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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被爆有数万名童养媳

福建莆田被爆有数万名童养媳

福建莆田,2008年在册人口仅300万出头,却有着与其人口总数极不相称的数万名童养媳。童养媳本是当地的旧时陋习,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一度有所收敛,但上世纪70年代后,因为买卖婚姻、媒婆活动、女方索取聘金彩礼现象的出现,童养媳现象又在农村抬头。莆田人多称童养媳为“长乐子”、“闽侯子”,但长乐或闽侯并非所有童养媳的故乡,多数人来自遥远的贵州、四川、云南等地,被人贩子一路诱拐至此。
转自腾讯网

[ 本帖最后由 唐小样 于 2011-5-21 17: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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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看到问暮蝉姐姐拿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模式,看到那位学姐写得是写关于金华童养媳的问题,但我没看到论文,
只是在王安忆的小说中见过,那是80年代的事情。
现在的农村,还有这么多的童养媳现象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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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消息是新闻报道的吗?
生命是条单行线,
出生在这头,
死亡在那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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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腾讯的。弄完忘记写转自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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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福建莆田有数万名童养媳 多数从云贵拐卖

2011年05月19日 12:00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郭丽萍

莆田童养媳的长成轨迹

福建莆田,2008年在册人口仅300万出头,却有着与其人口总数极不相称的数万名童养媳。童养媳本是当地的旧时陋习,1950年婚姻法颁布后一度有所收敛,但上世纪70年代后,因为买卖婚姻、媒婆活动、女方索取聘金彩礼现象的出现,童养媳现象又在农村抬头。

莆田人多称童养媳为“长乐子”、“闽侯子”,但长乐或闽侯并非所有童养媳的故乡,多数人来自遥远的贵州、四川、云南等地,被人贩子一路诱拐至此。

莆田童养媳们在各自的成长轨迹里经历着不同的喜怒哀乐。对她们而言,1980年或可称为一道分水岭,自那以后的童养媳不仅数量锐减,某种程度上也拥有了婚配的自由。尽管命运不同,但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强烈愿望—找到亲生父母。

本报记者 郭丽萍 发自福建莆田、长乐

5月8日母亲节那天,郭源英终于找到了亲生父母。从福建莆田抵达福建长乐,100多公里的路程她用了35年。

相认后,郭源英与母亲李秀凤同时失眠,远在贵州的哥哥也兴奋得一天打几个电话给她。郭源英用“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概括她与家人重聚后的所有欣喜,还有心酸。

35岁的郭源英是莆田灵川镇一家服装厂的工人,但与普通出生或幼年时即被收养的女孩不同,她有一个特殊的身份:童养媳。

位于沿海地带的福建莆田市现今生活着数万名像郭源英这样的童养媳。上世纪70年代初至80年代末的20年间,当地流行并抱养了为数众多的女婴或女童。这些女婴及女童部分来自莆田本市及附近福清、闽侯、长乐等地的贫困家庭,也有从省外如四川、云南、贵州等省被诱拐而来。成年后,他们多数顺理成章地从抱养家庭的养女变成儿媳妇。

童养媳们在各自的成长轨迹里经历着不同的喜怒哀乐,却都有一个共同的强烈愿望—找到亲生父母。她们原本都是自发地寻找,随着近几年民间力量的加入,分散的寻亲童养媳被集结起来。郭源英是通过长乐热线寻亲专栏找到父母的第9个幸运儿,找到父母被她称为“这辈子最欣慰的美事”,但对大多数莆田童养媳来说,因为年代久远以及有效线索的缺失,更多的人至今仍在寻亲途上跋涉、迷茫。

“长乐子”

“别人劝我,‘如果你把两个孩子都留着,可能两个都会死,送出去一个或许还能活下来。’”5月14日回忆起往事,长乐的李秀凤泪落不止。

1976年,李秀凤生下第四个孩子,但刚出生的女婴并未给她带来快乐。老大4岁,老二3岁,仅15个月大的老三体弱多病,老四的加入对这个家庭而言意味着更重的负担。

挣扎了4天后,李秀凤作出了痛苦的决定:将老四托给媒婆。

接下来的几天,李秀凤家的老四像接力棒一般在几个媒婆手里轮转:“第一棒”是女婴外婆的邻居,她传给了自己的妹妹,接着媒婆陈爱英从“第二棒”处以45元的价格接手了女婴,又以89元的价格卖给了莆田平海镇的陈家。同样是童养媳出身的陈爱英年轻时常到长乐送牛奶,不时遇到长乐人向她打听莆田是否有家庭需要抱养女孩。见有钱可挣,陈爱英便兼职做起了媒婆。

莆田网的资料显示,1983年时莆田农村每个劳动力年收入622元,1976年郭源英的售价相当于1983年农村劳动力两个月的收入。而陈爱英只需转手一个婴儿,便获得了其他人辛苦一个月的所得。许是利润可观,当时不少从莆田嫁到长乐的妇女热衷于充当媒婆。

陈家膝下虽有一女,但怕三个儿子成年后付不起昂贵的礼金娶不到媳妇,便抱养了这个女婴,计划今后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因为村里有“同姓不能结婚”的禁忌,陈爱英便替女婴取名为郭源英。

郭源英从懂事起就知道自己非亲生的身世,因为包括养父母家在内,村里几乎人人都称她“长乐子”。郭源英所在的村几乎家家都抱养女孩,因为多数来自长乐,“长乐子”便成为对来自长乐的童养媳的统称。

“一群孩子围在一起玩的时候,只要有人叫一声‘长乐子’,就会有好多孩子回头。”郭源英说。

幼时的郭源英并不知道,在平海镇乃至整个莆田地区,还有许多“长乐子”和身世相同的“闽侯子”。

38岁的林秀珠也是“长乐子”之一。令她难以置信的是,自己在莆田的生活轨迹竟始于一个媒婆的路费。林秀珠的养母告诉她,当年的媒婆是个30岁的男子,莆田忠门镇人。他到嫁到长乐的姐姐家探亲,回来时顺便带了个女婴好卖钱当路费。当时脐带未断的林秀珠就被装在这个男媒婆的旅行袋里,“拉链拉得紧紧的”。

林秀珠被养母买下的地点是莆田跨口站,当时的莆田车站就像一个销售婴孩的农贸市场,想要抱养孩子的家庭与媒婆在这里得到各自想要的东西。有些媒婆一次不只携带一名孩子,父母们挑选孩子、同媒婆砍价,就像买菜或挑衣服。林秀珠的邻居王海乐便是在莆田车站同养母一家相遇的。

1975年10月与11月间,王海乐的养母和外婆种下了麦子,便去车站等抱养女孩。她们遇到了一个扎着两条辫子、“前抱一个、后背一个”的媒婆。被抱在胸前的王海乐圆脸大眼,被她的外婆一眼看中。媒婆介绍说,自己是从莆田北高镇嫁到长乐的,这个女孩已被北高镇一户人家预定。

王海乐的外婆说要瞧瞧,抱过王海乐却小跑起来。在故意被媒婆追上之后,两人便开始砍价,最终媒婆将价格从100元降到了94元。

《莆田市志》记载,收养童养媳是莆田境内旧时就有的陋习,在山区、沿海尤为盛行。贫苦人家养不起女儿,多卖给人家当童养媳,甚至有些富裕人家也认为女儿是“赔钱货”,从小送人当童养媳,以免出嫁支付一大笔嫁妆。虽然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禁止抱养童养媳,童养媳之风有所收敛,但在山区、沿海仍未能根除。上世纪70年代后,因为买卖婚姻、赚取媒人钱的媒人活动、女方索取聘金、彩礼再次出现,抱养童养媳现象又在农村抬头。

在农村地区,女性一般不被认为是劳力,而且多数家庭重男轻女、想养儿防老,多数家庭最终选择了将过多的女儿送出去,以继续生育,得到男孩。

长乐的郑晓梅于1972年出生后,其母每再生一个女儿都要哭一次。郑家分别在1974年、1978年、1982年、1983年送出了4个女儿,最后留下3个女儿、2个儿子。

从贵州到莆田

并不是所有莆田童养媳都是“长乐子”、“闽侯子”,莆田还有许多叫不上什么“子”的童养媳,均是被人贩子从遥远的外省拐卖至莆田。

莆田北高镇后吴村的彭清兰被从贵州拐来时是1988年,年仅9岁。

彭清兰记得,那是小学二年级暑假的第三天,她同大婶的女儿一起去20公里外找在六枝上班的父亲。见到父亲的第二天,她们在路上闲逛时遇到一个抱着两岁左右男孩的中年妇女,操着当地口音。听闻两个女孩要去找爸爸,中年妇女便称去的是同个地方,可以带她们同往。连哄带骗之下,中年妇女带着彭清兰姐妹坐车辗转到了贵阳,同一名男子会合。坐了汽车坐火车,周围的语言越来越陌生,彭清兰也不知道到了哪里。天气越来越热,中年妇女带两个女孩买了短袖上衣和新裤子。

彭清兰说:“那时并不是经常有新衣服穿,当时心里还挺高兴。”

彭清兰被卖到一户人家,因为成天哭闹着要回家,对方将她转卖给了现在的养父母。在新家,彭清兰有了新名字“吴玉琴”和新的3个姐姐、3个弟弟、1个妹妹—妹妹也是抱养的。

与彭清兰同村的童养媳肖光艳,也是7岁时被从贵州拐卖至此。她们俩经过《回家网》志愿者的帮助,最终找到了在贵州的家人。

今年4月,《回家网》志愿者对莆田童养媳家庭进行了调查,做出《中国福建莆田童养媳问题调查》报告。该报告做了不乐观的推算,认为莆田地区的童养媳人数在12万-60万之间。由于莆田2008年的在册人口只有300多万人,如此夸张的数据引起一片骇然。

今年4月,《回家网》第三次在莆田开展了帮助被拐(抱养)女的寻亲活动。在与上百名寻亲女进行交流的过程中,志愿者们发现:超过一半以上的寻亲者认为自己是从长乐抱养的,且都称被抱养时脐带未断或未满月。对此志愿者姚诚质疑:“媒婆说到底就是人贩子的一个组成部分,人口拐卖分拐、运、卖一条龙,媒婆的行为涉及犯罪,因此没有哪个媒婆承认自己带来的这个孩子是拐来的,都说成是抱养。”

据《莆田市志》记载,长乐历来是人口拐卖的一个重要中转站。1973-1975年从四川省流入长乐的妇女即有1020人,除了多数经介绍来此成婚,也有少数被人贩子拐骗而来。四川省有关地、县多次派工作组来长乐要求解救被拐卖的妇女。长乐政法机关协助工作组做好解救工作,并查处“人贩子”44人。从1979-1983年7月,福建省共判处拐卖人口罪犯181人。

同样据《莆田市志》介绍,1983年8月福建省开展“严打”斗争,将拐卖人口犯罪列为打击重点之一。累计至1995年底,12年里,福建共判处拐卖人口罪犯2245人。

彭清兰记得,她被拐骗前,父亲给她买了一瓶饮料。她没舍得喝,藏在父亲的柜子里。

22年后,彭清兰穿越1/4个中国大陆找到了贵州的父母,她也才知道,“爸妈那时一见到那瓶饮料就哭。”
嫁给“哥哥”

陈家抱养郭源英的初衷是将她许配给第三个儿子。郭源英听说隔壁村有个家庭生了5个儿子,抱养了5名女孩,其中4个后来成了儿媳妇。但郭源英从小就与三哥处得很差:“他经常不由分说地掴我耳光,把我的耳朵都掴青了。”

郭源英原本也没有上学的机会。“但邻居劝养母,‘你总得让孩子分得清男厕所女厕所呀。’”郭源英才得以像养母家的姐姐一样,上到了小学二年级。到了三年级,陈家说什么也不愿意继续供郭源英上学了。郭源英自己偷偷溜进了三年级的教室,在里面潜伏了一个星期直到被老师发现。郭源英以被老师赶出教室的“仪式”,告别了短暂的学校生涯。

与三哥依然不融洽的关系使他们的婚姻一再推迟,最后以三哥另娶告终,但养父母并未放手对郭源英婚姻的干涉。

一天,同样是童养媳的堂姐警告尚不懂男女之事的郭源英,养父母要将她嫁给一个离异的老头子。郭源英拒不从命,闹了一阵后也就不了了之。

郭源英18岁时,养父母没再采纳她的个人意愿,强制将她嫁给了一个大她10岁的男人。养父母从男方处得到了2.2万元的礼金。

“按我们当地习俗,当时礼金就8000元左右,父母也会给女儿价值几千元的陪嫁品,但我的养父母什么嫁妆都没给。”郭源英觉得她未从陈家得到父母对子女的那种爱,相反,陈家却把她“卖了”。

婚后,郭源英生了两个儿子,但夫妻间没有丝毫感情。4年前,郭源英带着儿子,将自己从婚姻的囚笼里释放了出来,至今未再婚。

王海乐则嫁给了养父母家的“二哥”。像郭源英一样,从她被抱养的那一刻起,这样的人生轨迹似乎已为她规划好。继王海乐之后,养父母又先后抱养了两个妹妹,因为家里变故,其中的一个抱养才几天又转给了别的家庭。留下的这位妹妹与王海乐一起替养母分担家务、上小学、升初中,但成年后她的轨迹没有再与王海乐重叠,而是外出打工、恋爱、成家。

1999年2月,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院刊《开放时代》执行主编、中山大学人文学院中国哲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吴重庆曾到莆田埭头镇孙村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乡村“通婚地域”调查。他发现:“1982-1999年”与“1958-1982年”相比,童养媳的比例呈下降趋势。抱养童养媳原本为了降低婚姻成本,1982年之后,农民的收入逐年提高,可以承受正常的婚姻支出,加上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童养媳现象逐渐式微。由于男青年大多不愿与童养媳成婚,所以原先抱养的已到婚龄的童养媳只好嫁出。

林秀珠不希望她与养母的关系由养母养女转为婆媳,担心她们间的亲密和融洽关系会因此被改变。她多次向养母争取,并最终说服了她。林秀珠嫁到了附近的平海村,与王海乐比邻。

林秀珠是养母抱养的第二个女孩,第一个女孩已从姐姐变成了她的二嫂。二嫂曾经试图逃跑,然而,“养母那时很厉害,觉得不对劲,把二嫂追了回来。”林秀珠回忆。

童养媳的婚姻多数不幸福。进化心理学的韦斯特马克效应(Westermarck effect)认为,同一家族长大的儿童会发现彼此之间没有性吸引力,即使有强烈的社会压力强迫他们配对也一样。

2005年2月,莆田东海镇坪洋村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村民朱世文用板凳打死了妻子朱秀美。这起刑事案件因朱秀美的“童养媳”身份而显得不同寻常。由此,莆田的“童养媳”群体备受关注。

不断壮大的寻亲队伍

与林秀珠二嫂一样想要逃跑的还有郭源英。她从小就努力地想从带有轻视意味的“长乐子”的称呼里逃跑,从养母的谩骂中逃跑,从三哥掴在自己脸上的耳光里逃跑,从养父母强制安排的婚姻里逃跑,从不幸的往事里逃跑—最后她成功了。

5月8日母亲节,郭源英在长乐热线寻亲专栏组织的“五一·母亲节寻亲活动”的现场,找到了阔别35年的亲生父母。

长乐热线寻亲专栏由长乐热线网站主编张善国创办。2006年,张善国在当地电视台偶遇求助刊登寻亲启事的王海乐,深感电视台播放寻亲消息的传播效果不能持久,张善国于是决定在网站上免费替王海乐发布寻亲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找张善国的童养媳越来越多,他干脆开辟了专门的寻亲专栏,登记、公布、宣传莆田的童养媳和长乐寻找女儿的父母的信息,并组织活动协助他们寻找亲人。

2009年,张善国在长乐当地的一家摄影店设立了专门的寻亲联络点,为莆田到长乐寻亲的女孩提供落脚点。目前,在寻亲专栏登记的童养媳来自莆田各地区,数量近400名,记录在册的寻找女儿的家庭有200多个。寻亲专栏根据寻亲女孩不同的出生时间段,分别成立了数个QQ群,供寻亲的莆田女孩、家庭交流。

2010年,这些QQ群群主统计了群成员在各自村里汇报上来的抱养女孩的数据。汇总了各个QQ群的数据后,张善国得出莆田童养媳总数至少在2万名以上。他从数据中分析发现:1980年前抱养的,70%-80%的女孩为童养媳;1980年后抱养的,童养媳的比例降到20%-30%—这与吴重庆在孙村的调查结论不谋而合。

今年3月,郭源英无意中看到寻亲专栏的活动宣传单。抱着试一试的心情,5月7日她从莆田赶到了长乐,并在活动现场帮忙发放传单、资料。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都是寻亲的女孩和家庭。在登记的200多条寻亲父母资料那里,郭源英仔细地寻找着那个她在心里默记了20多年的名字“刘水妹”。

因为村里人都喊她“长乐子”,郭源英自懂事起就知道自己的生父母在长乐。13岁那年,郭源英在自家专门放各种重要证件的小盒子里无意中看到一封信,收信人写着“陈爱英”,寄信地址是长乐。信里装的恰是郭源英的出生证明,那是养父母托媒婆陈爱英向郭源英亲生父母要的,以给郭源英上户口。

就在郭源英瞥到人名“刘水妹”和地名“梅花镇”时,信被三哥一把抢了过去,撕了个粉碎。“我养母经常骂我,刘水妹的女儿不乖。”因此郭源英知道“父母亲中有一人叫刘水妹”。

5月7日晚上,寻亲心情急切的郭源英整宿失眠。“没想到不怕死的我在异地会太害怕而一夜失眠,寻亲的心情令我心急万分。”这是郭源英第三次到长乐找父母。“我22岁去梅花镇找过,没有找到;2009年也来了,找到了媒婆但她不肯说。”

张善国说,多数媒婆现年事已高,即使寻亲的童养媳循着线索找到依然在世的媒婆,媒婆基本上也不会透露有价值的线索。“一是媒婆多数没文化不识字,抱送过的孩子太多却没有任何文字记录,现在相关信息已基本混淆或遗失;二是近几年国家打击人贩子力度不断加大,媒婆意识到买卖人口触犯法律,有顾忌不敢说。”张善国说。

郭源英拥有的寻亲线索虽然有限但明确,而多数童养媳只能紧紧地抓着若有若无的信息。

1975年,王海乐刚被养母抱养时,肚脐带还是湿的。王海乐仅有的线索是自己大概的出生年月、身体特征、长相以及被抱养时穿着的旧花棉袄。从2006年至今,王海乐同两户人家比对上了这些基本信息并验了DNA,但结果令她失望。王海乐找不到别的线索,甚至转而去求算命先生帮她算亲生父母家的信息。

林秀珠关于亲生父母的信息,是养母当初从男媒婆嘴里得知的:女婴的父亲在外打工,家里有三个女儿,因家穷,母亲自己主张要将这个女儿送出去。养母问媒婆女婴是长乐哪里人,男媒婆留了句“金峰镇”便匆忙离去了。

《回家网》、寻亲专栏这些民间力量为寻找父母的童养媳和寻找女儿的家庭架起了重逢的桥梁。张善国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并加入这个平台:“如果只有女儿出来找父母,就只有50%的成功率;如果父母也能出来寻找的话,那寻亲就有100%的成功率了。”

郭源英是通过寻亲专栏成功找到父母的第9个幸运儿。寻亲成功的事会在第一时间传遍寻亲专栏的几个QQ群,引发持续好一阵子的骚动。

寻亲的童养媳也积极互助。虽然至今仍未找到生父母,王海乐却替同一年被抱养的童养媳王丽玉找到了在长乐的父母。因为上过初中、学过电脑,王海乐知道如何上网、上QQ群。她在一个QQ群里看到寻找姐姐的陈建铠贴出来的家人照片与同村的王丽玉非常像,便告知了王丽玉。

林秀珠不会上网,她的寻亲信息也是通过王海乐转到寻亲专栏的。

郭源英想帮她的一个同事到寻亲专栏登记寻亲,“但她连张照片都不敢给我,我说要不我用手机给你照一张吧,她说不要了,免得让养母知道又要发火。”郭源英替她同事愤愤不平。

找到父母之后,有不少村里的童养媳、同事将寻亲资料交给郭源英,托她转给张善国。在从莆田坐车去长乐与家人团聚的路上,司机听说她找到家人了,也交给郭源英一份童养媳寻亲的资料。司机说,那名童养媳找家人找了14年,每次抱着希望去长乐,却都在车上哭着回莆田。

林秀珠与一个寻找女儿的长乐老先生在出生时间、身高等都基本对上了资料,但老先生家人觉得他们长得不像。这位老先生在2006年独自出来寻找女儿的路上还发生了车祸。林秀珠经常和他通电话、发短信互相安慰鼓励,“没事,慢慢来,加油加油!”

去年林秀珠做过一个梦:她清晰地听到亲生父亲在楼下叫她的名字。林秀珠跑下楼,抱着父亲失声痛哭。
生命是条单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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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求,就有“市场”,利益泯灭良知,无知造成悲剧。
生命是条单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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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童养媳过的都是惨无人道的生活。。。
卖过去就是一个苦力,同时还要有生孩子的义务。。。
太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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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童养媳的存在,
最主要的原因是女性地位的低下。
例如古时的买卖婚,就是因为当时人们把女子看成货物,货物当然是可以买卖的。

再有,就是经济原因。女方家贫,无力抚养,以卖女换钱,这种事情在历史上很流行。
再者有一种“替别人养女儿”的说法,就是女儿终究是要嫁人的,是别人的。

还有如你所说童养媳卖到男方家,又能干苦力,又能传宗接代,男方何乐而不为?
而男方的婚姻并不受童养媳的影响,等到男子到适婚年龄,还是可以娶妻的,也可以随便找理由休妻。

最后,就是古时陋习的遗传,童养媳在清代是一种社会普遍现。这和当地人们的法律意识和思想落后造成的。

哈哈,我瞎扯的。。。
别信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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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青有一首《大堰河——我的保姆》讲的就是童养媳的事情。。。

记得那会儿读的时候,心里真不是滋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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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着说得挺有理啊,没瞎扯啊。。。
男权社会将女人打压至最底层,毫无地位可言。再说古人思想中,女孩就不是自家人,迟早是泼出去的水,不如卖了还能为家里添点钱。
不过童养媳一开始就是以买卖的形式存在的呢,或者是从其他形式转变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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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童养媳,让我想到以前小时候看得一部电视剧《青青河边草》,
貌似青青就是被逼嫁给一老头,就是一童养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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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养媳最初的形式是怎么样俺不晓得撒。。。

不过,周代的媵制,夫人嫁过来的同时,夫人的妹妹,侄女这些就算年纪很小也会随同嫁过去 ,还有秦汉以后,宫里选宫女,很多女童就被选进宫,有些之后就成嫔妃之类。

我翻了书,虽然书上在讲到买卖婚的时候没有提到童养媳,但是我个人觉得童养媳该属于买卖婚,这中间,女子作为“货物”而被“交易”。

买卖婚的现象,不仅是中国才有,也不仅是古时候有,现在某些落后的民族地区还有这种现象存在。例如,上回silver姐说,非洲某个部落就是男子有十头牛就能换一个老婆。这是至今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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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婚

朱云影的《人类性生活史》中这样解释买卖婚:“掠夺婚逐渐成为平和形式出现的,是买卖婚。买卖婚发生于母权制变为父权制,即,财产公有制变为财产私有制之后。随着私有财产制的发展,经济的威力侵入了各人的生活圈内。使人类倾向于功利主义,所以为父母的,渐知养育成人的女儿任人掠夺,太不经济了,为了挽救家庭的损失,相出方法,请求女儿的赔偿,即用买卖形式要求支付女儿的身价。于此,遂发生买卖婚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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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找来看看…对于买卖婚之前有所了解,也就是没想到童养媳这层面…洛洛童鞋的知识面领教了,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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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瞎扯蛋的。。。
这书里面提到婚姻的不多
你还是去找找专门讲婚姻的书吧
电子书斋里看看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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