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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德 赵元海]恭城瑶族家庭习惯法初探
  作者:莫纪德 赵元海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1-09-27 | 点击数:9609
 

 

(提要) 本文论述恭城瑶族家庭习惯法的内容、特点,指出瑶族家庭习惯法与社会主义法制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

恭城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东北角,地处都庞岭余脉。据1992年统计,全县有272634人,其中瑶族133321人,占总人口48.9%。县境皆山,无山不有瑶:东有三江(乡)盘瑶,北有观音(乡)、栗木(镇)平地瑶,西有海洋山过山瑶,南有莲花(镇)蒲源兰洞瑶,中有嘉会(乡)唐皇瑶。本文拟研究恭城瑶族家庭习惯法的内容,分析其特点,进而探讨习惯法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一、恭城瑶族家庭习惯法的主要内容
 
恭城瑶族家庭的组织形式,一般是“一脉相承”,家庭大多是由父、子(或婿)、孙三代亲系组成,也有多代多兄同堂的情况。家权多由父母执掌。父(母)年迈体弱或辞世后,才按照“先男后女,先长后幼”的原则,由儿女(婿)主持。调整家庭成员关系,解决家庭矛盾,分割家庭财产等,一般都依照家庭习惯法规定的办。
1、家庭成员关系之规范
家庭成员关系的调整、平衡,以及家庭的稳定,主要依靠家庭习惯法维系。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尊老爱幼。瑶族把老人看作是维系家庭关系的“定海珠”,受到格外尊重。儿孙们早晚端一盆水、开餐盛碗饭、晚来斟杯酒,孝敬服侍老人。逢年过节,贵客来,由老人陪客饮酒。家中重大事务,请老人作主,“一锤定音”。凡是对老人不敬的,都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而老人对子孙后辈,抚爱有加,无高声呵斥和责打现象。全家老少,其乐也融融。
②平等相处。由于历史和地域的原因,瑶族经济生活相当贫困。在“民以食为天”的问题上,处理公平,能做到“有福同享、有苦同当”。不管长幼,只要有酒,全家人平起平坐,一起饮用。姑嫂、婶姆之间,能求同存异、平等相处,反目现象极少。
③男孩女孩都一样。瑶族家庭“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意识较之平原汉族显得淡漠,在儿女婚姻上,多是儿入赘、女招郎,三江乡15个村委会干部中,有三分之一是上门女婿,故有“好仔出门找婚配,好女留家招儿郎”的歌谣流传。如女性丧偶,允许留家续招(瑶家称填房)。
2、父母养育子女之规范
养育问题是相依相存的辩证关系,不可偏颇。养是对直系血亲而言,小辈养老辈叫瞻养、平辈照顾平辈叫扶养,上辈养小辈叫抚养,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养育,瑶家都有不成文法,世代沿袭。栗木观音瑶乡有句俗语叫做“屋檐水滴打滴——一点不差”,意思是说对长辈如果不敬,后辈就会效法。因此要做到小有所育,老有所养,就必须“从我做起,做出样子”。该县四十多年来的诉讼案件中,涉及瑶族的瞻养案件寥若晨星。
老有所养,小有所育是维持瑶族家庭稳定的道德法规,也是衡量一个家庭成员关系的尺度。瑶族家庭血亲关系多元化,一家几代极少有单一的,但一般来说不管成员关系如何,都要互相负责任、尽义务。
3、化解家庭矛盾之规范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重要作用。瑶族社区赌博少,刑事案件少,有赖于家庭法规的威力。然而,不能否认瑶族家庭没有问题没有矛盾,关键是这些矛盾的化解程度。“不听老人言,丢了祖宗田”俗语,从侧面反映瑶族老人在解决家庭矛盾中的权威性。大凡夫妻矛盾、兄弟矛盾或姑嫂矛盾,一经老人出面劝告,都能很快化解。“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比翼飞”,瑶族家庭夫妻关系基本上稳定,很少离异。
瑶族也非常重视兄弟间的亲情关系。常言“打虎不离亲兄弟,上阵还靠父子兵”,即使兄弟间因为某事发生矛盾,一经老人劝解,多能烟消云散,重归于好。
家庭矛盾起因多,清官难断家闲事。老人还将歌谣、谚语或历史典故当作不成文法加以诠释,化解了各种家庭矛盾。
4、家庭财产分配之规范
恭城瑶族家庭财产的分配,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规定。
①留家子女各分得一份财产。这种分家多在父母主持和驾驭家政能力减弱时进行。这里的子是指在家娶亲的儿子,而外出入赘的子或出嫁的女不享有这种财产分割(继承)权。女是指招郎上门的女,同样分得一份家产。三江乡茅塘屯村民黄某有五男六女,其中有两女招郎上门,两子娶亲,都各分得一份家产;其它三男四女因入赘和外嫁都没有份。
②兄弟分家各得一半财产。这种情况多是父(母)亲早逝,弟妹年幼,待哥哥将其扶养成人后再进行财产分配。有两种分割方式,一是不管双方贡献大小,人口多少,所有家产(包含债务)平分;二是父母原有家产平分,哥哥主持家业后所得归自己所有,弟弟(妹)不享有这部分家产。家产分割形式,有自报公议的,也有拈阄决断的。不管怎样,大多能做到“和气分家”。
5、交际事务之规范
①亲眷关系奉行“香火不绝,吊箩(礼物)不断”的信条。双方利用婚丧、年节等时机频频来往,以加深巩固相互间的情谊。近年来三江乡时兴结婚不请酒,惟在出生小孩时做“满月酒”,大会宾客。西岭乡新合村妇女在串亲交往中非常注重穿瑶服,以此表示不忘祖宗,不忘亲眷。在恭城瑶乡礼品不论多寡,而以交往多,客亲多为荣。这种亲情增强了团结,有强大的凝聚力。
②待人接物热情礼貌。瑶族与异民族交往中,始终保持着热情好客的优良传统。客人来家,设宴招待。夜了,请客人留宿,并让出上乘的铺位。平时,瑶族为人做好事,不取报酬,不留名。
瑶族家庭习惯法没有写在纸上也没有刻在墙上,其内容深遽,含量丰富,调节着瑶族家庭内部的各种关系,平衡着家庭成员的心理,维系着家庭的团结和瑶族社区的安宁,确是值得称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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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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