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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起点上开启履约保护新征程
——记“藏医药浴法”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保护工作座谈会
  作者:记者 杜洁芳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12-18 | 点击数:3273
 

   当地时间11月28日16点34分,毛里求斯首都路易港,当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3届常会通过决议,将我国申报的“藏医药浴法——中国藏族有关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知识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藏医药浴法”)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时,全场响起热烈掌声,各国代表纷纷来到我国代表团席位前表示祝贺。

  当天北京时间20点40分,这一喜讯传到了国内,被各大媒体转发、置顶报道,引起热烈反响。作为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名录的第40个中国非遗项目,“藏医药浴法”体现了我国日益提高的履约能力和非遗保护水平,对增强社区、群体和个人的认同感,激发传承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申遗成功并不代表任务的终结,而是再次起航的起点,接下来,如何有效加强对“藏医药浴法”的保护传承才是我国申遗和履约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此,12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北京召开“藏医药浴法”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保护工作座谈会。来自文化和旅游部、中央西藏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人民政府的有关同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藏医药浴法”相关社区代表、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藏医药浴法”保护工作畅谈心得、交流献策。

  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藏医药浴法”是藏族人民以土、水、火、风、空“五源”生命观和隆、赤巴、培根“三因”健康观及疾病观为指导,通过沐浴天然温泉或药物煮熬的水汁或蒸汽调节身心平衡,实现生命健康和疾病防治的传统知识和实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决议中对其特别评价道:“突显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传统知识的重要性,提供了人类与其环境间可持续关系的积极例证。”中国参会代表团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巴莫曲布嫫感慨地说,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决议中出现的极为少见的高度评价。“因此,‘藏医药浴法’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其体现出人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她举例说,我国藏医药在采集草药时一般遵循适时、适地采集植物的适当部位,这样既关系到药材的效力,也有利于自然资源的管理和可持续利用;在获取、利用及管理水资源时,也非常注重保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藏医药浴法”是一项安全、绿色、经济和便利的健康实践,体现出人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对‘藏医药浴法’的后续保护要充分关注可持续发展,其他中医药的保护都可以汲取‘藏医药浴法’的经验。”巴莫曲布嫫说。

  对此,中国中医科学院民族医学研究室主任甄艳持相同看法。她说,“藏医药浴法”是一种关于调养和养护的知识体系,关注的重点在于人而非病,它强调人与自然界和宇宙的相互关系,希望实现的是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以及人与自然万物生命之间的和谐共存。

  凸显多重价值与意义

  “藏医药浴法”是我国藏医药疾病防治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承载着藏族天文历算、自然博物、仪式信仰、行为规范、起居饮馔等传统知识,也通过藏族神话、传说、史诗、戏剧、绘画、雕刻等文化表现形式得以广泛传播,既为藏族人民提供了持续的认同感,又丰富着人类的健康知识与实践,是世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见证。因此,该项目不仅具有重大的医疗、科学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藏医药浴法”的申报成功,对我国文化、医疗等各方面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该项目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既提升了“藏医药浴法”乃至藏医药的整体国际可见度,也体现了我国对保护、传承包括藏文化在内的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鲜明态度,向国际社会宣誓了我国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文化遗产的决心和责任。

  会上,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从各自角度分别阐述了“藏医药浴法”申遗成功的重要意义。他们认为,申遗成功有助于传统医学的传承发展、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互鉴以及国际社会对我国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关注和认识,有助于提高民族文化自信和更好地发展民族医药事业。

  从促进文化多样性和尊重人类创造力的角度,与会代表分别表达了相同的看法。他们认为,该项目吸收了其他传统医学知识的养分,形成了体系化的知识与实践,印证着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和现实,有助于理解并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激发人类的文化创造力。其秉持的传统健康观念和疾病防治方法,在国内外的认知度不断提高,有助于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相互尊重和相互欣赏,有助于认识对人类福祉有益的健康实践,从而促进对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创造力的尊重。

  多举措推动保护

  如何对“藏医药浴法”进行有效的保护,使之可持续地发展下去,与会代表纷纷建言献策。

  作为具体保护“藏医药浴法”的主要省区,青海省人民政府和西藏自治区相关负责人就具体保护措施进行了交流。

  据介绍,青海省将通过采取提高认识、整理挖掘、调查研究、人才建设、标准化建设、宣传展示等措施,对“藏医药浴法”进行保护。在标准化建设方面,将联合青海省科技、中藏医药、藏医院等部门加强标准化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西藏自治区将通过能力建设、加强普查和建档、加强研究、推进地方法律法规建设、妥善管理实践场所、促进基层社区的健康实践等途径,提升“藏医药浴法”的保护水平。在推进地方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将尽快研究制定《藏医药发展保护条例》以及《藏医药文化建设规划》《藏医药植物的药材绿色贸易手册》等,从法律制度层面加强对“藏医药浴法”的保护,为古老的藏医药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作出努力。

  其他相关单位相关负责人认为,应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机制体制,进一步夯实民族医药事业的基础,加强民族医药基本理论的传承、保护、研究以及文献的抢救整理,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使之更好地在保护人类健康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围绕“藏医药浴法”的保护,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应从传承、研究、保护、宣传、振兴五个角度进行全方位保护。首先,从传承的角度来看,应加强能力建设,开展专项职业培训,建立传习基地;推动进校园活动,组织编写适合中小学生的知识读本,提高青少年保护意识。其次,从研究的角度来看,应加强资源普查和系统化建档工作,推进记录工作和数字化建档;组织传承人、实践者、专家、学会及诊疗机构开展健康实践研讨活动,推动国内国际学术交流,促进跨学科对话,出版系列研究成果。第三,从保护的角度来看,要协助推进地方法律法规建设,妥善管理实践场所。第四,从宣传的角度来看,要提升公众的保护意识,共享药浴健康的实践经验。最后,从振兴的角度来看,要促进基层社区的健康实践,合理利用藏药材资源。

  截至目前,全世界共有508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相关名录,其中,我国有40个项目,居世界第一位。申遗成功不是句号,而是就遗产项目保护作出的庄严承诺,只有认识到这点,才能真正把握好非遗保护的方向和目标。


  延伸阅读

  申遗不是商标注册:

  申遗与商标注册、原产地标志或专利申请完全不同,有关“抢注”“抢报”“争夺所有权”等提法并不科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框架下设立相关名录的基本宗旨,是从整体上提升非遗可见度,提高保护非遗及其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增进文化间交流对话和相互尊重与欣赏,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和创造力。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精神和申报规则,各缔约国有权将其领土上的非遗项目申请列入名录,对同时存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缔约国领土上的非遗项目,每个国家均可单独申报,项目之间没有先来后到的差别和从属关系。

  “藏医药浴法”的两种方式:

  “藏医药浴法”最常用的方法是水浴,但它又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泡澡。“藏医药浴法”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矿物质的主要种类划分的“五类温泉”浴法。藏医药浴疗法由天然温泉浴进化而成。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藏族祖先很早就知道沐浴有利于健康的知识,养成了沐浴净身的良好习惯,这种习俗逐渐形成了沐浴节等活动。后来在沐浴过程中,人们发现了天然温泉浴后能治疗一些疾病且疗效很好,遂推广应用。另一类是以五种植物药材为基本方的“五味甘露”浴法,包括浸泡水浴、熏蒸汽浴和缚扎敷浴3种疗法;由曼巴(治疗师)、泷沐觉堪(制药师)及曼尧(药浴助理)相互配合操作,依据望、问、切等传统诊疗方法辨证论治,在配方、煎熬、发酵及辅药等流程中随症加药,并根据个人不同体质制定最佳的治疗方案,再进行独特配方,实行“一人一方”制。

  文章来源:《中国文化报》2018-12-18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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