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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北京学研究基地开放课题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6年度北京学研究基地开放课题的通知

北京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与北京市教委于2004年联合设立的首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之一,以“立足北京、研究北京、服务北京”为宗旨,自成立以来每年都设立若干科研项目,引导专兼职研究人员围绕基地主要研究方向开展科研工作。为进一步集中力量培育更多高层次的竞争性科研项目,取得更多更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推动《北京学学术文库》建设,为北京学研究基地向首都文化智库方向迈进奠定基础,根据《北京学研究基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2016版)》(附件1),启动2016年度基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1.主要资助首都研究、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北京历史与文化研究、北京城乡地域综合体研究以及北京学与地方学理论研究等领域的课题。
2.申请人可以参考《2016年度北京学研究基地开放课题申报领域指南》(附件2)选择合适课题。申报指南提供的是研究领域和方向参考,不是具体项目名称,申请项目的具体名称需自行设计。
3.申请人也可以根据基地重点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基础、研究专长自主设计选题。
4.项目选题要求有新意,题目大小适中,理论联系实际,基于首都北京地域文化的视角和北京学综合研究的特点,从各个方面研究首都北京发展、演变的特点和规律,为北京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实现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建立京津冀文化遗产一体化保护体系,以及作为“一带一路”的核心有力有效发挥首都引领作用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5.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中观到微观层面的调查研究,着力推出高水准的研究成果。
6.不能以已获准立项或在申报的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基地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成果要求
1.2016年度基地科研项目分为特设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型。特设项目可以数项联合成组作为重点项目申报,申报时需要设计一个能够大致涵盖各个具体特设项目研究内容的重点项目总名称,并有总项目负责人。
2.特设项目,主要是根据基地《北京学学术文库》建设等工作需要,委托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良好研究基础的校内外专家深入开展相关研究。
3.一般项目,将上报学校科研处认定为校级项目,主要资助校内中青年教师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4.每项开放课题研究成果可为以下成果之一:
(1)专著:1部公开出版的专著,字数不少于15万字,申请项目结项时可以提交一部15万字以上书稿和一份有效出版合同,著作正式出版后再向基地补交5份原件;或者经北京学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和《北京学学术文库》编辑部评审,专著书稿被纳入《北京学学术文库》出版范围。
(2)学术论文:2篇在国内外核心以上级别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不少于5000字; 或2篇在省部级以上级别报纸发表的研究文章,每篇不少于2000字;或1篇在国内外核心以上级别期刊发表、不少于5000字的学术论文和1篇在省部级以上级别报纸发表、不少于2000字的研究文章。
(3)研究报告:1份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纳或有关领导批示的调研报告;或一份被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等部门采用的《成果要报》; 或1份获得北京市优秀调查研究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的调研报告;或1份被年度《北京学研究报告》采纳的咨询类专题研究报告。                        
(4)基地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具有相当研究水平的其他成果。
5. 凡属基地科研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必须进行标注,否则不能作为项目结题成果。发表论文,需明确标示以下字样:北京学研究基地科研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研究成果(阶段性研究成果/部分研究成果);出版专著、提交研究报告或其他成果时,需明确标示“北京学研究基地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字样。成果标示英文为:Funded by Institute of Beijing Studies。
三、项目经费
1.每项研究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一般为1万元,最多不超过2万元。除了给每个研究项目提供经费资助,成组的重点项目根据其包含的具体课题数量另外资助1-2万元研究经费。
2.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遵循国家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和《北京联合大学科研水平提高经费管理办法》(京联发〔2014〕4号)的相关规定,主要支付项目研究工作所需文献资料费(购买图书、文献检索、资料复印、成果印刷和装订费等)、发表论文版面费、著作出版费、国内差旅费、市内调研交通费、低值易耗材料费、课题组成员培训费、专家咨询费、学生劳务费等。其中,原则上差旅费不超过项目经费的20%,培训费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
四、申请人条件
1.北京学研究所及各研究室人员,校内各有关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各研究机构的基地骨干研究人员(含退休人员),基地校内外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外特邀研究员,以及其他来自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术团体等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良好研究基础的专业人员,均具备项目申请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观点,学风正派,治学严谨。
3.申请人及其学术团队在所申请项目研究方向应已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或具有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
4.申请人须是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主持人。
5.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项基地科研项目。
6.在研基地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五、申报时间与研究期限
1.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自基地批准立项之日起,止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
2.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北京学研究基地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亦可登录基地网站(http://www.bjstudy.com.cn)下载。请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上传至北京联合大学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并发送至电子邮箱:bjxkt@buu.edu.cn,将纸质版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寄至或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5号北京联合大学东院(院门位置:育慧北路南端路东)A座六层北京学研究所615室或622室,邮政编码:100101。联系人:朱永杰、刘丹,联系电话:010-64900994、010-64900109。
3.基地学术委员会将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2016年3月20日前报送学校科研处备案,并认定部分校级科研项目。
4.基地学术委员会将根据需要对立项备选项目申请书提出修改建议,项目负责人接到修改通知和建议后,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提交修改后的《北京学研究基地开放课题申请书》作为实施项目研究的计划和依据。申请人若拒绝修改申请书,或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交修改后的申请书,则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
5.完成立项程序后,2016年4月基地将向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发出立项通知书。
6. 2017年年初将进行项目研究工作的中期检查。
7. 2017年年底将组织项目结题。

附件1:北京学研究基地开放课题管理办法(2016版)http://www.bjstudy.com.cn/data/u ... OWtpuc=_8HeIx5.docx
    附件2:2016年度北京学研究基地开放课题申报指南http://www.bjstudy.com.cn/data/u ... ubTluqY=_DjaaE6.doc
    附件3:北京学研究基地开放课题申请书http://www.bjstudy.com.cn/data/u ... OWtpuc=_64exG2.docx
   
                                                                                                                                               北京学研究基地

文字来源:http://www.bjstudy.com.cn/news.php?id=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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