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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地震与宗教慰藉

鲁甸地震与宗教慰藉

中国民族报 2014年8月26日  □ 雨山

  2014年8月3日16时30分,云南省昭通市鲁甸县发生了6.5级地震。截至8月8日,共造成617人死亡,112人失踪,3143人受伤,22.9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

  鲁甸地震发生后,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界人士也积极行动起来,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物,救助灾民;为解决灾区清真食品短缺的问题,各地伊斯兰教协会紧急组织调配清真食品。云南省宗教界人士还提议将今年的“宗教慈善周”提前到8月11日至17日举行,并定名为“云南省宗教界鲁甸8·03地震慈善周”。

  除了应急救灾外,为满足灾区民众各种精神性需求,各宗教团体还举办法会、祈祷活动,为遇难者超度、为伤者祈福、安抚受灾人员。例如8月14日,嵩山少林寺部分僧侣来到龙头山镇重灾区骡马口村,为地震遇难同胞做“超拔”活动,为伤员和其他幸存者祈福。并在该村一处临时安置点设立慰灵法会,法会时间持续一个多小时。在法会旁,少林药局僧人免费为受灾村民义诊,不少村民慕名前来接受治疗并领取了由少林药局自制的药膏。

  灾后进行宗教祈福与慰藉活动,在我国历史上有很多记载,近年来此类活动亦屡见不鲜。以2008年的“5·12”汶川大地震为例,地震发生后次日,中国基督教两会即“呼吁全国基督徒为地震灾区的人民和教会献上代祷”;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倡议并组织各地清真寺为地震中归真(去世)的穆斯林同胞举行“虚位殡礼”;中国佛教众多寺院都为地震罹难者念经超度,举行赈灾祈福吉祥法会;当年5月31日,大陆及港澳台地区500余名道教界人士在四川道教圣地鹤鸣山举行“中国道教界为汶川地震灾区祈福追荐赈灾大法会”。

  不同于一般性的慈善团体、志愿者,宗教团体、宗教人士进行灾后救助,能够在精神慰藉等方面为广大受灾群众提供更多的帮助。政府的应急救灾及灾后重建,主要是提供物质性的帮助,而且以恢复公用设施等宏观层面举措居多,未必能够满足所有家庭和个人的需求。而民间慈善公益组织,特别是在精神慰藉方面能够发挥更大作用的宗教团体和宗教志工,则可以更好地针对具体的受灾家庭和个人的具体需要作出服务。今年3月马航MH370客机失联事件发生后,台湾慈济功德会对失踪乘客家属的长时间抚慰,就发挥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对于身体上的疾病,我们不能讳疾忌医;对于心灵的需求,也不必遮遮掩掩;对于有人有宗教性的精神需求,更不必投以歧视性的目光。我们生活在一个多元的社会中,有无宗教信仰,有何种宗教信仰都是民众的自由。由于自然灾害遭受财产损失,受灾群众有物质性的困难,我们应该予以帮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心灵创伤,广大信教群众有宗教性的需求,也应该允许和鼓励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去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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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鲁甸县是回族聚居区,穆斯林受灾很严重,救灾力量很缺乏对穆斯林的了解,是以才想起了伊协。希望常态化,而不是“应该允许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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