的两块“嵌片”,平时因为双臂下垂而紧合,这时因为十分激动,诗人张开双臂,“嵌片”自然布展开来。或者说,“敷衽”一语,实际就是双臂张开之意。因此,“跪敷袄以陈辞兮,耿吾得此中正”一语,表现出了诗人当时屈腿跪地、双臂张开、仰天哭诉、尽情宣泄的情景,十分形象、生动。

  《招魂》“衽若交竿”一句,前人“如两盾对举”之说,颇为牵强;如果按沈从文等人的研究成果来解释,就会合情合理。“衽”在“袖掖”之下,故《广雅·释器》引申为“袖也”、“袂也”。古时舞者大多长袖,《韩非子·五蠹》所谓“长袖善舞”也。《招魂》此层所写:一群二八佳丽,翩翩起舞,长袖翻飞,难道不正象一些长竿在交叉吗?或者说,“衽若交竿”一语,十分形象地画出了当时佳丽群舞、长袖翻飞那种欢快热烈的景象。

(作者单位:中国职大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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