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民俗学者的沈从文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11-24 23:51:19 / 个人分类:天涯呀


  沈从文如果不写小说,不弄古物,而是继续在大学里当他的教授,说不定会成为第一流的民俗学家。下面的段落选自他的散文《凤凰》,这是我读到过的出自国人的关于民间巫事的最佳文字。文中沈从文关于湘西巫事的解释,极为通达,其见识远比一班脑门上打着洋条码的学者们高出一筹。他说,湘西放蛊传说源于孤苦无依的老年妇人与社区关系的紧张,那些蛊婆不过是被当地人妖魔化了的孤寡老妇,她们被当地人当成所有莫名其妙的灾祸的替罪羊,而这些老妇也利用当地人对于她们的恐惧性想象作为自我保护的手段,甚至把他者的想象变成了自我的想象;过阴通神的女巫则无非是一些为贫苦生活所压迫而身心崩溃、精神失常的中年妇人,这些因病丧失了劳动和正常交往能力的妇人以帮人家求神、画符、治病、除邪作为聊以为生的生计;鬼魂附体则是晚嫁的女子因为性压抑而引发的爱情妄想症,患上了这种妄想症的怀春女子在其行为的所有方面都表现出青春的苦闷与渴求,但亲友邻里却以为她被鬼魂附体了,人们因此对她敬而远之导致其日益憔悴而最终香消玉殒。诸如此类的问题,学者们不知道说了多少废话,沈从文三言两语就给点破了。沈从文在同一系列的散文中就对当时学者们关于湘西苗族的调查活动颇不以为然,他指的大概是当是由中大历史语言研究所学者凌纯生、芮逸夫主持的湘西苗族调查。从沈从文的视角重新打量一下这些早已经成为学术经典的研究,应该是蛮有意思的。

  顺便提一句,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蛊婆恐慌,很像欧洲中世纪末期的女巫恐慌。由此恐慌而导致的女巫迫害运动,曾经席卷整个欧洲,许多可怜的老妇人被投入火堆烧死或者扔进池塘淹死。驱巫运动至今仍是一个欧洲文化史上令人迷惑的话题。我所看到的最令人信服的解释,是一位英国历史学家托马斯所著的《巫术的衰落》。在那本书中,作者就采取一种社会的解释路数,认为初兴的产业革命导致乡村传统社区的恶化,使在乡村邻里社会中原本老有所养、死有所归的孤寡老妇人失去了生存的倚靠(比如原本可以拾麦穗的特权就因为土地的兼并而被剥夺了),导致她们和当地社区关系的紧张,从而被转型时期的欧洲社会当成了社区混乱、社会失序的替罪羊。沈从文讲的也是这个道理。至于湘西这个地方之所以成为巫术想象的滋生地,则要从湘西社会独特的地理和民族关系中找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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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籍上关于云贵放蛊的记载,放蛊必与仇怨有关,仇怨又与男女事有关。换言之,就是新欢旧爱得失之际,蛊可以应用作争夺工具或报复工具。中蛊者非狂即死,惟系铃人可以解铃。这倒是蛊字古典的说明,与本意相去不远。看看贵州小乡镇上任何小摊子上都可以公开的买红砒,就可知道蛊并无如何神秘可言了。但蛊在湘西却有另外一种意义,与巫,与此外少女的落洞致死,三者同源而异流,都源于人神错综,一种情绪被压抑后变态的发展。因年龄、社会地位和其他分别,穷而年老的,易成为蛊婆,三十岁左右的,易成为巫,十六岁二十二三岁,美丽爱好性情内向而婚姻不遂的,易落洞致死。三者都以神为对象,产生一种变质女性神经病。年老而穷,怨愤郁结,取报复形式方能排泄感情,故蛊婆所作所为,即近于报复。三十岁左右,对神力极端敬信,民间传说如“七仙姐下凡”之类故事又多,结合宗教情绪与浪漫情绪而为一,因此总觉得神对她特别关心,发狂,呓语,天上地下,无往不至,必需作巫,执行人神传递愿望与意见工作,经众人承认其为神之子后,中和其情绪,狂病方不再发。年青貌美的女子,一面为戏文才子佳人故事所启发,一面由于美貌而有才情,婚姻不谐,当地武人出身中产者规矩又严,由压抑转而成为人神错综,以为被神所爱,因此死去。

  善蛊的通称“草蛊婆”,蛊人称“放蛊”。放蛊的方法是用虫类放果物中,毒虫不外蚂蚁、蜈蚣、长蛇,就本地所有且常见的。中蛊的多小孩子,现象和通常害疳疾腹中生蛔虫差不多,腹胀人瘦,或梦见虫蛇,终于死去。病中若家人疑心是同街某妇人放的,就往去见见她,只作为随便闲话方式,客客气气的说:“伯娘,我孩子害了点小病,总治不好,你知道什么小丹方,告我一个吧。小孩子怪可怜!”那妇人知道人疑心到她了,必说:“那不要紧,吃点猪肝(或别的)就好了。”回家照方子一吃,果然就好了。病好的原因是“收蛊”。蛊婆的家中必异常干净,个人眼睛发红。蛊婆放蛊出于被蛊所逼迫,到相当时日必来一次。通常放一小孩子可以经过一年,放一树木(本地凡树木起瘪有蚁穴因而枯死的,多认为被放蛊死去)只抵两月,放自己孩子却可抵三年。蛊婆所住的街上,街邻照例对她都敬而远之的客气,她也就从不会对本街孩子过不去。(甚至于不会对全城孩子过不去。)但某一时若迫不得已使同街孩子或城中孩子因受蛊致死,好事者激起公愤,必把这个妇人捉去,放在大六月天酷日下晒太阳,名为“晒草蛊”。或用别的更残忍方法惩治。这事官方从不过问。即或这妇人在私刑中死去,也不过问。受处分的妇人,有些极口呼冤,有些又似乎以为罪有应得,默然无语。然情绪相同,即这种妇人必相信自己真有致人于死的魔力。还有些居然招供出有多少魔力,施行过多少次,某时在某处蛊死谁,某地方某大树枯树自焚也是她做的。在招供中且俨然得到一种满足的快乐。这样一来,照习惯必在毒日下晒三天,有些妇人被晒过后,病就好了,以为蛊被太阳晒过就离开了,成为一个常态的妇人。有些因此就死掉了,死后众人还以为替地方除了一害。其实呢,这种妇人与其说是罪人,不如说是疯婆子。她根本上就并无如此特别能力蛊人致命。这种妇人是一个悲剧的主角,因为她有点隐性的疯狂,致疯的原因又是穷苦而寂寞。

  行巫者其所以行巫,加以分析,也有相似情形。中国其他地方巫术的执行者,同僧道相差不多,已成为一种游民懒妇谋生的职业。视个人的诈伪聪明程度,见出职业成功的多少。他的作为重在引人迷信,自己却清清楚楚。这种行巫,已完全失去了他本来性质,不会当真发疯发狂了。但凤凰情形不同。行巫术多非自愿的职业,近于“迫不得已”的差使。大多数本人平时为人必极老实忠厚,沉默寡言。常忽然发病,卧床不起,如有神附体,语音神气完全变过。或胡唱胡闹,天上地下,无所不谈。且哭笑无常,殴打自己。长日不吃,不喝,不睡觉。过三两天后,仿佛生命中有种东西,把它稳住了,因极度疲乏,要休息了,长长的睡上一天,人就清醒了。醒后对病中事竟毫无所知,别的人谈起她病中情形时,反觉十分羞愧。

  可是这种狂病是有周期性的(也许还同经期有关系),约两三个月一次。每次总弄得本人十分疲乏,欲罢不能。按照习惯,只有一个方法可以治疗,就是行巫。行巫不必学习,无从传授,只设一神坛,放一平斗,斗内装满谷子,插上一把剪刀。有的什么也不用,就可正式营业。执行巫术的方式,是在神前设一座位,行巫者坐定,用青丝绸巾覆盖脸上。重在关亡,托亡魂说话,用半哼半唱方式,谈别人家事长短,儿女疾病,远行人情形。谈到伤心处,谈者涕泗横溢,听者自然更嘘泣不止。执行巫术后,已成为众人承认的神之子,女人的潜意识,因中和作用,得到解除,因此就不会再发狂病。初初执行巫术时,且照例很灵,至少有些想不到的古怪情形,说来十分巧合。因为有事前狂态作宣传,本城人知道的多,行巫近于不得已,光顾的老妇人必甚多,生意甚好。行巫虽可发财,本人通常倒不以所得多少关心,受神指定为代理人,不作巫即受惩罚,设坛近于不得已。行巫既久,自然就渐渐变成职业,使术时多做作处。世人的好奇心,这时又转移到新设坛的别一妇人方面去。这巫婆若为人老实,便因此撤了坛,依然恢复她原有的职业,或做奶妈,或作小生意,或带孩子。为人世故,就成为三姑六婆之一,利用身分,串当地有身份人家的门子,陪老太太念经,或如《红楼梦》中与赵姨娘合作同谋马道婆之流妇女,行使点小法术,埋在地下,放在枕边,使 “仇人”吃亏。或更作媒作中,弄一点酬劳脚步钱。小孩子多病,命大,就拜寄她作干儿子。小孩子夜惊,就为“收黑”,用个鸡蛋,咒过一番后,黄昏时拿到街上去,一路喊小孩名字,“八宝回来了吗?”另一个就答,“八宝回来了,”一直喊到家,到家后抱着孩子手蘸唾沫抹抹孩子头部,事情就算办好了。行巫的本地人称为“仙娘”。她的职务是“人鬼之间的媒介”,她的群众是妇人和孩子。她的工作真正意义是她得到社会承认是神的代理人后,狂病即不再发。当地妇女实为生活所困苦,感情无所归宿,将希望与梦想寄在她的法术上,靠她得到安慰。这种人自然间或也会点小丹方,可以治小儿夜惊,膈食。用通常眼光看来,殊不可解,用现代心理学来分析,它的产生同它在社会上的意义,都有它必然的原因。一知半解的读书人,想破除迷信,要打倒它,否认这种“先知”,正说明另一种人的“无知”。

  至于落洞,实在是一种人神错综的悲剧,比上述两种妇女病更多悲剧性。地方习惯是女子在性行为方面的极端压制,成为最高的道德。这种道德观念的形成,由于军人成为地方整个的统治者。军人因职务关系,必时常离开家庭外出,在外面取得对于妇女的经验,必使这种道德观增强,方能维持他的性的独占情绪与事实。因此本地认为最丑的事无过于女子不贞,男子听妇女有外遇。妇女若无家庭任何拘束,自愿解放,毫无关系的旁人亦可把女子捉来光身游街,表示与众共弃。下面的故事是另外一个最好的例。

  旅长刘俊卿,夫人是一个女子学校毕业生,平时感情极好。有同学某女士,因同学时要好,在通信中不免常有些女孩子的感情的话。信被这位军官见到后,便引起疑心。后因信中有句话语近于男子说的:“嫁了人你就把我忘了,”这位军官疑心转增。独自驻防某地,有一天,忽然要马弁去接太太,并告马弁:“你把太太接来,到离这里十里,一枪给我把她打死,我要死的不要活的。我要看看她还有一点热气,不同她说话。你事办得好,一切有我;事办不好,不必回来见我。”马弁当然一切照办。当真把旅长太太接来防地,到要下手时,太太一看情形不对,问马弁是什么意思。马弁就告她这是旅长的意思。太太说:“我不能这样冤枉死去,你让我见他去说个明白!”马弁说“旅长命令要这么办,不然我就得死。”末了两人都哭了。太太让马弁把枪口按在心子上一枪打死了,(打心子好让血往腔子里流!)轿夫快快的把这位太太抬到旅部去见旅长,旅长看看后,摸摸脸和手,看看气已绝了,不由自主淌了两滴英雄泪,要马弁看一副五百块钱的棺木,把死者装殓埋了。人一埋,事情也就完结了。

  这悲剧多数人就只觉得死者可悯,因误会得到这样结果,可不觉得军官行为成为问题。倘若女的当真过去一时还有一个情人,那这种处置,在当地人看来,简直是英雄行为了。

  女子在性行为所受的压制既如此严酷,一个结过婚的妇人,因家事儿女勤劳,终日织布,绩麻,作腌菜,家境好的还玩骨牌,尚可转移她的情绪,不至于成为精神病。一个未出嫁的女子,尤其是一个爱美好洁,知书识字,富于情感的聪明女子,或因早熟,或因晚婚,这方面情绪上所受的压抑自然更大,容易转成病态。地方既在边区苗乡,苗族半原人的神怪观影响到一切人,形成一种绝大力量。大树、洞穴、岩石,无处无神。狐、虎、蛇、龟,无物不怪。神或怪在传说中美丑善恶不一,无不赋以人性。因人与人相互爱悦的传说,和当前道德观念极端冲突,便产生人和神怪爱悦,女性在性方面的压抑情绪,方借此得到一条出路。落洞即人神错综之一种形式。背面所隐藏的悲惨,正与表面所见出的美丽成分相等。

  凡属落洞的女子,必眼睛光亮,性情纯和,聪明而美丽。必未婚,必爱好,善修饰,平时贞静自处,情感热烈不外露,转多幻想。间或出门,即自以为某一时无意中从某处洞穴旁经过,为洞神一瞥见到,欢喜了她。因此更加爱独处,爱静坐,爱清洁,有时且会自言自语,常以为那个洞神已驾云乘虹前来看她。这个抽象的神或为传说中的像貌,或为记忆中庙宇里的偶像样子,或为常见的又为女子所畏惧的蛇虎形状。总之这个抽象对手到女人心中时,虽引起女子一点羞怯和恐惧,却必然也感到热烈而兴奋。事实上也就是一种变形的自渎。等待到家中人注意这件事情深为忧虑时,或正是病人在变态情绪中恋爱最满足时。

  通常男巫的职务重在和天地,悦人神,对落洞事即付之于职权以外,不能过问。辰州符重在治大伤,对这件事也无可如何。女巫虽可请本家亡灵对于这件事表示意见,或阴魂入洞探询消息,然而结未总似乎凡属爱情,即无罪过。洞神所欲,一切人力都近于白费。虽天王佛菩萨权力广大,人鬼同尊,亦无从为力。(迷信与实际社会互相映照,可谓相反相成。)事到末了,即是听其慢慢死去。死的迟早,都认为一切由洞神作主。事实上有一半近于女子自己作主。死时女子必觉得洞神已派人前来迎接她,或觉得洞神亲自换了新衣骑了白马来接她,耳中有箫鼓竞奏,眼睛发光,脸色发红,间或在肉体上放散一种奇异香味含笑死去。死时且显得神气清明,美艳照人。真如诗人所说:“她在恋爱之中,含笑死去。”家中人多泪眼莹然相向,无可奈何。只以为女儿被神所眷爱致死。料不到女儿因在人间无可爱悦,却爱上了神,在人神恋与自我恋情形中消耗其如花生命,终于衰弱死去。

  女子落洞致死的年龄,迟早不等,大致在十六到二十四五左右。病的久暂也不一,大致由两年到五年,落洞女子最正当的治疗是结婚,一种正常美满的婚姻,必然可以把女子从这种可怜的生活中救出。可是照习惯这种为神眷顾的女子,是无人愿意接回家中作媳妇的。家中人更想不到结婚是一种最好的法术和药物。因此末了终是一死。

  湘西女性在三种阶段的年龄中,产生蛊婆女巫和落洞女子。三种女性的歇思底里亚,就形成湘西的神秘之一部分。这神秘背后隐藏了动人的悲剧,同时也隐藏了动人的诗。至如辰州符,在伤科方面用催眠术和当地效力强不知名草药相辅为治,男巫用广大的戏剧场面,在一年将尽的十冬腊月,杀猪宰羊,击鼓鸣锣,来作人神和乐的工作,集收人民的宗教情绪和浪漫情绪,比较起来,就见得事很平常,不足为异了。

  浪漫情绪和宗教情绪两者混而为一,在女子方面,它的排泄方式,有如上所述说的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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