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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宅研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书评(何贝莉)

李安宅研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书评(何贝莉)

李安宅研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书评(何贝莉)


李安宅先生(1900—1985) 一生致力于人类学、藏学、教育学等多种学科的研究工作。他是我国最早运用现代西方科学知识和方法实地考察以研究藏区的学者之一,也是开中国现代藏学和社会学研究之先河的学者,其著作《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堪称典范之作。
1900年,李安宅出生于河北省迁安县的一个书香世家。1923年,他考入山东齐鲁大学,一年后转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研究生班。1926年毕业后留校,他师从人类学家吴文藻继续学习,并兼任助教、讲师和国学研究所编译员等职,发表《〈仪礼〉与〈礼记〉之社会学研究》等学术著作。1934 年至1936 年,在吴文藻的安排下赴美留学,李安宅先后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莱分校和耶鲁大学的人类学系学习。学成归国后,出任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讲师、副教授。[①]
1937 年,抗日战争爆发。一年后,北平沦陷。“为了‘抗战建国’,摆脱在敌占区(北平)的处境,他接受了陶孟和、顾颉刚两师的建议,以伪教育部边疆视察的身份,赴甘肃兰州,与于式玉一起深入甘南藏族地区拉卜楞,从事藏民文化促进工作和社会人类学实地调查研究。”[②]在边疆藏地,李安宅夫妇一住三年,此间,他“实践了人类学,研究藏族宗教,并至各处参观,成了内地访问喇嘛寺的义务解说员”[③],根据实地考察,他撰写了大量有关藏族文化、宗教、民俗等方面的论文,这些曾发表、散见于各处的文章便是《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最初的内容。
然而,这本著作的出版却颇费周折,历经四十余载,方得以面世。李安宅曾自叙道:“我于1947-1948年赴美教书,1948-1949年赴英考察,将在国内发表的文字译成英文,希望能出版,借以抵制外国的造谣。稿件寄至美国耶鲁大学出版部就回国了,很快中美绝交,便无下文了。”[④]这部书稿曾定名为《西藏宗教史》(History of Tibetan Religion: A Study in the Field)。[⑤]时至1982年8月,在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所长中根千枝教授的支持下,该研究所正式出版了《拉卜楞——李安宅的调查报告》,即《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的第四编。[⑥]由于当时尚不稳定的中美关系,书稿在美国迟迟未能刊印;在国内发表过的文章又已全无;晚年之际,李安宅先生将该书的英文稿副本译成汉文并重新修订,最终“经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李安宅、于式玉教授遗著编委会委托王辅仁教授整理, 已由中国藏学出版社于1989年9月正式出版”[⑦]。令人痛惜的是,李安宅和于式玉二人等待了四十多年终未能见到该书汉文本的出版。
如今的汉文本《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⑧]共有四编,分别为:“绪论”、“佛教以前的信仰和早期佛教”、“格鲁派(黄教)——革新或当权的佛教”和“格鲁派寺院——拉卜楞寺”。从全书的谋篇布局来看,第四编是全书重点所在,这一编所占章目几与前三编平分秋色。这固然得益于李安宅夫妇在拉卜楞长达三年的实地考察,而它的存在,也使这本“藏族宗教史”在诸多的同类书籍中,显得格外不同。在此,简要说明前三编之后,将重点介绍第四编。
第一编有两章。在第一章“文化背景”中,李安宅以人类学的视角说明“藏族区”这个概念,“将西藏、西康、安多称作藏族区,……它们是由藏族文化,说藏语的民族聚居区。”[⑨]随后着重介绍了当地人的生活,一年之中的宗教活动与藏族节日,以及一生之中的生老病死与应对方式。第二章“历史概况”则以历时性的叙述方式由藏人的起源神话开篇,历数七代藏王的统治经历,藏王与汉地的往来,佛教的传入过程,以及藏传佛教各派流变与传承。无论是藏传佛教的兴起,还是宗教王制度的确立,李安宅认为均非藏人独力为之,而是与中原的其他民族乃至中央政府的作为息息相关。
第二编是第三至六章,具体介绍了本教、宁玛、萨迦和噶举四大派别。在李先生看来,“本教作为藏族原始信仰,在印度输入佛教以前的原样子,现在已看不到,它与佛教互相反对,又互相适应,现在已变为佛教各派之一了。”[⑩]相较于本教,藏传佛教的发展历程显得更为复杂。重要的时间区分在于朗达玛灭佛一事:在此之前传入的佛教在藏族史上称为“早期翻译”或宁玛,之后输入的佛教称为“后期翻译”。于是早期的宁玛逐渐成为藏传佛教的一派,而后期的又演化出若干派别,分别为萨迦巴、噶举巴和格鲁巴等。“在一般的讨论中,宁玛巴被称为未改革的教派,格鲁巴则为改革的教派;萨迦巴与噶举巴,则称为半改革的教派。”[11]尽管发生的时代不同,这些派别均作为藏传佛教的一支而留存、传播至今;因此,李先生亦将“宁玛巴作为当代制度来讨论,而分成下述各条:教育、学习地点、学术组织、学习程序、事物组织、公开大会”[12]。对于萨迦巴,李先生首先介绍了萨迦著名的七位大师,随后分“五学程”、“五学位”、“五仪式”、“十教规”、“日常程序”、“一年聚会”六个条目细述其相关制度。“比萨迦派起源早一些,但取得政权晚得多的噶举派是半革新的藏族佛教,”[13]由于这一派倡导师徒口传与隐居静修,经年累月而变得支系庞杂,但“不管传达方法如何,噶举派最初的学派只有两个,以后各有分支。”[14]述完支系传承后,又单立两篇“教义”和“等级和公共典礼”来介绍该派的一般制度。
总的来说,该部分的行文大致遵循着这样一个理路:即先说明教派传承的基本脉络,后介绍各大教派传承的一般制度。李先生强调教派间的互动和传承,以及教派与其他信仰或政治实体之间的关系;强调对教派创始人和创派传说的介绍。此外,李先生一方面介绍了各门各派的特点,而另一方面他却在字里行间不断强调所谓的差异其实并非那么大,无论是本教与佛教的,还是帕谋噶举的各小派之间。
第三编分两章介绍的格鲁派,与此前介绍的四派是并立的,但李安宅使用单独的一编来介绍,足见其对该派的重视。原因有二:一方面是缘于这一派尚在当权,是李先生所能亲见的留存和发展最好的一派,他们的寺院结构、组织制度丰盈而复杂,适于研究;另一方面李先生的田野考察点拉卜楞寺属于格鲁派,对这一派传承发展的详述会更利于人们对拉卜楞实地研究的理解。介绍格鲁派之前,李先生先简单提点了一下格鲁派的前身——由阿提沙创立的噶当派,随后以格鲁派大师和他们创立的寺院为主线,串连出格鲁派的创立、发展、传播过程,以及达赖转世系统和班禅转世系统的确立,还有格鲁派与中央政权之间的往来关系。于是,格鲁派的六大寺院[15]得以悉数介绍,并补充有西康的降巴灵寺和安多的滚隆降巴灵寺。
随后便是全书中最重要也最详实的第四编“格鲁派寺院——拉卜楞寺”。在此先介绍一下李安宅、于式玉夫妇在拉卜楞的生活状况。他们在吴振纲[16]的家里租下一间小屋,大概一丈见方,两人的生活工作都在这里。他们的日常饮食以奶茶和糌粑为主,与当地藏人无异。尽管这里的生活简朴甚至有些简陋,李氏夫妇却结交了当地最有影响力的两位人物作朋友,一位是拉卜楞寺活佛嘉样五世,另一位是当地的保安司令、嘉样五世的哥哥黄正清。与拉卜楞的宗教界和军政界保持良好的关系,对于他们在当地的实地考察研究能够顺利进行是十分重要的。李安宅也曾坦言,在藏语、藏文都没有事先准备的情况下,深入藏区作研究,若没有当地权威人士和相关人员的帮助,想要完成材料的积累都十分困难。[17]
这一编共有七章,分为“拉卜楞和它的施主”、“寺院组织”、“主要神佛”、“训练和课程”、“公开聚会”、“拉卜楞人民”和“结束语”。之所以如此分章,在于李安宅认为,“对拉卜楞,可以用不同观点来考虑:作为寺院、作为学校、作为居住区,或作为一个县”。[18]
“作为一个县或行政区,拉卜楞寺行政区,在不同程度上被夏河县分管,被保安司令部分管,也被蒙古亲王分管,作为县政府,与中国人和县政府一样,不与任何宗教相干”。[19]李先生在第四编的开篇便将拉卜楞复杂的所属关系和各方权力的交织,以“拉卜楞与它的施主”为题呈现出来。
“寺院作为宗教圣地,以及寺院以内的任何东西,都可以被认为是崇拜的对象。”[20]于是,李先生使用“寺院组织”、“主要神佛”和“公开聚会”三章介绍拉卜楞作为寺院的一面。拉卜楞一共有六个学院,分别为显宗学院、神学上院和下院、时轮学院、医学院、喜金刚学院。僧侣亦根据“是否有公职,受戒程度如何,在闻思堂进修情况如何,得了什么学位,是否有名誉头衔”[21]而被分类。至于神佛,李先生重点介绍了两种格鲁巴佛像:本尊和护法,因为这是与它处佛教格外不同又常被误解的佛像。在拉卜楞,一年有七次公开聚会,“由寺院的观点看,它们都是一种宗教仪式,在实际上也是以仪式和艺术的动作进行群众教育的手段;但由群众观点看,则是宗教、艺术、社会和经济利益的综合,通过聚会都能得到满足”。[22]宗教与世俗两个视角的对比也颇为有趣,与其说这是两方自觉的观点,倒不如说是李先生站在“局外(或他者的角度)”解读“公开聚会”的社会功用,乃至“拉卜楞作为一个寺院,作为一个社区,作为一个县的不同功能”[23]。
“作为学校,拉卜楞寺除为崇拜对象外,作为教育机关,也是说得过去的。实际上,藏族文化大部分是靠寺院来传播的。诸如学制、学习年限、升级留级、学位、考试,以至于学院的分类、教师的级别等,都与内地佛教寺院不同,而与学校,尤其是大学很类似的”。[24]这部分内容主要体现在“训练和课程”一章中。李先生一再强调寺院的教育性质,并认为这一性质“常被其宗教活动所掩盖”[25];他甚至认为“拉卜楞寺院在教育方面是个大学。喇嘛大学和现在大学的惟一区别,乃是喇嘛大学从幼儿教育开始”。[26]于是,李先生大量使用现代教育术语来建构拉卜楞的教育制度,例如“入学;学术活动;考试与学位;纪律;教师进一步研究的机会。”[27]又如“硕士”或“哲学博士”[28]。李先生所谓的“硕士”在藏语里叫做“多仁巴”,“哲学博士”在密宗学院里叫做“额仁巴”。纵观全书,李先生试图将各派传承表述为一般性教育制度的努力,在第二编中便已有体现。若仅从藏人的视角来描述拉卜楞,这种词汇转化是大可不必的,李先生所以如此,恐是为了易于在喇嘛教育与现代高等教育之间进行比较和分析。
“作为居住区,寺院基本上是为上下他洼所供养的,其次才是‘史三庄’”。这部分内容主要在第十四章“拉卜楞人民”中细述,在第九章的“人民对寺院的贡献”中亦有介绍。在该部分篇末,则介绍了在当地建立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情况。
1941年,李安宅和于式玉结束在拉卜楞的实地考察回到成都,李先生任华西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授、华西边疆研究所所长。李安宅是如何看待自己此次实地考察的地方与人呢?
结束语中,他意味深长的写到:

在个人主义和自以为是的世界,分离主义和“纯粹研究”,都是对于真正民主的障碍,因为属于人民,为了人民,就是人民的民主。而只有喇嘛财力来认识到理论自觉在人民一起的必要。他们也不是“纯理论主义者”,他们在自己身上实验,作为人类的一部分,不,作为有生之物或宇宙的一部分,他们与那些代表学术和在心理、物理、文化领域进行实验研究的人是一致的。近代对文化和人格方面的研究通过民族学和心理分析的共同努力,可以即可得到充实和丰富,问题在于只要我们能够认识到。
……
尽管有许多缺点,藏族文化,自与佛教接触以来,一直是完整的和富于生命的。[29]

李先生对藏族佛教的欣赏之情发自肺腑。
从研究对象而言,《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无疑是一本杰出的藏学著作;从理论方法来看,它则是一本经典的人类学作品;从现实意义上说,它还是边政学与教育学研究中难得的一本佳作。与以往和以后的藏族宗教史方面的诸多著作不同,李先生是将藏族宗教作为一种制度来研究,研究了这种制度的创建传承、组织结构、人事构成、各方关系等等方面。从行文看,李先生认为藏族宗教作为一种教育制度在很多方面都是优于现代教育制度的,在“结束语”中有详细的比较条目;但同时,为李先生所不容的“最严重的问题,是知识和学者都集中在寺院里,使一般群众完全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就连寺院也在一般文化面前处于危险境地。”[30]归根到底,只有大学教育(对应于拉卜楞的喇嘛教育)而没有小、中学教育(对应于于式玉推动的夏河普通教育)的藏族宗教制度,在根本上与李安宅所推崇的国家至上的公民原则[31]是截然相悖的。但正是基于拉卜楞实地考察时得来的体会与理解,李先生在现实主张上,不能够也不愿意轻易抹杀西藏传统宗教教育制度的合理性。于是,他试图通过在藏区建立普通教育来补齐宗教“高等教育”的不足,而不是简简单单用现代教育模式将之彻底取代。但遗憾的是,在宗教教育制度与现代教育制度差异性的背后,所蕴含的宇宙观及思想取向上的根本不同,李先生在本书中并未做更细致、深入的讨论。
至此后,李安宅、于式玉夫妇的藏区工作几乎都与针对藏族的普通教育建设息息相关,“解放后参军入藏,同于式玉同志在昌都办小学,并为驻拉萨解放军办藏文藏语训练班,后又参加办拉萨小学”[32]。这无疑是他们对自己学术理论的一种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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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相关内容见赵志研:“李安宅:现代中国藏学研究的开拓者”,载于《中国民族报》,2008年12月12日;王先梅:“五十书行出边关,何惧征鞍路三千——忆李安宅、于式玉教授”,载于《中国藏学》,126页,2001年4月;张庆有:“记中国藏学前辈——李安宅、于式玉教授在拉卜楞的岁月”,载于《西藏研究》,140页,1989年4月。
[②] 张庆有:“记中国藏学前辈——李安宅、于式玉教授在拉卜楞的岁月”,140页。
[③] 李安宅:“出版前言”,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3页,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④] 李安宅:“出版前言”,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4页。
[⑤] 见邓锐龄:“介绍李安宅著《拉卜楞寺》”,载于《民族研究》,63页,1983年4月。
[⑥] 李绍明:“评李安宅遗著《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载于《中国藏学》,82页,1990年4月。
[⑦] 同上。
[⑧] 笔者在此使用的《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汉文本是2005年由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刊印的版本。
[⑨] 李安宅:“文化背景”,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7页。
[⑩] 李安宅:“本教(黑教)——藏族原始信仰”,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27页。
[11] 李安宅:“历史概况”,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19页。
[12] 李安宅:“宁玛派(红教)——早期藏族佛教”,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40页。
[13] 李安宅:“噶举派(白教)——另一半革新的佛教”,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73页。
[14] 李安宅:“噶举派(白教)——另一半革新的佛教”,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74页。
[15] 格鲁派六大寺院分别为西藏的甘丹寺、色拉寺、哲蚌寺、扎什伦布寺,青海的塔尔寺和甘南的拉卜楞寺。
[16] 吴振纲,藏族,名戈瑞,中共地下党员,李先生的学生和朋友,解放后任夏河县团委书记,民兵司令部政委,1949年12月被敌人暗杀牺牲。见张庆有:“记中国藏学前辈——李安宅、于式玉教授在拉卜楞的岁月”,载于《西藏研究》,141页
[17] 参见张庆有:“记中国藏学前辈——李安宅、于式玉教授在拉卜楞的岁月”,载于《西藏研究》,141-142页。
[18] 李安宅:“拉卜楞和它的施主”,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119-120页。
[19] 李安宅:“拉卜楞和它的施主”,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122页。
[20] 李安宅:“拉卜楞和它的施主”,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120页。
[21] 李安宅:“寺院组织”,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134页。
[22] 李安宅:“公开聚会”,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180页。
[23] 李安宅:“拉卜楞人民”,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196页。
[24] 李安宅:“拉卜楞和它的施主”,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120页。
[25] 李安宅:“训练和课程”,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162页。
[26] 李安宅:“训练和课程”,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同上。
[27] 李安宅:“训练和课程”,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163页。
[28] 李安宅:“训练和课程”,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168-172页。
[29] 李安宅:“结束语”,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210-211页。
[30] 李安宅:“结束语”,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211页。
[31] 李安宅:“边疆社会工作”,见其《〈仪礼〉与〈礼记〉之社会学的研究》,146-147页,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32] 李安宅:“出版前言”,见其《藏族宗教史之实地研究》,4页。

原文正式发表于《中国人类学评论》第14辑


本文转载自中国人类学评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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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贺 宝葫芦 +10 2011-4-1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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