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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林]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的文化经济学阐释
  作者:黄永林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6-09 | 点击数:7073
 

摘要: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是文化,没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就不可能有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是创新,没有创新的文化产业,是不可能有生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性”、“生活性”、“在场性”、“经典化”和“多样性”特征,不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产业转化提拱了丰富的优质资源、潜在的经济价值、广阔的市场前景,优质的品牌支撑,而且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关于产业目标追求、创新机制和发展策略的借鉴。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经济学;特征;产业开发

作者简介:黄永林(1958-),男,湖北仙桃人,文学博士,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文化产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俗学会副会长,中国新文学学会会长。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非遗数字化保护与传播研究”(项目编号:16JJD860009)的阶段成果。


  当今,“经济的文化化”和“文化的经济化”特征越来越明显,文化经济是以文化为资源、载体和手段,在经济活动、经济行为中自觉注入文化内涵的市场行为,把追求经济优质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作为终极目标。文化产业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被视为新世纪的“朝阳产业”,已成为世界经济新的增长点,在发达国家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其丰富的资源、博大的内容、多样的形式,成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宠,在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将在文化经济学视野下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及其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开发提供理论支撑。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性”特征与文化产业资源转化

  文化资源是指人们从事文化生产或文化活动所利用或可资利用的多种资源,包括物质资料和精神资料。这些资料具有文化属性,是人们科学技术和劳动智慧的结晶。……文化资源实际上也是一种经济资源。人类的经济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从一开始文化的因素就渗透其中,而一切文化活动本身也蕴涵着经济活动的因素。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产品既展示着文化要素向一般经济物品的渗透,又体现着文化要素凭借产品形式而获得表达的双重事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学价值就是通过创新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文化需求转化为文化供给、文化精神转化为文化生产力,为发展现代文化产业服务。

  (一)文化产品的“有形”与“无形”、“物质性”与“非物质”性的关系。

  文化产品按物理分类范式可分为有形产品与无形产品,与此相应的文化遗产也分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对文化产品的“有形性”与“无形性”以及“物质性”与“非物质性”的分类尽管在学界一直有争论,但大多数人认为,纯粹的“无形文化产品”和“有形文化产品”都是不存在的,因为任何无形文化产品只有借助物质载体才得以体现,任何有形文化产品如果没有体现人类的精神是算不上文化产品的。正是因为人类文化精神本质对文化产品意义的追问,才使物质变得神圣;正是因为人类文化精神有了物的载体,才得以存在与传播。从文化经济学角度来看,文化产品的“有形性”和“物质性”是其产生价值的必备条件。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冠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往往使人认为它是无形的、纯粹的、与物质无关的精神存在,这实质上是一种误读。如前所述,完全脱离物质载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存在的,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需要通过“物质性”的形式来体现,其冠名“非物质性”主要强调的是蕴含在物质形态中的精神思想、信仰和特殊技艺的主体性和重要性。事实上,如果没有物质作为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涵的精神思想和特殊技能、技艺则无法具体呈现出来。为什么要将文化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呢?这主要是强调这两种文化遗产存在形态和保护重点的不同:“物质文化遗产强调了遗产的物质存在形态、静态性、不可再生和不可传承性,保护也主要着眼于对其损坏的修复和现状的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遗产,注重的是可传承性(特别是技能、技术和知识的传承),突出了人的因素、人的创造性和人的主体地位。”简而言之,物质文化遗产是被历史固化了的文化呈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在现实生活中仍在传承的活文化。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性”与“非物质性”的关系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性”与“非物质性”的关系,温家宝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物质性,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和物质性结合在一起。物质性就是文象,非物质性就是文脉。人之文明,无文象不生,无文脉不传。无文象无体,无文脉无魂。文化文化,文而化之,化而文之,两者要很好地结合起来。人类文明只有代代相传,才能不断丰富发展;只有相互交流,才能文物化成。”具体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性”集中体现在各种器具、工具、实物、制成品及相关场所等方面,尤其体现在制作材质及相关载体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主要强调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的精神思想、信仰和特殊技能、技艺。“物质性”与“非物质性”两者有机结合才形成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本没有有形与无形、物质与非物质之分,只是为了保护与研究的需要才划分的,为的是强调各自的重点。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性”资源对发展文化产业的意义

  文化产品的生产既是一种意识形态活动,同时也是一种经济活动。以上之所以首先充分论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性”,其主旨在于强调它的“物质性”对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因为文化产业的呈现方式主要是物质化的产品和服务,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物质性”存在,那它的文化产业经济价值将无法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产业价值正是体现在通过人对精神思想、技能、技术和知识的运用和创造性转化后所形成的物质产品之中。这个创造性转化过程是一个精神与物质有机结合的精神变物质的过程,这更是一个人的聪明才智与物的生产结合产生经济价值的过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物质性”是其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资源的基础和前提,没有精神变物质的创造性转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可能实现其经济价值。

  对于文化产业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性”资源用于产业开发主要有三种途径:其一,直接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项目进行开发。主要是利用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开发,因为它们中所蕴涵的技能和技艺主要是通过具体的物质性载体(产品)体现的,它们以物质形态呈现而被人们所认知、流传甚至是使用,尤其是因为其产品的实用性能产生经济效益才得以自然延续,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可以通过创新提升后直接进入文化生产实现其经济价值。其二,借助其他载体对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转化性开发。主要是传统的民间文学和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大多是口耳相传,不能直接形成有物有形的文化产品,其“物质性”集中体现在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的文本资料上,对于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或通过编辑、出版、展示的方式转换为图书和音像产品、或借助现代影视传媒将这些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改编,开发成影视动漫产品,或通过与旅游产业结合形成新的旅游项目,实现其经济价值。其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类资源进行经济价值的转化。这主要体现在文化空间与其他产业相互融合所取得的经济效益上,比如与会展业、旅游业结合,通过相关门票、纪念品等实现其经济价值。

  经济价值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时代价值的重要体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既体现在对经营各类具有物化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所获得的直接收入上,又体现在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项目所获得的间接收入上。值得注意的是,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经济价值实现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和现代媒介的巨大影响力,对类似于民间文学类遗产的改编是否会造成故事情节的固化而失去民间文学的活态传承,以及传统节日在旅游表演中是否会造成文化内涵的丧失等问题则需要进一步展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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